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检察:把握安全大势,依法能动履职,“四个专项”守牢安全生命线
安全生产,重如泰山。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发的“八号检察建议”通知要求精神,切实维护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清新区人民检察院提高政治站位,紧紧把握安全大势、发展大势和民生大势,围绕区委和上级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加强与区应急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清新消防大队、各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的协同联动,能动履职,积极开展“四个专项”排查活动,助力更高水平安全。
一、全力服务大局,守护“通道安全”——户外招牌设施整治专项行动
清新区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服务大局和安全首位意识,以防范发生安全事故、守护“通道安全”为突破口,办理相关行政部门怠于履职(户外招牌)行政违法监督案10件,已发出检察建议10件。第一时间与相关行政部门协同联动,深入辖区内开展户外招牌设施乱象排查行动,重点监督户外招牌遮挡逃生通道问题,加大对辖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的巡查力度,着力督促维护管理责任单位及时对隐患广告招牌进行维护或者拆除。目前,“拆违”和“破网”专项整治正在进行中。
二、及时主动作为,保障“春节安全”——烟花爆竹安全领域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有效预防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清新区人民检察院将检察公益诉讼与保障民生安全有机结合,及时主动作为,以随机抽取检查方式,对辖区内商户是否存在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开展深入排查,共办理相关行政部门怠于履职禁燃区烟花爆竹销售案2件,发出磋商函2份,督促相关行政部门采取措施依法查处,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强化监督职责,筑牢“出行安全”——道路安全隐患专项行动
“小钉子大隐患”,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公开听证”作用,促使“钉子阵”问题得以整改解决,切实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防止因爆胎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共办理道路减速带损毁涉道路安全公益诉讼系列案件9件,发出检察建议8件。以公开听证方式进行诉前磋商,强化监督职责,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所在辖区内道路的养护职责,并持续跟进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现场勘查辖区内道路减速带损毁情况)
四、清剿火灾隐患,织密“生命安全”——“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行动
“消防安全无小事。”按照区委和上级院部署,协同相关职能部门重点对辖区内“三小”经营活动场所消防安全问题进行细致排查,办理怠于履职“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案件12件,发出磋商函12份,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履行监管职责,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基础消防设施建设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加大消防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消防意识,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开展“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行动)
“风险即危险”“隐患即事故”。清新区人民检察院将紧紧围绕“八号检察建议”内容,坚持依法能动履职,紧盯辖区内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我管促都管”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与相关部门形成合力,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防控,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四个清新”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清新检察2022-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