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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报告讲话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检察院

题目:加强基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的思考及党组述职报告

资料提供时间:2023-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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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的思考

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是基层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基层检察机关处于特殊的领导与管理地位,党建工作的状况如何,直接影响检察干警的精神状态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以及检察机关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与形象。随着新形势的发展,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何认识和分析当前基层检察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有针对性的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的对策与建议,以改革精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以党建促队建,全面提高基层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能力成为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基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存在问题

近年来,基层检察机关都把党建工作作为一项提高干警素质、推动检察工作发展、改变工作作风、塑造检察形象的系统工程来抓,在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制度、组织开展活动、实施考核评比等方面做大量的工作,并且取得一定的效果。但用发展的眼光看,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滞后于检察业务工作的状况依然存在,亟待改进和完善。

(一)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力

1.党支部的作用发挥不充分。部分党支部工作消极被动,对工作布置得多,抓环环落实少,存在为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而开展工作的现象,党建工作缺乏创新和活力,有的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部分党支部软弱涣散,以研究、讨论检察业务工作代替支部活动,以行政会议代替支部组织生活,常年没有真正开展过扎实有效的组织生活,极个别党支部的作用仅仅体现在收取党费上。

2.“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基层检察院党支部“三会一课”质量不高、吸引力不强的问题比较突出。一是形式缺乏创新。不论是支部大会,还是党小组会,其形式不是一人讲、大家听,就是上边念、下边看,让党员积极参与发表意见少。这种形式的组织生活在信息传递快捷的今天,显得没有吸引力,无法调动党员干警的积极性。二是内容脱离实际。“三会一课”内容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与党员队伍的思想实际结合不紧密、为活动而活动的现象。三是党内批评困难。主要表现在“自我批评谈情况,批评别人谈希望”的现象比较普遍。会上说工作多、谈思想少;说成绩多、谈问题少;说自己多、批评别人少,出现了你好、我好、大家好这样一种不正常的“平和”景象。

3.组织活动开展较少。部分支部书记忙于应付检察业务工作,认为抓检察业务是硬杠杠,其他工作都是软指标,大事小事眉毛胡子一把抓,不是商量了之,就是沟通完事,加上基层检察机关单位人员编制少,机构设置与所担负的检察任务不相适应,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全面,没有将组织教育纳入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存在重检察工作、轻学习、“以抄代学”的现象。

(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不严

1.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衡量标准有偏差

部分基层检察院满足于本单位党员“多年没有掉队的”,只要党员不与党组织作对,不当群众尾巴,能够“随大流”、“过得去”就可以了;还有的满足于本单位党员“多年没有犯罪的”,没有违法乱纪和不合格的。

2.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方式方法较为陈旧。一是“一贯制”。党员教育基本上以学文件、读报纸为主,采取以会代训、办班讲课等常规教育方法,教育的手段和形式多年一贯制,缺乏活力和吸引力。二是“一刀切”。党员教育从上到下“一个声音”,只是“依葫芦画瓢”,形成“上下一般粗”。三是“一家忙”。内部把教育活动搞得热热闹闹,外界则显得冷冷清清,基层检察院出现综合部门特别是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一家忙”现象,党员教育工作陷入自我封闭、自我循环、自我为中心的“小圈子”。

3.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机制不够健全。一是缺乏调动党员积极性的激励机制;二是缺乏党员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三是缺乏党员教育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基层检察院党组织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如何进行考核评价,特别是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党员的教育效果应该达到什么水平,如何考量,还没有一个科学的操作性强的考核标准和办法,导致党员干警出现“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反正评先选优迟早有一天会轮到我”的偏颇认知,造成工作低水平化。

(三)党的政治建设工作方法针对性不强。因囿于思想政治理论水平的限制,不能创造性地探索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方式、方法和机制,运用新技术新应用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平台和载体方面缺乏新方法和新手段,分类教育、因材施教缺乏行之有效的计划和安排,导致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不强。工作实践中,每个党员的思想状况千差万别,千篇一律的思想政治教育,必然达不到预期效果。司法改革背景下,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后,检察人员面临身份的变换、岗位的选择、利益的调整等各种问题,不同的个体存在不同的思想波动和需求。对此,“大锅饭”式的教育方式难以见效,久而久之还会让大家的学习始终处于被动状态,随着各种思想政治学习活动的增多,还会从敷衍了事到渐渐滋生抵触情绪,思想政治教育难以入脑入心。

(四)党组织监督职能作用薄弱。一是机关党组织难于有效地对领导干部实施监督,缺乏监督的基础。不少基层党组织对本单位的重大活动、重大事项无参与权、知情权和建设权。二是机关党组织对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监督大多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发挥作用。三是机关党组织实施监督缺乏操作程序和强有力措施。党务工作者心存顾虑,认为“一把手”是自己的行政领导,不敢对其实行监督,不敢纠正其缺点错误。

(五)党员队伍建设不够坚强有力。个别党员干警长期放松理论学习,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群众观念弱化,精神状态不佳,对自我要求降低,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个别党员干警工作精力不集中,工作敷衍塞责,精神萎靡不振;少数党员干警不能正确对待社会负面现象,抵御不住各种诱惑,崇尚自由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执法不公,为检不廉,有极个别党员干警甚至腐化堕落,知法犯法,严重损害党的威信和检察机关的形象。

(六)对党的政治建设认识有待提高

在基层检察院党组织中,时常出现思想认识不高、重业务轻党建的观念,导致对党建工作抓得不牢、研究党的政治建设工作不够透彻。具体表现为:部分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忽视了党的政治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力度有待加强,个别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党员认为党的政治建设是政治部门或机关支部的事情,各自分工不同,总以业务忙为借口逃避政治思想学习,认为自己只要不犯原则性错误、办好案件就行了;部分党员对党员身份的荣誉感、责任感意识不强,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所欠缺。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造成基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党建工作定位不够明晰。基层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的定位应当也必须是检察事业前进的政治方向,是基层检察队伍发展的精神动力,是基层检察业务建设的根本。要明确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由于基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定位的问题没有解决好,基层检察院由于人员少,未设专职党干部,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党支部委员,往往要同时兼任行政职务,他们平时抓业务工作的多,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少,机关党建工作往往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甚至导致了一系列的职责混乱,党建工作难有实效。

2.党建工作体制不够顺畅。《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的工作。可在基层检察机关党组织设置上却具有鲜明的地方行政化色彩,与法定的基层检察院领导体制相悖。在党建工作中,与地方党委组织部、机关党工委部等相关部门领导、指导关系多头,职能上有的重叠、有的交叉,职权不清,机关党的建设各方面力量没有捏成“拳头”,形成合力,机关党建工作总的阵势不小,而实际力量薄弱。正是这种领导体制上的“二元结构”造成了现实中基层检察院党建与检察业务的“两层皮”,极大地制约了“检察一体化”效能的充分发挥。

3.党建工作思想不够重视。一些检察机关主要领导干部抓机关党建工作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党建工作,有的只是口头上说说重要,内心深处对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并没有深刻的认识。有的认为业务工作是实功、硬指标,做这项工作立竿见影,出成绩,而党务工作是虚功、软指标,做这项工作见效慢,吃力不讨好。

4.党建工作方法不够新颖。对党建工作喜欢习惯思维定势和常用工作方法。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少,创新举措少,还没有形成与业务工作发展相匹配的党建工作运行机制。在工作落实中常出现“以文件贯彻文件”、“用会议落实会议”,影响了工作局面的打开。对党员重行政管理,轻党组织管理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习惯于用行政命令对党员进行管理,在如何把党员的先进性体现在具体岗位上、体现在创一流工作业绩上缺乏新举措。

5.党建工作措施不够有力。有关党员管理制度和措施不少,但实际执行落实过硬,失之于软,监督缺位,使一些制度流于形式。在抓党的建设工作中,一般性的号召多, 存在走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在建立激励党员的机制上存在着重物质奖励、轻精神激励的倾向,导致先进人物的示范作用没有得到较好的体现,崇尚先进、赶超先进的氛围不浓厚。

三、加强基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的对策

做好新形势下的基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要坚持以党员干警为本,以促进检察工作发展为己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1.积极端正思想,打好“认识牌”。提高认识,摆正位置,这是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的前提。只有认识到党的建设的重要性,才能摆正位置,增强做好党党建的责任感。一要认识到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不仅是党政机关履行职责的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需要,而且对于形成优良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都具有重要意义。二要认识到只有抓好机关党的建设,提高机关的整体效能和工作水平,才能保证机关更好地担负起决策和执行等各方面的任务,保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贯彻落实。要始终把党建和业务融合在一起,守初心担使命才能落实。机关党组要在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方面主动作为,要把党的建设要求通过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结合基层检察机关特点、党员队伍特点、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开展党的建设,抓两头带中间,推动后进赶先进、中间争先进、先进更前进,实现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2.培养党务干部,打好“人员牌”。“打铁还需自身硬”。要加强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一要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的原则,配好、配足基层专职党务工作者。二要加大培训使用力度。加强基层党务干部的培养培训和实践锻炼,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湛、工作出色的高素质的基层党务干部队伍。三要为基层党务工作者的成长成才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把基层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重视和支持基层党务工作人员的使用、培训,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专职党务干部与行政业务人员双向交流,使他们进得来,留得住,干得好,充分调动和激发基层党务工作者的工作热情。

3.做好学习文章,打好“素质牌”。建立全员常态学习模式。以个人自学、支部领学和集中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学习,把党的政治建设做到党员“心”上,坚持每月一次支委会、一次党小组会、一次主题党日活动;每季度至少一次支部大会、一次党员干警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分析会、一次党课活动;每半年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每年一次组织生活会、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鼓励干警开展学习研讨和心得体会交流活动。同时,组织党员干警赴红色革命根据地参观学习,感受革命前辈的英勇事迹和他们为革命事业奋不顾身的崇高精神。积极参加党员社区志愿服务、义务劳动等活动。要因材施教、搞多样化。对不同岗位、不同素质的党员进行分类的管理,既体现共性要求,又兼顾个性需求。特别要避免单一、刻板、乏味的学习模式,坚持集中学习与岗位自学相结合、听讲看相结合、学思行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

4.创新载体路径,打好“活动牌”。党建工作是“灵魂工程”。在现时条件下,增强党建工作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必须创新载体、找准抓手。一是要坚持“文化引领”。要紧扣“以文化人”的工作主线,全面加强党的思想文化建设。作为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开展各项健康有益、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方式,把党员群众组织起来、吸引过来。二是要坚持“虚功实做”。推进党建工作一定要防止走入以虚论虚的“误区”,要虚功实做。三是要坚持“无缝对接”。就是要紧贴中心工作和发展的主旋律,同频共振。

要打造党建工作品牌。始终坚持“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培育和树立业务、党建两手硬的先进典型,强化党员干警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其次才是检察官,在遵守党的纪律规矩、执行党的决策决定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持将打造业务工作品牌作为党的建设的重点内容。从讲政治的高度,以求极致的标准,敢担当的意识,狠抓工作落实。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司法办案、司法责任制改革、加强公益诉讼等重点工作。

5.健全工作机制,打好“制度牌”。抓好机关党建工作,体制是关键,制度是保证。一是责任机制。要全面实行“一岗双责”制,即各总支、支部书记由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正职)担任。在此基础上建立党建工作追究责任制,使“一岗双职”和“一岗双责”都能得到很好的落实。二是目标机制。根据机关党组织的工作任务,按照“细化、量化、科学化”的要求,合理确定工作目标,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通过定期考核,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三是运行机制。要明确上下级机关工委的指导关系,建立和完善机关党的工作会议制度和机关党建联席会议制度。通过每年一次的机关党建工作会议制度,明确工作思路,制定工作目标,部署工作任务。四是坚持把制度治党作为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要将党领导检察工作落到每个工作环节,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办法》《机关党建工作督查办法》等党建制度,对支部和党员个人进行量化考核,建立党员积分制管理,层层传导压力,实现把党建抓常抓长。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2021-12-12

 

 

宁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述职报告 文章下载

宁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述职报告

2020年度述职报告

宁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王永琳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现将宁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2020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察业务工作情况

(一)做优刑事检察,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秉持客观公正,大力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断优化“案-件比”指标,以检察官业绩考评为抓手,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建设,深入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司法理念。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8件61人,批捕42件53人,逮捕率86.89%;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27件182人,起诉138件179人(含上年结转)。办理抗诉案件2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3件;立案监督1件;监督撤案1件;不起诉1件1人;追诉2人,追诉漏罪1件;适用认罪认罚132件169人,认罪认罚适用比例94.41%;提出精准量刑117人,精准量刑建议采纳率100%;提前介入10件10人。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5份;组织公开听证5次。《杨某某盗窃案》被省院认罪认罚从宽案例汇编选用。

未成年人检察持续保持国家级“青少年维权岗”荣誉,多次召开“线上+线下”检察开放日活动,受到妇联组织及妇女儿童一致好评。办理的高三学生郭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件,在办案中践行有温度的司法,积极引导其认罪认罚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既维护了公平正义,又挽救了犯罪未成年人的人生。

刑事执行检察坚决把疫情挡在监墙之外,驻所检察人员每天以视频、电话方式掌握看守所在押人员情况,并做好日志记录,切实保障在押人员安全;与看守所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标准和审查程序,对不宜羁押人员及时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依法对法院财产型执行情况制发检察建议书21份。看守所现有在押人数126人,社区矫正人员193人,其中缓刑190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假释1人,无脱管、漏管以及社矫人员再犯罪情况。

(二)做强民事行政检察,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积极构建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格局,着力破解工作瓶颈,促进案件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同步提升,重点开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和公开听证两项工作。全年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1件,其中,支持起诉案件3件,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6件,再审检察建议监督案件1件,不予支持监督申请案件1件。办理行政监督案件5件,其中,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件,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件,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件,法院采纳率100%。

(三)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履行守护民生职责。

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案件监督范围,精准监督“等”外领域,开展“防疫有我,卫爱同行”活动,及时有效防范了宁安市水源地附近江面漂浮死猪污染风险。办理了牡丹江地区首例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彰显了检察机关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公益诉讼部门走访了辖区内57个居民小区,拍摄照片近千张,形成57份现场勘查笔录和相关调查材料,组织开展的居民小区和公共街道随意喷涂办证广告问题的集中整治公开听证会议,促进了行政职能部门履职能力和治理能力的提升。全年,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

(四)做实综合业务,发挥核心枢纽作用。

坚持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作用,紧盯“告状难”等民生痛点,扎实推进“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全年通过网络、电话、邮寄等方式受理举报、控告和法律咨询22件,全部录入信访系统,程序性回复率达100%,办理国家赔偿案件1件,司法救助案件2件,未发生涉检进京到省访,本地涉检信访积案化解率为100%。案管共受理送案审核251件,扫描制作电子卷宗130件357册;接受律师阅卷申请24人次,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1人次;接待案件当事人咨询100人次;程序性信息公开228条,法律文书公开122份,重要案件信息公开84次。制定降低“案-件比”预警机制,及时为职能部门和承办人提醒预警。重视调查研究,《基层检察权运行调查报告》在《龙之剑》刊载,2篇论文在牡丹江市检察机关理论年会上获奖。

二、检察队伍建设工作情况

我院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司法队伍建设首要位置,注重加强政治轮训,坚持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邀请讲师对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解读,进行《民法典》专题学习,组织参加国家检察官学院受训干警向全院进行传导式培训,以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注重将党的意识体现在检察工作方方面面,不断强化检察新媒体建设,注重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检察声音,传递法治思想,在微信、微博、今日头条发布信息1800余条,其中,国家级媒体转发19条,省级媒体转发7条,市级媒体转发62条。信息简报被省院采纳6篇、市院采纳9篇。全院四十余名干警坚决服从宁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部署,始终坚守在防控疫情第一线。院党组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与检察业务工作“两不误”,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仅用三个小时便审查起诉1起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利用微博辱骂防疫专家,诋毁政府形象的寻衅滋事案件,该案入选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

三、党建工作情况

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根”和“魂”,层层压紧压实党建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检落实到每一名党员和干警身上。加强检察权内部监督制约,8月,接受牡丹江市审计局对我任期内审计;11月,接受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巡察,发现的工作瑕疵均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今年三名干警因2013年发放福利被处分,三名干警因2015年案件办理定性错误被处分,院党组组织全体干警及时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案例为鉴,做到警钟长鸣。全面推动“三个规定”制度运行,“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规则流程办理,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可靠。

四、重大专项工作情况

驰而不息推进“检察综合治理”专项活动,努力在“平安宁安”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营商环境、助力脱贫攻坚等大局工作中提升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在梳理总结扫黑除恶成果基础上,围绕“六建”工作目标,制定了6项工作机制和相关办案指引,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深挖根治”向“长效常治”迈进。立足司法办案开展扶贫工作,主动为我院包扶的1名贫困户提供司法救助,并扶持其发展养牛产业,现已拥有耕牛14头,有效巩固帮扶成果。

我院在省、市院民事检察部指导下,开展全省首例“以支持起诉方式助推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专项活动,积极参与农村综合治理,有效保护黑土地,落实“六保”粮食能源安全工作,并与相关部门制定实施意见,为此项工作长期有效开展奠定基础。宁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域范围内已形成回收共识,省人大视察组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认可。

五、存在的主要不足和明年工作思路

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一是服务发展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检察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检察权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四是队伍专业素能还需进一步提升。

2021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以“一个统领、六个必须、八个坚持不懈”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三级检察长工作会议和市委全会精神,以传承发展、稳进提升为基调,按照“四个抓好四个致力于”(即:抓好服务,致力于“三个结合”,为“平安宁安”提供检察保障;抓好业务,致力于“四个注重”,补齐短板弱项;抓好队伍,致力于“四个铁一般”,打造检察铁军;抓好创新,致力于“四项工程”,助推“文旅强市”)的思路,以探索公益诉讼案件网格化办理、捕诉前会议等创新工作为切入点,坚持服务“六稳”“六保”,确保“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全力助推宁安社会治理现代化。

以上汇报,请领导和同志们评议。

宁安检察2021-01-19

 

 

安平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 文章下载

安平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

各位领导和与会代表:

下面,我向大家报告2020年度履行安平县检察院党支部书记职责情况:

一、狠抓政治建设,固牢信仰之魂。

一是突出政治理论学习。在县直工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着力以党的创新理论为引导,突出抓好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的学习,组织党小组学习会12次,党组中心组学习12次,坚持抓好党组织书记讲党课、党员讲微党课,组织党课学习4次,全体党员积极参与。同时不折不扣参加县委及省市院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报告会等。

二是打牢思想建设基础。引导业务部门把党务融入业务,注重在办案中耕植党的司法理念,注重剖析反面案例。同时利用本院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干警警示教育活动,我院在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的基础上,以党员活动室和党性教育基地为抓手,创新拓展阵地和载体,创建党性教育基地、富国强军长廊,通过理论引领和大量真实的事例,让全体干警和社会各界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触及灵魂,用一个个真实的案例让党员们感受到国家的强大,学习正能量、奉献正能量,从心灵深处受到教育,引导党员以先辈为魂、历史为镜,完善自身,打造成为了全县公检法司的教育基地。

二、扛起党建工作,固牢主业之识。

一是筹划“实”。年初对照党建工作要点和本院干警的意见建议,认真筹划年度工作,制定党员活动年度计划表。

二是管理“细”。为积极发挥党组织功能,在全市检察系统率先成立专职党建工作办公机构——党建办公室,因机构改革,现已并入政治处,仍有专人办理党建工作。承担着全院与党的建设相关的具体承办职责及支部工作,负责撰写年度计划和工作安排总结,组织各项党建活动等职责。专职机构的设置,对于推进我院党建工作纵深发展起了关键作用,有效确保了队伍稳定和组织健全。

三是落实“好”。《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规范,全年组织党课4次,党员大会5次,为民服务“主题党日活动”4次。

四是治党“严”。在3月召开了“八查八看八纠正”组织生活会,9月组织了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以及10月组织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了瞄准靶心找差距,达到了红脸出汗的目的。

五是活力“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检察职能落实到人民群众中去,沉下心,俯下身,时时刻刻体现出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我院成立了4个党员突击队。他们走上街头,亮明身份,做好表率。围绕宪法宣传、民法典普及、未成年普法,我院多次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设计制作了《漫画宪法》宣传册。积极参与植树活动,倡议全体干警做保护生态环境的志愿者。4月,积极开展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七一”期间在全院开展“迎七一”系列活动,活动以院党组书记上党课、重温入党誓词、慰问老党员等多种形式开展,以实际行动向祖国献礼。开展了党建“三个一”系列活动,从党建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出发,开展了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防酒驾宣传、叫上家长一起来上法治课、做好司法救助工作等活动。12月,检察干警参加了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 更新检察司法理念 讲述我的办案故事”为主题的“衡水市检察机关忠诚铸检魂 奋进新时代--讲述我的办案故事演说会”。参赛选手以自己的亲历、亲见、亲闻,声情并茂的讲述了一个个感人至深的办案故事,从娓娓道来中展现了自己与司法的共同成长。围绕“宪法宣传”,开展了系列活动。

三、支部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习能力不足。部分党员自主学习的主动性不够,靠集体组织学习的依赖性较强。党员自学内容不完整,导致党员在把握全局、把握大势的能力不强。

二是党务能力不足。党支部委员开展工作的能力还不够。党支部组织健全,但支部委员在研究党务工作和破解难题上方法、点子不够多。

三是创新能力不足。党支部开展活动创新能力不足,针对性不强,党员群众参加党建活动的积极性受到影响。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扎实组织党员同志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站在政治的高度,学深、悟透基本理论,有力指导工作开展,并为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贡献力量。

二是加强能力培养。通过上级培训、开展干部岗位交流和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方法补齐党务干部能力不足瓶颈,强化能力锻造,从而有力提升党务干部履职尽责能力。

三是增强工作指导。根据年度工作任务,认真检查督导支部工作计划和部署,确保年度工作有章可循。

安平县智慧党建网2021-1-22

 

 

浅析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文章下载

浅析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直以来,我们总在强调“党建与业务融合”,但在基层因院小、编制少、人少,每个人都身兼数职,工作任务繁重,如何更好开展党建工作,一直是基层检察机关面临的一个难点。现以镇安检察院党建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意见建议以供大家参考。

一、基本现状

(一)人员现状:该院现有中央政法专编36个(含纪检监察单列专编1个),实有干警34人(含1名工勤),其中市级借调1人、乡村振兴驻村1人、县扫黑办抽调1人、县秦岭违建办抽调1人,日常实际在岗29人,其中50岁以下仅有23人。按照人员分类管理,现有员额检察官12人,检察辅助人员16人,司法行政人员7人,聘任制书记员12人(其中7月新招录6人,乡村振兴驻村2人)。

(二)支部现状:该院现有党员42名(其中退休党员12名,其中4人长期不在本地),又因党员人数少,为便于开展工作,于2022年年初撤销了党总支,将原来的三个支部融合为一个支部。新支部成立后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各一名,支部委员三名,由一名副检察长担任支部书记,政治部主任任副书记,三个业务部门负责人分别任支部委员,一名政治部司法行政人员兼任党务干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党员意识还不够,普通党员普遍存在党建工作是支部委员与党务工作者的事情,与自身没有多大关系的想法,这就形成了党建工作就是那么几个人在唱独角戏的尴尬形势。二是党建队伍薄弱,年轻干部作为院内主干力量,都肩负着多重任务。党务干部由司法行政人员兼职,司法行政人员本就存在人数少、任务重的问题,放在党建工作上的精力自然不足。三是党建与业务融合不够,司法行政人员不懂专业业务,无法将党建工作更好地融入日常业务、更好引领业务部门开展日常党建工作。四是退休党员管理存在困难,很多基层检察院退休党员,要么跟随子女到其他城市生活,要么行动不便,很少能按时参加组织生活。

三、促进党建工作更好开展的几点意见

(一)选优配强党务干部。一要配好人,加大党务干部同行政、业务干部之间的交流,从业务骨干中选出优秀干警在党务岗位上锻炼,鼓励业务干部多到党务岗位上锻炼,实现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双向交流,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夯实基础。二要配强人,通过参加集中轮训、实践锻炼、岗位练兵等方式,搭设党务业务双培训平台,充实党务干部后备力量。三要吸引人,强化党务岗位的吸引力和含金量,对优秀的党务干部要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选拔任用中优先考虑,促使党务干部思想上从“要我干”向“我要干”转变。

(二)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一要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考核、同权重,以考核的刚性促进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同步落实。把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建知识考试情况及为支部发展做出贡献情况,纳入到检察人员考核指标,确保每名党员都真正参与到党建工作中去。二要建立党建工作负面清单,对未完成支部安排任务或者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形,每出现一次,就扣除其相应的分数。三要把考核结果运用到党员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中,要在党员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前听取党支部意见,既要看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又要看党建工作实际成效,让每名党员都能充分认识到党建工作的重要性。

(三)抓好党员服务工作。坚持党的一切工作最终落到支部、落到每个党员,引导党员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员荣誉感、归属感,使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落地生根。一要加强对党员的关心关爱,让每名党员发自内心支持机关党建工作,例如在每月的主题党日活动中为党员过政治生日等。二要做好退休老党员工作,要掌握其生活状况,对长期不在机关支部所在地生活的要及时与其居住地党组织联系,为老干部办理流动党员证,让其能够随时随地参加组织生活、感受党的关爱。对行动不便的老党员要提供上门服务,定期安排支部委员到党员家中传达党的新思想、新规定,并为老党员订阅报刊杂志。

供稿:镇安县人民检察院 柯娟

广西海洋院2023-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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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及存在问题分析

——以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为例

摘 要

机关党建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部分,如何把机关党建工作抓实抓紧,为发挥机关职能作用打牢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认真调查研究。近年来,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新时代基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新思路,以“党建5+”为抓手,着力打造“同心圆·阳光纳检”党建特色品牌,以“项目化管理”模式创新推动机关党建和检察业务“同频共振”、融合发展,不断助推辖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模范检察院”“四川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四川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省部级以上集体和个人荣誉50余项。

关键词:基层检察机关 党建工作 队伍建设 纪律作风

作 者:周超银 汪禹希

一、充分认识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性

2019年7月,党中央第一次召开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开启了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提到“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对于基层检察机关的党组织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和改进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建设高度重视,围绕党的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党中央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明确我们党必须把机关党建工作摆在首要位置。

以检察机关为例分析,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同时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全体检察干警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央党建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积极探索基层检察院机关党建工作新思路,才能确保检察队伍风清气正,才能准确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从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推辖区社会经济稳步提升。

因此,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强化基层检察机关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党员同志的模范带头作用,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本文以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下文简称“纳溪区检察院”)为例,从近年来党建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当前机关党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对抓好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的建议等方面作出以下分析。

二、近年来党建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从调研情况来看,近年来在各级党委和区直机关工委的坚强领导下,纳溪区检察院围绕检察主责主业,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基,以提升基层组织力为重点,抓党建带队建,抓班子带队伍,大力加强组织建设、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升机关党建质量水平,为纳溪检察事业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一)思想政治建设有序开展

面对社会环境的深刻变化特别是意识形态领域的严峻挑战,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第一议题”,深入开展十九大精神专题教育,持续深化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在以上率下、真信笃行中感受伟大成就、领悟伟大经验、传承伟大基因。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签订意识形态责任书,强化宣传工作和舆论引导,制定意识形态小手册,筑牢意识形态防线。积极主动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反映、意见建议和关切诉求,定期分析研判机关干部的思想状况和精神状态。加强心理疏导,严格落实每半年一次的党员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约谈、提醒告诫。

(二)领导班子建设稳步推进

通过坚持思想引领,建设“学习型”、“务实型”、“创新型”党组和以政治坚定好、学习创新好、勤政为民好、清正廉洁好、执政本领强为主要内容的“四好一强”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全面压实党建责任,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的意识,形成一把手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支部具体落实工作机制。推动机关党委研究出台《党建工作要点》《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等文件,同时加强对班子成员的定期考核。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协调推动和支部战斗堡垒作用,选优配强支部班子,制定《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确保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进一步修改完善支部年度考评细则,坚持每年考核讲评、兑现奖惩措施,切实推动中心工作任务完成。

(三)党建品牌创新全面深化

深入贯彻“能动”司法理念,扎实开展基层院建设“三培育三引领”活动,创新服务载体和工作模式,积极打造“同心圆·阳光纳检”党建品牌,实施党建+领导班子、党建+民生民心、党建+品牌引领、党建+阳光司法、党建+检察文化的“党建5+”模式,旨在打破检察机关“神秘感”,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同心圆·阳光纳检”以政治引领、组织建设为着力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出发点,廉洁勤政、公正司法为切入点,优化服务、人文关怀为落脚点,充分体现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logo设计元素融入党徽的金、国旗的红、检察的蓝,寓意在党的引领下,检察工作散发出阳光般的温暖。在党建的强引领下,纳溪区检察院在纳溪区区直机关首届“模范机关”“模范团队”“机关榜样”评选活动中荣获“模范机关”和党建优秀“特色项目”称号。

(四)队伍战斗力有效提升

严格实施干部选任制度,树立“从干得好的中选考得好的,从考得好的中选干得好的”选人用人导向,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坚持干部分级分类培训、深化全员岗位练兵、全面实行轮值轮训,同时把把战斗力标准贯穿到干警培养的全过程。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体系,激励检察官将案件办到“极致”。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检察人员个人绩效考核与市院、区委目标考核任务紧密结合,同“三类人员”考核挂钩,制定印发《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个人绩效考核实施办法》,配套制定《检察信息质量系数考评办法》《刑事案件考核指标》等“卫星”考核机制4项,从根本上激发检察干警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主观能动性。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着力培育“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等市级以上业务标兵44人,创新开展检察实务课堂、业务素能提升培训班等活动27期,选派各条线业务骨干培训119人次。五年来荣获全国检察机关“百万千侦查预防人才”、四川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等荣誉123人次。

(五)纪律作风建设成效明显

借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和机关管理“三化”建设,集全院智慧制定《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制度汇编》,囊括党组、党建工作、综合管理、业务建设、教育培训、纪律作风等方面制度办法90余项,通过定期督察、会议研判、动态通报等方式掌握各项制度机制运行情况,以规范化管理提升机关整体运行效能。认真组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离职退休检察人员违规违法行为等专项行动,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领导干部个人廉洁审查等制度,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通过“温馨提醒” “通知”“通报”等形式,营造全院参与、透明监督、公正监督的纪检监察工作氛围,让自律前行,形成监督工作的内部合力,达到惩前毖后的最佳效果。

(六)党建基础工作持续加强

各级党团组织设置得到了全面规范,目前纳溪区检察院共设置机关党委1个,党支部6个(其中在职党支部4个、离退休党支部2个),党员68人(其中在职党员43人、离退休党员25人),占全体总人数109人(含聘用)的63%。按照新时代党建工作要求,结合检察工作职能,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配强配齐各支部党务干部队伍,推进“一支部一特色”,着力打造“服务型”“务实型”“创新型”“学习型”4个特色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督促各支部结合业务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固定党日活动,增强组织活力。强化党员身份意识,坚持为党员过政治生日,通过重温入党誓词、党员汇报思想、节假日慰问老党员等方式,增强组织引力。选树“一批”典型。在党员队伍中挖掘和选树一批身边可亲、可敬、可看、可学的先进典型,分批组织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以先进模范引领广大党员做合格党员、传播正能量,营造优先创优浓厚氛围。开展“两亮”活动。为提升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党员干部要亮出党员身份和岗位责任,接受群众监督;要亮出标识公示服务内容,方便群众办事,通过开展“两亮”活动进一步展现党员风采。打造“三张”名片。深入贯彻“能动”事发理念,扎实开展基层院建设“三培育三引领”活动,创新服务载体和工作模式,打造具有检察特色的“至善”工作品牌、“纳心”检察服务特色品牌、“同心圆·阳光纳检”党建品牌。锤炼“四支”队伍。积极开展党员示范引领作用,设置“党员先锋岗”“党员服务示范窗口”,拓展服务思路,多部门联动、以支部为单位锤炼社区志愿服务队、普法宣传志愿服务队、关爱未成年志愿服务队、扶贫文明帮扶志愿服务队等四支志愿服务队,致力于打造多元化服务方式,推动志愿服务长效化。

我们深切认识到,当前党建工作必须始终坚持思想建党、政治建设,才能始终保持队伍建设的正确方向;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才能充分发挥基层检察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必须始终坚持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真心实意的拥护和支持;必须始终坚持面向基层、强基固本,才能为队伍建设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必须始终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队,才能保持队伍风清气正和集中统一;必须始终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才能激发纳溪区检察院党建工作的生机活力。

三、当前机关党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党建工作的力度不够大

机关党建工作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基层机关单位工作在不同程度上都较为繁杂,留给党建工作的时间偏少,对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深入、不够透彻。有的支部没有专职人员专门负责党建工作,党务干部大多为兼职情况,对党建引领发展的认识不够深入;有的支部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有的支部存在以“硬件建设”代替活动开展,有的支部以“制度上墙”体现工作成效的问题,错误的认为党建氛围营造到位了,党建内容宣传到位了,党建工作也就开展好了,机关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发挥还不够到位。

(二)思想政治工作不够扎实

对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学习有时流于形式,主动性和深入性还不够,特别是在自学上缺乏高标准、严要求;个别业务部门干警仍然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认为抓不抓党建“无所谓”,个别党员干部对党章意识、党纪意识和规矩意识还不强,开展工作往往比较被动;对“三会一课”、固定党日、讲党课等制度的执行,停留在面上的部署上,要求提的多,学习的深度还没达到,导致集中理论学习只停留在表面,学习内容没有入脑入心,效果大打折扣。

(三)党建与业务结合得不好

在日常工作实践中,个别党员专研业务工作,很少花心思思考党建工作,缺乏党员的参与感、责任感、荣誉感,党内组织活动被动参与的多,主动参与的少,对党组织发展建言献策的更少。以纳溪区检察院为例,该院在职四个支部的支部书记均由部门负责人兼职,不仅要组织支部学习教育,还要负责检察业务工作,党建工作在一定形式上脱节。党务干部们平时与支部党员讨论工作多,谈心谈话听取意见建议少,对党员的党性分析、日常思想变化情况关注较少。

(四)党建创新的方法不够多

调研显示,有的支部在党建工作上创新理念不够,大部分工作还是按照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要求去做,没有真正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党建工作存在弱化、虚化的问题;党内生活载体不够丰富,调动党员积极性不够,引导党员在本职岗位上讲奉献、讲担当和争先进方面还有较大欠缺。优秀典型培树做的不够,对党员先进事迹的挖掘不到位,就不能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队伍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使党组织的影响力受到制约。

四、对抓好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政治生态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定力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首要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带头做到“两个维护”,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维护党章,把准政治方向,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法治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领会透、落实好,始终把讲政治与抓业务融为一体,以政治建设视角审视业务成效,以业务工作成效检验政治建设自觉。加强维护党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强化党内监督,紧盯“关键少数”,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推进“三会一课”常态化、实效化。

(二)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向前发展

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党员干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把做好党员干部的思想发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通过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谈心谈话等多种形式做好党员干部的思想动员工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将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学习资料列出必修课目、必读书目,编纂成册,下发到每名党员干部手中,进一步增强学习自觉。机关党委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创新学习形式,破解“工学矛盾”,确保学习效果和质量整体向前。

(三)选准用好党建载体,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的灵活性和影响力

积极探索机关党建工作新路子,总结提炼在推动业务、保障发展、服务干群等方面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坚持以点带面促进机关党建工作水平整体提升,按照有一个规范阵地、有一套管用制度、有一个突出主题、有一个明显成效“四个有”扎实推进机关党建示范点升级“改造”,分类别打造一批特色党建品牌。探索党建闭环式管理机制,深度挖掘机关党建品牌效应,进一步打造、升级、擦亮特色党建品牌,大力开展党支部“梯级提升”工程,将支部党建品牌建设作用到业务工作中,推动党建品牌主题更加突出、特色更加鲜明,以党建引领业务,以业务充实党建,实现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

总而言之,党建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做好新时期机关党建工作,必须要增强使命感,做到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只有创新机关党建工作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只有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培养党员干部顽强的精神、坚韧的意志、高超的斗争本领,才能创造性地推动各项工作全面有序开展,才能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2022-11-03

 

 

鄯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文章下载

鄯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2021年,鄯善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院基层党组织建设取得全面进步,现汇报如下:

一、问题整改情况

鄯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针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以案促改检视问题、中央和自治区巡视巡察、督导指导反馈的问题,狠抓落实整改,现均已整改完毕。

二、履职情况

(一)突出思想引领,落实党管责任。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为抓手,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教育为载体,切实将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内在动力。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今年共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活动50场次,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20场次,交流研讨15次。组织干警参加政治轮训7场215人次、聆听县委、市委、市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史宣讲4场135人次,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3次,检察长讲党课3次,其他班子成员讲党课1次。

(二)强化组织建设,夯实战斗堡垒。一是健全优化的党支部。改选由党组书记担任党支部书记,对因工作需要调整的支部委员进行补齐配强,严格按照程序对新一届的党支部委员进行了换届改选,有力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党员冲锋在防疫一线。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主动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组织党员在县域网格化内开展全方位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排查、登记、宣传和卡点执勤等工作。三是党员进社区。组织党员参与社区双报到工作,发扬为民服务精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截止目前,全院26名党员赴社区分别开展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志愿者行动,“美好家园共同缔造”志愿服务行动,到中小学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等志愿者服务活动10次,参加人数152人次,累计为群众办实事好事146件。

(三)聚焦作风创优,推进从严治党。一是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推动记录报告制度落地落实,形成常态。始终把“第一种形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第一道防线,对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对进行提醒、批评教育和帮助。对违反防止“三个规定”认识不到位、司法办案监督不力、领学促学作用发挥不好等6个方面,其中:涉及班子成员4人次、部室中层6人11人次。二是严格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院党组认真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修订落实《鄯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鄯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听取检察工作汇报的规定(试行)》,为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机关依法高效履职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维护班子团结,遇事多沟通、多交流、多商量,班子成员之间互相协助、互相支持,形成班子合力。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严格召开党组会议,充分讨论酝酿,集体决策执行。截至目前,共计召开党组会议56次,涉及研究事项136项,均得到有效落实。班子成员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参加“三会一课”,带头谈体会、讲党课、作报告,积极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截至目前,党组召开巡察整改、2020年度领导班子、中央六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案促改等专题民主生活会5次,全部做到整改落实。三持续整治“四风”“四气”等不良风气。领导干部带头做廉政表率,做到公私分明、亲情分开、为民务实、尚俭戒奢。做到办公用房不超标、公务车辆不超标,厉行节约,反对一切浪费行为。围绕政治忠诚、政治责任、政治生活、选人用人、作风建设、清正廉洁等6个方面,制定政治建设责任清单,组织人大、政协、民营企业家、律师、行政执法单位代表等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代表的意见建议,精心分析研判,制定整改措施,修订完善制度3项,公开承诺利民惠民措施7条。开展传统节日期间的廉政教育,发送廉洁过节短信80余条,提醒干部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培养良好道德操守。全院干部及家属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47份,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四是加强党员发展和组织管理。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注重从业务骨干、青年干部中发展党员,注重将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后备力量,今年发展预备党员2人、发展对象1人、积极分子3人,有2名检察干警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四)创新党建载体,全面巩固提升。筑牢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思想根基,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有效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充分利用红色教育资源,将红色资源、红色元素融入本院党建阵地建设,营造良好氛围,筑牢干部干事创业的思想基础。组织党员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反恐维稳教育基地5次。组织检察人员观看中央党校党史专题讲座、红船精神、延安精神、长征精神、井冈山精神等“红色精神”系列记录片5部,重温红色历史记忆,追忆革命历史,接受红色教育。用党的实践创造和历史经验启迪智慧、砥砺品格,切实增强检察人员“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微分享”活动,干部轮流讲述中国共产党发展史、革命史、讲党员好故事、分享党史学习心得、传授为民办实事好事经验,引导检察人员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明确方向,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全面。

(二)对党建工作安排部署多督促落实少。

(三)党员教育监督管理还不够严格。

三、下一步打算

(一)坚持思想建党,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强化党建责任压力传导,注重从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成效入手,强化政治思想建设,突出教育培训实效。

(二)坚持示范引领,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党建工作精细化规范化,深化落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

(三)坚持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进一步落实从严治检措施,持续开展对检察人员的工作纪律、检容检纪、工作效率等情况的日常监督,努力建设一支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过硬检察队伍。

中共鄯善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委员会

2021年12月25日

鄯善县人民检察院2022-06-16

 

 

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文章下载

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2018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旗委及上级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我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自治区、市委和旗委的党建工作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党的各项建设,切实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制度和作风建设,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为全面完成各项检察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层层深入,抓组织建设,强化队伍管理

(一)抓领导班子,发挥表率作用

做好机关党建工作,领导班子是引领,领导干部是表率。我院党组牢固树立“带头抓”党建的思想意识,形成了党组书记带头抓、党组成员分工抓、全体党员积极参与的党建工作格局。同时把党建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以检察业务工作成绩来检验党建工作成效。

一方面,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抓全局、谋大事,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分析研判全院党建工作运行情况,了解和把握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实行集体决策,确保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及上级检察机关要求不走偏、不走样。另一方面,党组成员及专委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主体责任进行细化分解,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制,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建主体责任就抓到哪里。

(二)抓组织建设,夯实党建基础

一是顺利完成支部换届。为进一步完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我院党组提前谋划,周密部署,坚持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加强对支部党建的领导,优选强配党支部书记,按照选任忠于党的事业、政治觉悟高、热心党务工作的要求,精心挑选党性强、作风正、素质优的年轻党员作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确保支部委员有能力、有担当。根据实际情况,经报旗机关党委同意,积极组织召开换届选举大会,顺利完成支部换届工作,调整和优化了基层党组织设置,配齐配强支部委员会,更利于组织生活的顺利开展。

二是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和支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严格实行签到、请假制度,确保全体党员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党组书记带头并督促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会上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查找工作作风、担当作为等方面的问题,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推动整改落实。

三是加大投入力度,提供坚实物质保障。投资90余万元建设检务大厅,为党员开展便民志愿服务提供场地支持;投资47余万元更新多媒体会议室,提升 “道德讲堂”和“党课”活动的学习体验;投资3万余元建设文明知识、检务公开电子宣传栏,促使党员提升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素养;投资8万余元升级改造国旗台及其周边院落环境,增强党员爱国意识;投资3万余元购买业务、党建、社科等各类书籍,拓宽干警知识面,打造学习型机关。截至目前,我院党建阵地正在进一步改造升级中。

(三)抓党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一是党课教育常态化。认真贯彻学习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和十九大精神。党组书记在全院讲精品微党课,党组成员和支部委员讲主题党课,不断创新党课教育形式,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上半年,全院共讲授各类党课5次,调动了全体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的积极性,提高了党课质量和效率。

二是党员管理电子化。严格按照党员教育管理的总要求,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确保党员发展的质量。2018年,2名非党员干警向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预备党员转正2名。截止目前,在统计全体党员基本情况的基础上,逐步完成党员信息电子录入工作,实现党员信息管理、人员统计、关系转接等电子化。

三是党费收缴便利化。我院上半年完成党费云收缴工作,网上交党费全员覆盖,轻松实现了党费缴收管理工作的信息化、高效化、规范化。

二、丰富载体,抓思想建设,提升队伍素质

(一)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以“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活动为契机,以 “道德讲堂”“党员活动日”等为载体,相继开展了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宣传中央、省、市等各级重要会议精神、参加旗相关单位组织的学习十九大、宪法等知识的主题知识竞赛活动共计3余次,并在竞赛中获得一个第一名、两个第二名的好成绩,不断夯实了检察干警的文化基础,引导检察干警更加坚定理想信念,牢树四个意识。我院实行全员培训制度,2018年累计培训60余人次,落实外出学习考察成果全员共享制度。年初共派出两批次50人赴延安市委党校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培训班考察学习,接受革命传统教育。

(二)积极开展建党97周年系列庆祝活动和“党员主题日”活动,强化党员意识,坚定理想信念。

组织开展邀请市委党校田晓润副教授讲解《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大宣讲活动,让参学干警能准确的对习近平总书记政法思想科学体系的深刻内涵有深层次意义的理解;通过重温入党誓词,增强了党员宗旨意识教育;组织参观乌拉特后旗打造的本土特色敖包文化园区,大力弘扬勇于拼搏、敢想敢干、锲而不舍的精神;表彰了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和“学习标兵”,倡导争优争先,激发工作热情,着力提升党员的政治素质、服务群众能力,着力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不断增强共产党员的艰苦奋斗意识,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

三、立足本职,抓任务落实,优化检察服务

(一)党组带头,创新方式方法,推进检务公开。院党组实施“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实行阳光检务,推进检务公开。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各类公开法律文书54条、重要案件信息2条,形成了高度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同时,运用媒体电台及“两微一端”拓展检察宣传阵地:上半年微信公众平台编发55篇(原创微信47篇)。其中《检察院迎七一系列活动报道》、《市旗两级检察院赠送蒙文蒙语法律丛书》和《洪水无情、检察有爱》等报道被市旗级党建公众号推送,全面展示我院检察干警勇于担当、忠诚为民的风采。

(二)党员带头,开展志愿服务,延伸检察服务基层的职能。积极推进检察职能逐步向服务基层延伸,组织党员志愿者持续开展进学校、企业、农村、社区、机关的送法“五进”活动,积极推动法制校园建设,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集中对校园周边文化用品安全进行整治、联合环保、水务等部门开展“保护黄河”系列公益活动。选派党员检察官联系坚持走进社区,根据群众需求适时宣传法律知识,为群众解疑释惑,进行法律宣传辅导。全院党员志愿者积极参加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清理分包的居委会、路段的路边垃圾,保护公共卫生,维护公共秩序,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三)驻村工作队,助推脱贫攻坚,履行社会职责。根据旗委脱贫工作统一部署,我院作为脱贫攻坚团长单位,选派驻村工作队成员入驻蒙汉村,认真履行职责,走村访户、调查摸排,对贫困户进行认真甄别,为12户贫困户查找致贫原因、制定脱贫计划,院党组把党支部和党员骨干分包到户,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工作。2018年以来,我院组织党员干部多次深入到贫困户家里开展政策宣讲、清洁家园、访贫慰问、给留守儿童送温暖、为孤寡老人捐生活用品等志愿服务活动。院党组书记刘文斌同志5次到蒙汉村调研、问诊把脉,制定脱贫计划,协调投资1万余元用于脱贫帮扶资金;投资2万余元更新改造驻村工作队办公场所。截止2017年底,我院帮扶的12户贫困户全部脱贫。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浓厚机关勤廉氛围

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年初,院领导与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签订《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规定了院领导和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履行的职责和应负的责任,实行了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要求中层领导干部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了解和掌握所在内设机构干警廉洁自律情况,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狠抓反腐纠风各项重大任务的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是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我院全面开展廉政教育,开设廉政专栏,邀请专家讲座,组织全体干警通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专题片《巡视利剑》来以案释纪、以案促教,真正用入脑入心的纪律教育和刚性严格的纪律执行,推动全体党员干警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五、存在问题

我院的党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薄弱之处:一是党组织影响力“弱化”。党员活动如何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如何加强党性教育、如何克服个别党员存在对党支部组织活动漫不经心的心态等问题还需认真探讨研究,以进一步提高干警党员意识。二是党性教育“淡化”。存在重视“入口关”、弱化“退出关”现象,未入党时,重视思想政治工作,而在入党后,对预备党员思想政治工作有所弱化,党组织未能及时把握党员思想动态。三是组织活动“虚化”。个别基层党组织对党组织生活不认真,“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很好,质量不高,活动目的仅为了作记录、写心得,走过场、应付检查,对党建工作组织不力,抓得不紧。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队伍管理。加大对党员的考核力度,推行党建工作绩效管理,将党建工作作为评估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对党性不强或存在某些问题的党员,支部做好帮教工作,对长期不参加组织活动、不愿意做组织安排的工作、经评议确实落后不适合、不合格党员,要及时给予组织处理,以提高党的纯洁性和威信。

二是强化基础保障。对党组织活动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保障,根据开展活动的内容,确定专项资金,以纪检监督保证专款专用,用出效果,用出活力。增加党员活动室,做到无死角、全覆盖,统一规范活动室功能设置,高标准配套内部设施,结合支部特色,进行个性化布置、特色化展示,为党员活动提供阵地保障。

三是强化党建创新。要在继承弘扬优良传统的基础上,打造“草原彩虹党建”特色品牌,用彩虹党建品牌来凝聚党员群众智慧,推进党建工作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内容载体等创新发展,使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发展同步,不断增强基层组织活力。

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2019-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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