对镇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认识与思考
镇财县管是新形势下县对镇财政管理的一种改革模式,是强化镇级财政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加强县对镇财政监督的一个有效办法。目前,不少地区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都在这方面进行积极地探索,这不仅是镇级财政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也是促进镇级财政逐步走出困境的现实选择。本文试就镇财县管问题谈几点个人认识与思考,供各地实践时参考。
一、镇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必要性
1、实行镇财县管,是缓解当前镇级财政困难的需要。由于多种原因,现行镇级财政运转较为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镇级经济基础比较薄弱,财政增收后劲不足,导致财力拮据,财政收支难平衡。二是镇级财政供养人员多,新增支出项目多、刚性强,导致人员工资难保障。三是镇级财政债务负担重,陈欠债务难偿还,新增债务难控制,导致镇级财政难运转。四是镇级财政调控职能弱化,管理工作薄弱,导致镇级财政增收节支成效难提高。针对这些实际困难情况,迫切需要强化县对镇的管理,以促进镇级财政尽快走出困境。
2、实行镇财县管,是深化农村各项改革的需要。近年来,随着乡镇机构改革、乡镇布局调整、以及农村税费改革,基层行政行为不断规范,农民负担大大减轻。但改革之后,又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尤其是农村税费改革后,镇级财政收支不平衡的矛盾日益突出。这一问题不解决,将直接影响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虽然县以上财政已相应增加了转移支付,给予大力扶持,但这种做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要发展经济,壮大财政实力,同时,要辅之以减人、减支出等一系列配套措施。但从目前来看,镇级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后劲不足,减人不够彻底,减债难以到位,甚至有反弹的趋势。因此,要巩固和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必须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实行镇财县管。
3、实行镇财县管,是全面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需要。建立和完善覆盖农村的公共财政框架,是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县级财政均已扎实推进以部门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为主要内容的公共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在规范支出管理、加强财政监督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不少镇级财政不仅普遍存在公共保障能力不足、财政职能"缺位"的问题,而且还存在随意开支、财政职能"越位"的问题。通过实行镇财县管,可以增加镇级财政收支的透明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强公共财政的保障能力,有利于构建全面、完整的公共财政体制。同时,通过进一步规范县镇财力分配关系,加大对重点镇的扶持力度,切实强化财政公共管理职能,使财政更好地担负起统筹县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任。
4、实行镇财县管,是保证镇级财政科学发展的需要。近年来,镇级财政的困难,已直接影响到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分析镇级财政困难的原因,经济发展滞后是主要方面,但管理上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如果不能有效加强和改进镇级财政管理,镇级财政的困难形势不仅得不到缓解,而且有可能进一步恶化。实行镇财县管,就是要摸清各镇的财政家底,针对收支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财政监管,规范收支行为,确保将有限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地方。同时,要针对随意增人、盲目举债等问题,对镇级财政供养人员和债权债务进行认真清理,实行严格的"控人"和"控债"措施,并逐步减人、减债,着力防范和化解镇级财政风险,促进镇级财政可持续发展。
二、镇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应把握的内涵
(一)基本原则
1、必须坚持镇级财政主体地位不变的原则。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要求,改革后,仍然要坚持镇级财政财权与事权相统一,切实做到四权不变:一是预算管理权不变。镇级政府按照《预算法》和财政体制的规定,以及预算编制的要求,负责本级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和监督工作。县财政只是强化对镇级财政预算编制草案的审核工作,并按照各镇人代会通过的正式年度收支预算和时序进度拨付资金。二是资金所有权、使用权不变。凡属镇财政体制内分成财力和预算外资金收入仍归镇所有,县财政不应集中和平调。三是财务审批权不变。镇级的财政财务收支仍由各镇实行一支笔审批,审批管理制度由各镇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制定。县财政不宜作出统一的标准规定,不能搞一刀切。四是债权债务关系不变。镇级的债权、债务仍由各镇享有和承担,并负责债权收回、债务偿还工作。县财政不能也无法予以承担。
2、必须坚持促进镇级财政发展的原则。强化镇级财政财务管理,其根本目的就是要促进镇级财政正常运转,推动镇级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因此,实行镇财县管,必须有利于促进各镇增收节支,该放则放,该管则管,以充分调动镇级政府当家理财的积极性,不能因为改革而捆住各镇的手脚,挫伤各镇发展经济、组织收入和自求平衡的积极性。
3、必须坚持规范镇级财政行为的原则。实行镇财县管,关键是要控制镇级财政财务收支和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所以,改革后,县级财政必须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机制,切实解决当前镇级财政运行过程中不良行为,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同时,还要做到管理有序,规范运作,不能流于形式,一统了之。
4、必须坚持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原则。实行镇财县管,虽然不影响镇级的财权,但其资金的管理权实质上是被上收了一部分,增加了一道监管程序,实行县镇双重管理。这样,势必会增加管理工作量,相关管理制度需要建立和完善,同时还涉及到人员的调动和部门利益的调整,改革中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阻力。因此,这项改革,必须坚持先易后难、分层推进、逐步推开,不能急于求成。
(二)基本范围
从管理资金的范围看,镇财县管不仅要管好镇级各项预算内资金,而且要管好镇级各项预算外资金;从管理部门的范围看,镇财县管不仅要管住镇级财政总预算收支,而且还要管住镇级各部门单位预算收支。总之,凡属镇本级的各项财政财务收支都应该纳入镇财县管范围。对于村级财务收支,仍然实行村财镇管模式,由镇级政府负责管理,县级财政及其农经部门应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以促进其规范运行即可。
从管理形式上看,镇财县管就是将镇级财政财务收支集中到县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核算,纳入县财政的监管。但镇财县管实质上,不是简单的财务核算统管,而是应以统管镇级财务核算为载体,辅之以预算管理、财政监督和财会人员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一种综合监管方式。因此,要搞好镇财县管工作,实现预期目的,还必须坚持整体推进,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必须坚持财务统管与预算监管相结合。改革后,县级财政不仅要强化对镇级财务管理,而且还要强化镇级财政和部门单位的预算管理,实行财务与预算管理双管齐下,对镇级总预算收支必须采取财务与预算管理双控制,对镇级机关事业单位单位预算收支应采取以预算控制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资金管理和财务监管。只有这样,才能增强镇财县管工作的计划性、科学性和效益性。二是必须坚持财务统管与财政监督相结合。改革后,县级财政不仅要把好财务核算关,而且更重要的是要把好财政监督关。关键是要通过抓好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确保镇级各项收入资金必须全部进入县级国库或县级财政专户,所有支出都必须经过县财政监督拨付,收归收、支归支,收支分开,牢牢掌握资金管理的主动权;同时,要搞好统管资金的跟踪问效检查,搞好对镇级会计管理中心财务核算管理的监督,防止镇财政及其部门单位设账外账,搞账外循环。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镇财县管的作用。三是必须坚持财务统管与财会人员统管相结合。实行镇财县管,必须将镇级财政所人员相应上划由县财政统管,其工资、编制上收到县财政管理,具体工作实行县财政与镇级政府双重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镇财县管各项措施实施到位,才能保证镇财县管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三)基本模式及其内容
镇财县管应采取"统一领导、区别对待、集中收付、分层监管、规范运行"的运作模式。主要内容包括:
"统一领导",即镇财县管必须实行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县财政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并制定统一的管理政策(包括统一预决算政策、统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统一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制度等),明确统一的管理口径,采取统一的工作步骤,不能各自为政,自行其事。
"区别对待",即镇财县管必须与财政统收统支管理体制方式和会计核算报账制区别开来,它既不是县对镇财政的统收统支,也不是镇对县的简单报账。因此,实施镇财县管,必须正确处理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关系:一是集权与分权的关系。改革后,县财政不能只强调财务集中统管权,就不顾镇级财政应有的自主权;镇级财政不能只强调自已享有财权,就不服从县财政的监管。两者必须协调处理一致。二是条管与块管的关系。改革后,财政所人员上收为条管,但所做的工作,不仅要按照县财政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财经法规去做,而且还要接受镇级政府的管理,服从和服务于镇级财政的发展。两者不可偏废。三是统管与发展的关系。改革后,各项不规范的财政财务收支,原则上都不准发生,但确因招商引资等用于促进经济发展而发生的一些不规范费用,在镇级财力许可的情况下,就应该 区别对待,准予报支。两者必须灵活处理。
"集中收付",即对镇财政预算内外收支和镇属机关事业单位的收支,实行集中统一管理。通过设立县镇两级会计管理中心,采取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实现集中收付目标。一是要撤销和重新设立银行账户。撤销各镇财政所和镇机关事业单位的所有银行账户,由县会计管理中心分镇重新开设财政总预算会计的"结算专户",由镇会计管理中心重新开设镇政府机关经费会计和有关事业单位经费会计的"基本支出户",并报县财政核定。二是要明确各项资金上缴下拨程序。各镇的各项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包括镇级机关事业单位所实现的各项收入,均要按资金性质分别解缴县国库和(或)县财政专户;然后由县财政根据各镇年度财政和部门单位的收支预算和收支进度,将属于各镇财政总预算的一块预算内外支出资金,从县国库和县财政专户划拨至县会计管理中心的各镇"结算专户",县会计管理中心按年度支出预算,再将资金拨至各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基本支出户",由各镇按规定开支。对其中属于各镇财政全额供养人员工资、政府采购支出和大中型专项支出以及村级三项资金等可由县财政和县会计管理中心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直接拨付。有关专项资金按照上级规定执行。将属于各镇部门单位自行收取缴入县财政专户的各项预算外资金,由县财政直接拨付给各镇会计中心开设的部门单位"基本支出户"。
"分层监管",即镇财县管应抓大放小、抓住关键环节,不能细无具细,将所有镇级部门单位财务会计核算的一切事务性工作,都集中到县级上来,这样不仅县财政难以管深、管透、管好,而且也不利于镇级部门单位便捷、高效办事。因此,必须实行县镇分层监管。具体来讲:一是预算共编。对镇级财政预算的编制,首先,由县财政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结合各镇财力情况,制定人员经费安排的基本要求以及公用经费的分类定额标准,提出全县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意见,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次,各镇政府根据县政府批准的预算编制指导意见,按照统一表式,编制本级预算草案,经县财政初审、汇总后,报省财政厅审查,通过后,再提交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批;第三,各镇财政所将预算及时批复至各预算单位,并由县财政汇总报省财政厅备案;第四,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因国家政策等因素引起收支增减变化,确需调整预算的,在坚持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由镇政府提出预算调整方案,报县财政审核同意,并按法定程序报批。与此同时,县镇财政还要及时编制镇级机关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由县财政明确部门预算编制的统一要求和编制口径,并负责审核把关。二是财务共管。县财政负责将镇级财政总预算收支集中到县会计管理中心统一核算,并负责对镇级会计管理中心财务会计核算的监督;镇财政负责将镇属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集中到镇级会计管理中心统一核算和监管。三是资金共拨。在镇级所有收入缴入县财政国库或县财政专户后,镇财政及其所属部门单位必须严格按预算、按收支进度,按月向县财政申请拨付资金,并按申请拨款资金用途严格使用;县财政必须及时调度资金,严格预算拨款,对人员经费以及项目经费,能直拨的就直拨,减少中间拨款环节。对因收入入库受季节性因素影响,而导致镇级财政资金调度困难的,县财政应设法帮助解决。
"规范运作",即通过不断调整完善镇级财政体制,建立健全增收节支管理办法,制定消赤减债和控制新增债务的措施,促进镇级财政正常运转和镇级部门单位规范运行。首先,要调整完善镇级财政体制,一方面,要认真核定各镇财政收支基数,增加对镇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保证镇级财政正常运转经费的供给。另一方面,要建立"核定收支、分税结算、超收分成、欠收赔补"的县对镇财政体制,鼓励多收,激励发展,多收多用,少收少用,充分调动镇级政府大力发展经济、培植财源、增加收入的积极性。其次,要对镇级机关事业单位制定增收节支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增收激励机制,鼓励事业单位合规收费、积极创收,超收全部归单位使用,并纳入预算管理,不平调、不上收,不搞体外循环。建立健全支出管理机制,创新支出管理方法,大力推行人员经费支出国库集中支付制、公务费支出定额包干制、项目支出政府采购制、专项拨款支出跟踪问效检查制,各项支出实行严格的预算制,对无预算和超预算的支出必须严格控制,原则上一律不予办理。第三,要统一预算、会计、财务管理政策措施,确保镇财县管有章可循。一是要统一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管理,搞好事前监督。二是要统一会计核算管理制度,规范镇财政总预算会计和单位预算会计的工作流程、上下账务结报程序以及县镇会计管理中心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县镇会计管理中心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是要统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镇级机关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负债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财政供养人员管理、银行账户管理、会计票据管理以及年终财务清理等各项管理办法,特别在控人、控支、控债方面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对因工作需要确需增加行政事业机构和编制的,必须逐级申报至省编办审批;县镇编制内新增财政供养人员,必须报省人事厅会省编办、省财政厅审批,否则,编制部门不予列编,财政部门不予安排经费。对镇级政府和部门新发生的对外借贷,必须报县财政审核,县政府审批;对陈欠债务,必须细化偿债目标,落实偿债措施,明确偿债责任,以保证镇级各部门、各单位的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收支合理合法,债务得到控制和压缩。四是要统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建立镇级政府采购预算,将镇属应纳入政府采购的事项,全部列入县政府采购部门统一管理。
三、镇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工作步骤及其启示
首先,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是推进镇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首要环节,也是保证此项改革能否顺畅实施的前提条件。一是要加强宣传,消除认识误区。解决镇财县管就是收掉镇级政府财权的错误认识,消除发展增收无用的消极观念和无为的片面思想;解决县级财政部门不想管怕得罪人的消极观念,消除镇级政府不让管怕捆住手脚的片面认识,切实增强县级财政推进改革的积极性,镇级政府参与改革的自觉性。二是要强化组织领导,消除工作阻力。镇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没有县镇党政领导以及相关部门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是行不通的,仅靠县财政一个部门努力也是不够的,必须全县上下形成共识,成立由县长、常务县长、县纪委书记以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搞好组织领导工作;成立由县财政、审计、人事、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改革清查工作小组,搞好改革前各项清理准备工作;组建完善县镇两级会计管理中心,搞好财务交接等工作,从而保证此项改革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
其次,研定方案,搞好清理,是推进镇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基础环节,也是保证此项改革顺畅实施的重要步骤。各地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改革方案,报请县委、县政府审定后实施。在广泛动员发动的基础上,必须大力抓好改革前各项清理准备工作,夯实管理工作基础。一是要清理财政财务收支,摸清镇级财政及其所属部门的收入来源、结构、规模,掌握镇级预算内外财力状况;清理财政供给范围,核实财政支出基数,掌握与财政支出相关的人员、工资和生活补助标准、车辆等基础数据。二是要清理财政供养人员,对镇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分别财政拨款、财政补助和自收自支人员进行清理登记,建立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库。严格各镇人员编制管理,严禁超编进人,严禁编制外使用人员,属于清退范围的各类超编人员,不在编人员和自聘人员财政不得供给经费。三是要清理银行账户和票据,并进行逐一登记,搞好银行账户的撤消合并和票据的缴销。四是要清理债权债务,按照单位、个人和短期、长期分类逐一登记造册,报县政府备案,并由各镇扒排清偿计划。五是清理上收财政所人员,将在编在岗人员、经费及编制上划到县财政局垂直管理;各镇仍然设立财政所,设置财政所长、预算会计、统管会计、出纳员、专管员等岗位,主要做好年度预决算的编制、组织收入、安排支出、报账结算和对镇政府机关和镇属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并接受镇级政府的领导。
第三,建章立制,搞好服务,是推进镇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此项改革顺畅实施的关键。因此,一是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镇级财政体制的调整完善,预算、会计、财务管理办法,收入征缴入库计划、月度支出用款计划、资金筹措调度计划、债务偿还计划以及内部审计监督制度等,保证镇财县管工作按章办事,统而不乱,管理有序,高效运行。二是要规范服务,不断提高县镇财政管理水平。县财政及其会计管理中心,要端正工作态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明确工作流程,减少管理环节,建立"灵活、高效、公开、公正"的工作机制,想基层所想、急基层所急,及时帮助和协调解决镇级财政运转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镇级财政要不断增强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计划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讲究生财、聚财、用财之道,既要会用财,更要会生财和聚财,牢固树立自力更生、自求平衡的思想。通过上下共同努力,力求使镇级财政尽快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江苏财经信息网 2024-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