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三个突出”推动岗位练兵常态长效
自2022年能力建设工作开启以来,大通县人民检察院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能力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对标最高人民检察院质量建设年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全县能力建设工作推进会工作部署,持续强化干警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合力。
突出集中培训,以“学”促能。制定《大通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明确总体目标、培训形式、培训内容、工作要求,将岗位练兵纳入检察教育培训之列,确保岗位练兵有序有效。今年以来,累计组织干警参加“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在线学习4期43人次,科级干部分批次参加全县科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10人次。组织干警完成全省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周”线上学习任务,跟进举办“检察业务培训周”一周培训,做到“线上+线下”“自学+集中”“专题讲座+综合培训”有序互补,着力构建“大培训、齐奋进”的检察教育培训模式,严实学风,切实做到以“学”促能。
突出岗位练兵,以“练”促能。持续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8+5+1”业务大练兵活动部署要求,做到岗位练兵活动常态长效。立足各业务条线具体岗位,坚持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学习什么,增强针对性、实战性和实效性,着力强素质提能力补短板,结合支部主题党日、业务部门以案代训等活动,全力提高干警业务素能。疫情期间,将主动参与疫情防控作为促进检力下沉的助推器、提高干警一线工作能力的练兵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集结全院力量,迅速投入抗疫一线,强化干警在抗疫一线的思想淬炼、意志磨炼、实践锻炼,促进岗位练兵提质增效。自4月省内疫情复发以来,累计派出干警100余人次下沉包联4个小区以及2个交通管控卡点,24小时轮流做好值守备勤工作,提升能力、锤炼本领,真正做到以“练”促能。
突出业务建设,以“干”促能。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贯彻落实措施,持续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严格落实“12309”检察服务中心“非接触式”信访工作要求,充分发挥邮寄、网络、热线等便民服务举措作用,切实做到疫情防控期间群众来信来访有着落、有回应。将“检察讲堂”作为夯实理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的有效平台,在全院范围内征集“检察讲堂”优质课程,结合“党课开讲啦”活动和领导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工程,科学安排授课内容,丰富授课模式,累计开展“检察讲堂”2场次,推动经验共享、能力互促。同时,依法妥善办理涉及民生、生态环境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案件,以司法实践推动业务建设和能力建设再提升。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2022-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