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发展和改革局:推出个人信用积分 奖惩结合见成效
中宏网山东电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应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信易+”信用惠民便企应用案例征集活动。日前,山东省“信易+”信用惠民便企应用优秀案例、典型案例名单公布,宁津县发展和改革局报送的《推出个人信用积分 奖惩结合见成效》获评优秀案例。具体举措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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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系统,建立诚信档案
2013年初,为进一步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做到诚信系统全覆盖、无遗漏,宁津县经多方调研,结合本县实际,研发了“宁津县诚信建设综合管理系统”,建起了县、乡(镇)、村三级诚信机构和5136人的诚信团队,将全县45多万人口、2万家企业、117家机关单位、856个村“两委”基础信息全部录入诚信电子档案,诚信归集工作基本实现了“横到边、纵到底”的全覆盖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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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考评,失信制约受限多
“以前觉得诚信是虚头巴脑的玩意儿,没想到现在不但看得见,而且摸得着!”宁津县的农民企业主王金明说。不久前他参加县城市管理局的公厕修建工程招投标,第一轮就被刷了下来,很不服气。后来得知原来是因为一次酒驾扣分,他的诚信等级从B级降为C级。按照县里的规定,信用等级为C级以下的企业不得参与县内的政府采购、相关项目的招投标。无独有偶,一位村民竞选村委会主任,虽有群众基础,但因为一次酒驾被降为C级而失去了竞选机会。
近年来,宁津县设立了百分考核制。在诚信建设综合管理系统中,每个主体都被默认为是诚信的,并给予100分的诚信分。根据分值把信用主体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数降为C级基本不诚信时,会在干部提拔任用、招投标工程、融资信贷等10个方面受到限制。各职能部门制定失信录入标准830条,一旦违反了这些标准就会被减分并录入管理系统。
通过系统的建立,模糊的道德指标有了明确的标准和实际分值,让诚信也变成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同时,为鼓励大家积极获得诚信分,被降级的个人还可以通过义务献血、见义勇为等方式为自己赢得分数,提升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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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引领,诚信模范树标杆
根据信用体系收集的大数据信息,宁津县在全县营造出“崇尚诚信、制约失信”的浓厚氛围。通过示范创建,让模范成为诚信引领者。自2014年8月开始,宁津县开展了“诚信示范机关、诚信示范学校、诚信示范企业、诚信示范村居、诚信示范司法机关、诚信示范标兵”等“六个示范”创建活动,对诚信个人和企事业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广泛宣传。对评出的A级诚信个人,颁发诚信卡,凭卡可以享受有线电视收费补助、免费体检、在银行办理业务享受VIP服务、诚信商盟企业购物给予打折等服务。在A级诚信个人的基础上,宁津县还开展了“诚信十佳示范标兵”评选活动。对每次评出的10名诚信示范标兵,不但给予个人5000元的奖励,并为标兵所在村庄给予5万元办一件民生实事。曾经被评为“诚信十佳示范标兵”的许军就为村里办了一件大事,他用奖励的5万元为村里修建了文化广场并起名“诚信广场”,许军也成了村里的“红人”。他说:“每次回家,看到大伙在广场上活动、纳凉我就无比高兴。自己心里会有一种自豪感,今后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做个讲诚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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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保障,动态调整诚信标准
对加减分标准实施动态管理,研究制定了市民、村民、公职人员3个“诚信标准100条”,作为个人的诚信行为准则。在疫情防控期间,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诚信加减分标准补充修订版》,新增诚信加分标准6条,失信减分标准12条。根据信用环境变化,宁津县定期对诚信综合评价标准的各项评价指标进行相应调整、完善,先后制定了《中共宁津县委 宁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对“诚信个人”和“诚信企业”的奖惩政策(试行)》《管理服务对象加减分标准》《关于对A级诚信主体进行动态管理的办法》等文件,促进评价体系更加客观、公正、科学,切实提高A级诚信主体的含金量,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引导作用。
中宏网山东202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