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举措”促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提质增效
2021年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以来,五原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扎实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通过专题学习研讨、“一翻阅、四听取”评估社会危险性、强化协同落实等举措,切实履行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能,将羁押必要性审查融入日常办案中,从程序、实体和监督三个方面确保“捕”与“放”均做到精准恰当,努力提升办案质效。
一、重更新理念,做到从“政治上看”
理念新天地宽,思想一旦真正转变,行动的实效便随之而来。为了更好地适应我国刑事犯罪结构性变化,落实好非羁押诉讼制度,五原县人民检察院及时转变观念,深刻认识“少捕慎诉慎押”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捕、诉环节中的具体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扎实做好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多次、多形式组织办案人员深入学习最高检领导讲话精神、《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提升办案人员办案能力和水平,切实统一思想和行动,切实更新司法理念。通过对羁押必要性审查相关规定的细化学习、探索和实践,检察官充分认识到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深远意义,根本价值在于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办案中要不断摒弃惯性思维,杜绝“一押到底”“以捕代侦”“羁押惩罚”等传统办案模式,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更高水平的需求。
二、重落地落实,做到从“履职上看”
五原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依职权”审查的职能,通过“一翻阅、四听取”的方式,做到“应审尽审”“该审必审”。“一翻阅”即组织每位承办检察官对当前尚未办结的羁押案件,重新翻阅案卷材料,认真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和犯罪证据。“四听取”即一是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意见,核实双方是否达成赔偿和解协议、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况;二是听取侦查或审判机关的意见,走访办案单位,梳理清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及认罪、悔罪情况;三是听取看守所意见,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间的身体状况及在押表现等;四是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以公开促公正,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参与度,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的释法说理。通过综合研判,对于能够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及时予以变更,以维护其合法权益,传递检察温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真正把以人民为中心做实。
三、重凝聚治理共识,做到从“一体协同”上看。
落实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及非羁押诉讼制度,离不开全社会认可和支持,离不开法院、公安机关一体协同落实。五原县人民检察院在监督办案中强化沟通协作,充分把握案情、充分解读政策、充分用好法律,更好地凝聚共识。一是加强内部沟通配合,主动与执检、控申部门衔接配合,及时发现、移送、反馈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线索,保证各业务部门信息沟通顺畅。二是加强外部协作,联合公安、法院定期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工作职能,强化案件信息共享,动态掌握案件变化情况,适时开展审查。同步建立跟踪监督机制,推动落实变更强制措施后续监管协作举措,合力打造一体化办案网。
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开展以来,五原县人民检察院共对28人进行了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的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均被采纳,采纳率达100%。下一步,五原县人民检察院将抓实“质量建设年”,全面提升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大力推行公开听证审查方式,全面提升检察公信力和审查精准度,将实质性降低审前羁押理念贯穿至每一个诉讼环节、每一名检察官办理的每一起羁押案件中,推动实现羁押必要性审查常态化、实质化、规范化,实现法律监督质效的飞跃,以自觉能动履职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五原县人民检察院2022-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