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人民检察院公益保护生态环境工作纪实
织牢生态保护“安全网”——
蓝天,白天
绿树下有我可爱的家
良好的生态环境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期望值越来越高,绿水青山是小康生活必不可少的美景。近几年来,公益保护受到社会各界更多的关注,郧阳区人民检察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积极落实代表建议,结合本地区公益保护重点,探索对公益保护工作引入“网格化”管理模式,获得良好的治理效果。
事情还得从一次听证会说起,今年初,郧阳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了一起公益诉讼听证案件,听证会后区人大代表杨正喜的一句话引起院领导的注意, “环境保护类案件,事前预防比事后办案更重要,不要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正是这位代表的一句话,在全院引起了司法理念转变的大讨论,检察机关在为谁办案?应该怎么办案?经过讨论,党组形成一致意见,加强公益保护类案件的预防工作,“确立未病先防,有病办案的公益保护工作思路。
如何形成一张完备而有效的公益诉保护网络呢?
这是预防工作必须要解决的问题。院领导集思广益,创新思路,充分挖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人脉资源,加强联系,结网联片,织密织牢公益保护网络。
“代表、委员、监督员既是监督我们工作的眼睛,也是我们工作信息来源的前哨,更是搞好检察工作的力量源泉,他们就是我院公益保护工作最好的联络员。全区有256名人大代表、245名政协委员,15名人民监督员分布在全区各个岗位、各个辖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有人大代表提出的工作意见,提供的案件信息来源,有他们的监督意见,这是我们开展公益保护工作最大的底气。正是因为我们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我们才能做好织密织牢这面公益保护大网的工作。院分管领导说。”
公益保护的网建立起来了
如何利用这张网开展工作呢?
梳理办案数据,精准施策治理。首先对近几年来公益诉讼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数据分析梳理,总结辖区公益案件发案规律,针对性地提出“预防为要,办案为本”的工作思路。精准施策,重点预防,对公益保护采用拉网格、划重点的办法分类治理。
针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多发,散发的特点,通过近几年来的办案大数据分析,划定汉江沿岸乡镇为重点监控乡镇,就这类问题与本辖区的人大代表加强勾通,形成共治局面,坚持“预防为要,办案为本”的工作思路,注重办案效果。
针对乱砍滥伐,非法捕猎等破坏生态的行为,划定林木资源丰富的乡镇为监控重点。
针对环境污染类行为,主要以城区为主要着力点,紧盯重要排污口和污水入管网情况,走访了解辖区环境治理状况。
面对这些分析梳理出的比较集中、突出的公益保护问题,积极主动和所在乡镇辖区的区人大代表加强勾通,形成合力共治局面。深化“预防为要,办案为本”的工作思路,注重办案效果,通过到案发地开庭、检察官现场说理释法、检察建议、公益损害赔偿金追讨等方式,扩大公益诉讼办案效果,以点带面,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针对关系区域生态保护大局的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单位,比如:云盖寺地质矿山公园,青龙山恐龙蛋地质公园,沧浪山国家森林公园,郧阳湖国家湿地公园水源涵养保护,聘请专职联络员进行时时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进一步织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网。
在汉江禁渔禁捕保护范围内,和渔政等相关部门联合加大对沿岸乡镇的走访、宣传、调查。在秋冬时节,乱砍滥伐、非法捕猎等行为高发时段,会同公安机关和林政部门加大对乡镇的走访、宣传、调查。通过办案数据分析,把前科人员划定为重点监控对象,抓重点、强监督,杜绝二次犯罪行为发生,最大限度减少毁坏生态类案件的发生,实现诉前保护公益的最佳状态。
通过多方推进,系统努力
公益保护“网格管理”的路子越走越宽
有效扼制了生态违法类案件的发生
目前,郧阳区生态违法类案件的发案率已经较五年前下降到三分之二以下,既节约了司法资源,也让生态资源得到了更好保护,达到了维护公益的最大效果。
十堰环保2022-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