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报告
--2022年5月10日在漯河市郾城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李永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我院紧紧围绕郾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诚履职,担当作为,统筹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融入发展大局,为郾城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081人、起诉2003人,其中批捕涉黑恶犯罪13人、起诉87人。秉持“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减少社会对抗,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起公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127人,深入企业上法治课31次,帮助解决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16件,为12家企业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助推企业稳健发展。
积极投身疫情防控攻坚战。检察干警在做好社会面防控的同时,坚持依法履职推动检察战疫,批准逮捕涉疫犯罪2人,立案监督1人。
二、增进民生福祉,在践行司法为民中强化检察初心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针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起诉15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件,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对各小区的贩水机水质进行检测排查,守护群众饮水安全。依法监督行政机关取缔整改25家砂石料厂,督促清理河道水草600多吨、垃圾800多吨,打好碧水蓝天保卫战。
努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批捕性侵、虐待未成年人等犯罪24人、起诉33人。最大限度挽救失足未成年人,依法不捕16人、不诉19人。建立未成年人成长教育基地,做实检察长、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230余场次。
办好群众的“急难愁盼”事。共收到群众来信240余件,接待来访群众4800余人次,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对因案致贫、返贫的受害人,发放救助金9.7万元。驻村第一书记为帮扶村牵线搭桥落实帮扶项目,助力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三、加强法律监督,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强化检察责任
刑事诉讼监督稳步加强。共监督立案20件、监督撤案13件,纠正漏捕62人、纠正漏诉30人。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64件,办理刑事财产刑执行监督124件,监督执行648万余元。
民事、行政检察扎实推进。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6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6件,提抗1件。向刑事部门移送虚假诉讼线索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8人,向纪委监委移交职务犯罪线索2条,建议给予纪律处分6人。
公益诉讼监督有力。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3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7件,其中对5处年久失修的英烈墓保护等3项工作被《检察日报》等媒体报道。
反腐败斗争尽职尽责。共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2件12人,提起公诉12件12人。依法直接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3件3人,提起公诉3件3人。
四、坚持政治引领,在全面从严治检中强化检察素能
深化理想信念教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以党建带队建,切实在履好职、办好案的具体行动中增强政治担当。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自我革命精神全面正风肃纪,让“第一种形态”成为常态。
落实全面深化改革。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认真做好转隶工作。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将原有的12个内设部门缩减为5个部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组建以员额检察官为主的新型办案团队。
强化内部科学管理。出台考核办法,建立 “精品案件评选”等机制,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涌现出“全国先进工作者”刘桂琴、“全国平安之星”陈玮旭等先进典型。
五、坚持接受监督,在推进检务公开中强化检察自觉
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高度重视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切实提升办理的质量和效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举办检察公开听证26件,常态化公开案件信息2317条、法律文书1216份,接待律师、安排阅卷1200多次,进一步拓展监督司法渠道,提升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院连续保持“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和全国、全省“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评为“全市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单位”,先后荣获省市级以上集体荣誉43项。有9起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和精品案件。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坚强领导,得益于区人大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也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履职、积极监督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检察理念还需更新、转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性、实效性有待提高。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存在,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到位。三是队伍结构不合理,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短缺等问题日益凸显。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解决。
2022年工作意见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高检院确立的“质量建设年”,也是省委提出的“能力作风建设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争先进、创一流”为目标,强基固本抓队伍,提质增效谋发展,为郾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是着力筑牢政治忠诚。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检察工作“凡事讲政治”,在执法办案中落实和维护党的全面领导。
二是着力服务郾城发展。围绕郾城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重点领域公益诉讼,努力做到区委重点工作在哪里,检察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三是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实现刑事检察更优、民事检察更强、行政检察更实、公益诉讼更好。
四是着力夯实队伍建设。以“能力作风建设年”为抓手,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不断把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引向深入。
五是更加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坚决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加强与代表委员经常性联络,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检察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促进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位代表,砥砺再扬帆,奋进正当时。新的征程上,我院将在区委和市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以优异的业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院2022-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