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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改革创新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省**市信访局

题目: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推动信访矛盾化解

资料提供时间: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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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访制度释放改革信号:着力“源头解决” 文章下载

中国信访制度释放改革信号:着力“源头解决”

规定领导干部接访频率,不简单以信访数量多少为标准进行考评,诉讼与信访严格分离——继改变信访排名通报制度后,中国信访制度再次释放出改革信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提出,要推动信访工作制度改革,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

意见规定,严格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把涉诉涉法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同时强调,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

其实,在2005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中,就有“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的相关规定。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授杨小军认为,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明确责任,实现矛盾依法及时就地化解,“人要回去,事要解决”。

杨小军表示,依靠法律途径、依法办事,是从源头改革信访工作的方向,这就需要提高司法的透明度和公正度,比如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证司法渠道的公平正义。

在去年11月28日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信访局副局长李皋表示,一段时间以来采取的“按照各地进京重复非正常上访数量进行排名通报”的做法“存在一些弊端,社会上反映比较多”。

为此,国家信访局改变了原有的通报办法,“现在是‘点对点、一对一’地对有关地方通报进京非正常上访的情况和问题”。

意见指出,要健全科学合理的信访工作考核体系,综合考虑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人口数量、地域特点、信访总量、诉求构成、解决问题的质量和效率等因素,合理设置考核项目和指标,不简单以信访数量多少为标准进行考评,推动各地区把工作重点放在预防和解决问题上。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认为,取消排名之后如何科学合理设计执行信访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尤为关键。“信访制度是老百姓表达诉求的一条重要通道,也是党了解群众意见的重要方式,尤其是在现阶段,依法治国的同时也要合理发挥信访通道的作用”。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政治学系主任燕继荣指出,信访工作是目前国内行政救助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渠道,同时也是行政部门纾解民怨、沟通民意的重要窗口。信访在处理某些情况复杂、历史遗留问题时是客观需要的。不过,随着后来信访人数和规模的上升,信访工作在解决问题方面显得不那么高效了。

燕继荣指出,究其原因,一是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利益的多元化,群众的维权意识和利益诉求也发生了变化。其次,一些地方和部门过去确实存在急功近利、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现象。

此外,一些地方存在正当司法渠道不畅、或出于‘维稳’考虑不顾司法规则给予上访户‘特殊照顾’等令司法权威受影响的情况也使群众产生了‘信访不信法’的心理。

此外,意见还要求,突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重点,省级领导干部每半年至少一天到信访接待场所接待群众来访,对市、县、乡各级领导干部接访次数也做出了相应规定。

杨小军认为,这样的规定将推动官员和领导干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发展经济的同时,更多关注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和民生投入。

与此对应,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工作,更加注重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优先保障民生支出。针对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相关政策,全力推动落实。

新华网2021-3-9

 

 

优化服务体系 凸显为民效能——信访综合体系改革创新新闻发布词 文章下载

优化服务体系 凸显为民效能——信访综合体系改革创新新闻发布词

李虎生: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下午好!

首先,我代表铜陵市信访局向各位媒体朋友莅临本次新闻通气会表示热烈欢迎,并借此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我市信访工作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庆同志出席今天的新闻通气会,并向大家介绍今年以来全市信访概况。下面有请黄庆秘书长:

黄庆:今年以来,全市信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做好建党100周年信访安全保障工作为主线,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以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化解专项工作为抓手,以为群众办实事为落脚点,加大突出矛盾化解力度,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信访服务保障。1-10月份,全市信访总量7222件次,同比上升40.62%,群众来市集体访251批4327人次,同比分别上升66.23%、82.27%。但是赴省集体访5批31人次,同比分别下降37.5%、77.7%;群众进京上访81批91人次,同比分别下降66.11%、64.73%。这说明我们打造群众身边的信访服务体系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就近解决问题、就近服务群众效果明显。

一、实体化运行,把稳信访工作执行质效的“风向标”

一是顶格协调推动。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抓紧、抓好信访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研究,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定期开展调度,在全市构建了“四级书记抓信访”和“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上下协调”的工作格局。例如,围绕信访突出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坚持“五个必批”,即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必批、工作推进有难度的必批、重大决策出台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必批、发生突发事件的必批、信访局呈报的较大事项必批。1至10月份批阅的群众来信占初次来信的近40%,批办访情专报信息达100%,集中研究解决了一大批疑难复杂信访事项。

二是做实下访接访。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主动下访接访,做到“三作三不作”,即人员不作选择、事项不作过滤、时间不作限制,对群众诉求作有理推定、对政府工作作有错推定、对群众意见诉求作可解推定。其他各级领导干部“四下基层”已形成常态。信访部门还定期将“四最”试点进展、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抄报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通报至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逐月跟踪问效,有效发挥了“指挥棒”作用。

三是领衔化解积案。各级党委、政府大力推行信访积案化解、集中治理重复信访“一把手”攻坚工程,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领衔包保骨头案、钉子案,定期听取汇报,推动问题化解。我们先后出台《“纪委+信访”解决重点领域群众信访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解决重点领域群众信访突出问题跟进监督机制》,全面梳理、交办、跟踪督办“应办未办”事项,有力解决了一批“久拖未决”的老大难问题。截至目前,国家局交办的181件信访积案,实际化解率达97.79%。

二、嵌入式联动,夯实信访工作基层基础的“新底座”

一是打造“主平台”。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改扩建工程完成并投入使用,我们进一步健全完善了“1+X”信访联合处置机制,创建信访“满意窗口”。先后投入800余万元,推动市、县、乡、村四级综治中心全覆盖和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组织、人员、场地、经费、设施、制度“六个有”标准,实现了基层信访维稳资源的深度融合。

二是做强“终点站”。一县三区探索“三心合一”实践路径,整合综治中心、信访接待中心、联调中心于一体,由信联办牵头,引导入驻部门、调解组织、社会组织协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仅以义安区为例,其矛盾调处中心建立以来,累计成功调解纠纷722起,调解成功率98.6%以上。

三是服务“零距离”。大力推广乡镇(社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先后召开联席会议400余场次,就地处理信访问题280多个。大力推行基层信访事项代理(代办)制度,去年以来共代理、代办各类信访事项1567件。同时,构建了“信访超市”“平安会客厅”“铁骑流动信访室”等务实管用的沟通服务新平台,打通了信访工作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

三、多维度增效,跑好信访工作受理办理的“接力棒”

一是主动沟通多一点。在严把入口关方面,主动与信访群众沟通确认,准确把握每一件信访事项的核心内容,做到来访必登、有访必接、依责受理。在严把办理关方面,紧盯信访事项办理流程、时限等环节,充分运用信访信息平台、网上巡查等方式,与责任单位加强沟通协调,严防出现“中梗阻”。在严把出口关方面,及时向群众反馈进度,提高信访意见答复质量,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避免信访人因同一事项反复访、越级访。

二是协调联动进一步。在坚持带班调处方面,市级领导轮流到信访部门现场接访,市信访局每月确定一名局党组成员在接待窗口带班接访,直接参与疑难复杂事项的处置工作。在坚持联合调处方面,组织县区及公安、住建、人社等12个部门,在市来信来访接待中心按1+X联合接访处置模式开展工作,今年以来共联合接访173批2564人次,有效处置了出租车群体访等重大信访事项。在坚持预警调处方面,推行“一单三推”预警机制,向市委、市政府,属地党委政府及相关单位推送各类提醒、警示类信息235条,对行动性、预警性涉稳涉访情报信息超前预警、及时交办,妥善解决了网传我市某学区房调整引发的3批500余人次群访等事项。

三是源头治理上一层。紧盯重点领域,责成住建部门建立在建楼盘、问题楼盘隐患联动协调机制,对6个问题楼盘进行挂号调解,严防“未交先访、交后必访”;责成退役军人事务局建立涉军信访事项集中协调机制,针对个别重点人员拿出数套化解预案。紧盯专项工作,将“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重心向“控增、减存、防变”转移,严格落实见面约谈、调查核实、分析案情、制定方案、协调会商等措施,极大提升了一次性化解率。紧盯面上预防,建立网贷领域信访问题预警预防机制,引导利益诉求群体依法依规反映诉求,源头稳控投资数额较大潜在重点人员,严防造成现实危害,依托“省打击证券期货犯罪(铜陵)基地”,提前介入电信网络诈骗受骗群众案件,着力消除信访隐患。

李虎生:好!刚才,黄庆秘书长从实体化运行、嵌入式联动、多维度增效三个方面,向记者朋友们阐述了今年以来全市信访工作的创新举措和主要做法,比如打造“主平台”、做强“终点站”、服务“零距离”,以及主动沟通多一点、协调联动进一步、源头治理上一层等,这些就是让信访服务更便捷、更有效!

好,下面进入提问环节。

记者:刚才,黄庆副秘书长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市信访工作的创新举措和主要做法,我们从中捕捉到很多信息,请问在四下基层与四最试点中,我市信访系统还采取了哪些具体创新或措施?

李虎生:好,这个问题我来回答。今年以来,我们紧抓“四最”试点与“四下基层”工作(以下简称“两四”),坚持高标准推动、高精度问诊、高强度服务,除了采取黄庆副秘书长刚才通报的一系列创新举措外,还结合具体工作,在抓“关键少数、抓“再多一点”两个方面进行了探索与创新。具体地说:

在抓“关键少数”方面

一是立足“早”和“小”。不断完善“两四”制度规范,明确县区和市直部门职责、指标和完成时限。市、县区、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在“两四”来访、下访方面做到“八个一”(一张笑脸相迎、一声问候暖心、一把椅子请坐、一杯热水解渴、一颗诚心相待、一番耐心接谈、一声慢走相送、一心解决问题),让群众带着问题来,带着微笑走。在推动问题解决方面,坚持做到“五个不放过”(调查事实不清楚不放过、证据不扎实不放过、调查结论不规范不放过、处理意见不落实不放过、信访群众不满意或不签字不放过),减少群众“访累”。

二是夯实“解”与“疏”。对“两四”中所涉初信初访复杂问题,实行首办化解“1+N”机制(“1名信访人+1名县级领导、1个专门工作组、1名责任单位负责人、1名乡镇(社区)干部”),明确“五包”措施(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疏导、包依法处置、包信息预警),做到“三个告知”(告知工作意见、告知办理时限、告知联络方式),让群众第一时间吃下定心丸,避免盲目重复信访和越级上访。

三是做深“真”与“实”。以“四下基层”为例,首先“下”得精准。直接“下”到矛盾数量多、化解难度大、代表性强的矛盾突出地方,与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其次“下”得真诚。直接和群众面对面打交道,多一个笑脸相迎、多一分耐心倾听、多一句暖心话语。第三“下”出实效。对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大力推动相关部门用好政策措施解决到位。对诉求不合理但生活确实存在困难的,要推动有关部门给予帮扶,帮助解决好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事。对诉求不合理的,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既讲“法理”,又讲“事理”,还讲“情理”,解开信访群众的思想疙瘩。

在抓“再多一点”方面

一是再多一点督办。主要体现在三个环节:一管当前。建立健全信访部门115督查督办制度(每日安排专人巡查信访信息系统,分时分层级提醒督办,到期前15天,市、县(区)经办人员催办责任单位工作人员;到期前10天,市、县(区)信访局分管领导催办责任单位分管负责人。到期前5天,市、县(区)信访局发函催办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解决了元宝圩退林还耕等一系列问题。二回头看。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市委巡察机构与市政府信访局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主动将市直部门履行信访职责、推动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化解等情况予以报告。三查到位。对“两四”所涉事项办理督查中做到“三个准”(把信访事项的来龙去脉搞精准,深入到信访事项的发生源头,抓住关键人物和要害信息,多看、多听、多问、多想,全面弄清楚前因后果、当前状态、关联要素等;把信访事项的解决办法搞精准,拿出一对一精准方案,依据什么政策法规、何时办理到何种程度、由谁负责等等,都要列出详细清单;把信访事项的解决机制搞精准,着力提升县区级、规范完善乡镇社区级、夯实强化村居级,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有机衔接和功能互补)。

二是再多一点创新。主要抓三个“微”:一实行“微管理”。全市信访系统推行“100”、“210”、“110”工作法(对于咨询类、建议类信访事项,做到1日接收、当日处理、当日回复,清晰准确告知信访事项受理范围、办理流程、救济途径和依法逐级走访规定。对一般性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时限分别压缩至2天、10天,适用简易程序的,受理、办理时限分别压缩至1天、10天)。二提升“微服务”。全面推行“接诉即办、马上就办”和基层信访事项代理(代办)制度。全市信访系统全面实行提级说“不”管理,今年以来共代办、代理各类信访事项867件。三引入“微调处”。推行诉调、警调、检调、专调、访调和社会力量调解“六调联动”;组建了征地拆迁等行业领域专家库,成立了4个信访案件督(评)查小组,常态化探索疑难复杂信访事项的解决途径。

谢谢!

记者:刚才黄局长谈到我们创新建立了“纪委+信访”机制,请问主要做法是什么?

李虎生:好,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我们在全省率先建立了“纪委+信访”解决重点领域群众信访突出问题的工作体系。主要做法:一是上报典型案例。市信访局各科室、各县区信访局在受理的信访事项中筛选出典型案例,形成“群众信访典型案例报告”,载明信访人基本情况、主要诉求、办理情况、问题症结及处理建议,于每季度进行汇总,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送至市纪委监委。二是调查事由与解决措施。市纪委监委将上报的信访案例分类下派给驻市直各部门纪检组或县区纪委监委,由他们调查信访问题产生的事由,相关部门采取的解决办法,有无推诿扯皮、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等。三跟踪督导信访事项办理。我们将群众诉求合理合情合法、符合政策却“应办未办”、尚未解决落实的问题,按照责任主体列出清单,与纪委监委同志一道督导。同时主动与信访事项责任单位对接,跟踪移交信访事项办理的进展情况,确保报送的典型案例和一般诉求信访事项所反映的问题在规定时效内圆满解决。四是严格对账销号。对移交典型案例和一般诉求信访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根据市纪委监委反馈的办结情况报告,回访信访人,认真进行信访事项办结核查,严格对账销号,并适时形成典型案例汇编。

截止目前,已推送至市纪委三批14件群众信访事项,其中典型案例10件,一般事项4件,已办结7件,正在推进化解7件。

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记者:请问市信局在为民办实事方面有什么具体举措?

李虎生:好,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我们一是在践行“初心使命”中为民办实事解难题。自全市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启动以来,全市信访系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作为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的根本标尺,结合信访各业务实际,立足本职岗位为信访群众服务,着力解决基层和群众急难愁盼的困难事、烦心事。仅市级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接待窗口就接待上访群众322批1089人次,现场办结135批315人次的135个问题,转办办结61批129人次61个问题。1-10月份市县区领导信访接待下基层1551次,现场办公下基层1390次,调查研究下基层1248次,宣传方针政策下基层1492次,推动解决各类信访矛盾隐患851件。

二是在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中为民办实事解难题。围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我们加强县级党委、政府信访维稳力量配置,乡镇、办事处党组织配齐政法委员和信访专干,高质量推进各级信访服务中心和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实现各级信访服务中心和综治中心标准化全覆盖。重点建立健全了基层信访联席会议体系,以乡镇、办(社区)党委(党工委)书记为牵头召集人,乡镇、办(社区)副书记、政法委员、分管信访工作行政负责人、办(社区)内设机构、辖区派出所、辖区司法所、辖区重点单位为成员的乡镇(办)社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对乡镇(办)社区信访工作进行全面统筹协调和指导推动。工作开展以来,仅基层共代办、代理信访事项326件,解决问题234件。

三在积案化解专项攻坚战中为民办实事解难题。“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今年被列入市委、市政府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第一批重点项目清单。截止10月份,中央信联办、国家信访局交办我市信访181件积案,国家信访局再次督办28件,实际化解率97.79%。

四是在推进铜陵高质量发展中为办实事解难题。我们先后完善了《重点领域群众信访突出问题跟进监督机制》、《市委巡察机构与市政府信访局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在重要时间、敏感节点开展“大督查、大走访、大调研”活动。仅在“大督查、大走访、大调研”活动期间,市级党政领导公开接待来访群众23批35人次,解决问题23件;局领导班子下沉走访55人次,走访群众173户343人,解决问题67件,县区、乡镇党政领导信访接待下基层498次,现场办公463次,调查研究下基层389次,宣传方针政策下基层473次,推动解决各类信访隐患问题293件。

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李虎生:好!各位媒体朋友,我们今天的新闻通气会就开到这儿。大家如果还有什么话题,欢迎会后和我们继续交流!谢谢大家!

铜陵新闻网2021-11-23

 

 

推进网上信访制度改革,提高手机APP等移动端信访普及率 文章下载

推进网上信访制度改革,提高手机APP等移动端信访普及率

近日,国家信访局召开网上信访工作专题会议,总结近年来网上信访工作,分析网上信访形势,部署推进网上信访制度改革的措施办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各部门扎实推进信访制度改革,网上信访工作在改革创新中发展,群众诉求表达新平台不断延伸,快捷高效解决问题新机制逐步完善,公开透明阳光信访新模式持续优化,服务决策保障大局的作用日益凸显,成为群众信访的重要渠道,在推动信访工作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目标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会议指出,要准确把握当前网上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充分认识做好网上信访工作,是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是系统推进信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有效治理重复信访、提高信访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载体,增强做好新时代网上信访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会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网上信访工作,充分利用新技术提升网上信访效能,做到及时快捷、快速回复、加强督办,推动网上信访问题一次性化解,有效减少网上重复信访。

要系统谋划和推进网上信访制度改革,不断提升网上信访工作质量效能和公信力。切实加强网上信访事项办理,突出网上信访及时快捷高效优势,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和受理办理责任,强化信访信息综合分析研判,推动网上信访问题及时高效就地解决。扎实推进减存控增,把解决网上重复信访问题作为网上信访工作的重点,突出源头治理,建立有效解决网上信访问题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把问题解决在初始;突出效果导向,对重复信访加强攻坚,综合施策,把回应诉求、解决问题、疏导情绪的工作做到位;突出督查督办,加强日常督查、实地督查、挂账督办,推动“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落到实处。

抓好基础业务改进提升,积极构建网上信访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准确界定网上信访受理办理事项范围。大力推进信访信息系统覆盖全、联通广、应用好,进一步提高手机APP、微信等移动端信访普及率,积极探索分级受理办理网上信访,打造便捷规范高效的网上信访平台。

会议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突出强化领导责任、属地责任和职能部门责任,坚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对群众网上信访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在当地,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地,形成工作合力。

光明网 2021-8-18

 

 

张掖网甘州区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推动信访矛盾化解 文章下载

张掖网甘州区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推动信访矛盾化解

甘州区信访局以深化信访制度改革为动力,加强对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特点规律的研究和把握,从建立和健全制度机制抓起、从基层基础强起、从历史积案解起,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创新方式方法做好信访工作的能力水平,切实增强预防化解信访事项的实效,全力担负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职责使命,更加有力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得以新提升。

落实信访矛盾隐患排查化解机制。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坚决杜绝因决策不当、政策措施不合理而引发社会问题;充分发挥区联席会议牵头作用,各乡镇、街道、部门抓实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坚持定期排查与适时排查、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超前部署,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按照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针对排查出的信访问题,逐一落实化解稳控责任,明确解决方案,加强督查通报,实现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完善信访联合接访机制。深化“中心吹哨、部门报道”信访工作“甘州模式”,严格落实“四个一”标准,即“一个规范的接访场所、一支有力的工作队伍、一套有效的工作机制、一批完整的工作台账”, 整合综治、司法、信访等部门单位力量,推行“集中办公、集约管理、集成服务”的运作模式,积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依托综治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诉前调解、专业调解以及信访化解力量集中办公,着力完善联合接访工作制度,推动职能部门联合接访、沟通配合;秉持“最多访一次”理念,按照“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接待、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的思路,打造集信访接待、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心理疏导等为一体的信访便民服务平台。

建立健全网上信访制度。推进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提高网上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打造快捷适用的网上信访平台,创新方法手段,打造集电话、信件等传统方式和掌上信访APP、扫描微信二维码等互联网手段为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多渠道受理群众诉求和并提供信访服务,推动群众信访由“面对面”向“键对键”的转变。研究制定网上信访事项办理规范,定期组织开展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集中自查及专项督查,特别是对网上信访事项办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注重及时总结分析和查找信访基础业务的短板问题,紧盯信访责任主体单位,以规范信访基础业务倒逼信访工作责任的落实,以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促进信访问题的解决,不断提升“四率一占比”,“让数据多流动,让群众少走路”, 实现信访形式、工作过程、工作范围在网上的全覆盖,构建“信息网上录入、流程网上管理、活动网上督查、绩效网上考评”的信访工作新模式。

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坚持把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用法律规范信访工作,健全并落实源头预防机制、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机制、解决问题机制、督查问责机制,实现信访工作职责定位科学、访诉分离、权责一致,推进信访与诉讼、行政复议、仲裁等法定途径受理的科学界定与分离,研究制与之相衔接、操作性强的运行规则,健全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切实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建立健全信访督查督办机制,积极推动信访事项依法终结工作,使之从信访工作程序中有序退出,逐步解决因进口不设限、出口不畅通、而导致信访事项堆积沉淀的问题。

健全信访舆论引导机制。依托新闻媒体和信访新媒体渠道,开展国务院《信访条例》修订实施纪念活动,总结、宣传、推广《信访条例》修订实施以来信访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经验、成果。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摆放展板、发放资料和现场解答群众提问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信访知识,引导群众正确认识信访权利和实现权益的途径,增强群众遵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营造了依法信访的良好氛围。

二三里资讯客户端 2021-8-23

 

 

 

上海市恪守“人民至上”理念 改革创新新时代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工作 文章下载

上海市恪守“人民至上”理念 改革创新新时代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工作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进一步筑牢“连心桥”,将人民城市建设的工作要求转化为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的务实行动。同时,进一步紧扣“抓环保、促发展、惠民生”的工作主线,推动“绿色”信访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持固本强基,夯实信访工作责任体系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加快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积极转变观念,把人民群众信访投诉举报作为精准发现问题线索的“金矿”,大力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发挥头雁的作用。全面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信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的信访工作领导原则,引领形成党政领导直接动手“挑最重担子,啃最硬骨头”的良好局面。

二是打造管用的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加强信访法治理论研究,制定出台《上海市生态环境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处理的信访诉求请求清单》、《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知识库》等制度规范,提升了信访工作的公信力。推进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总结固化契合实际需要的工作制度,修订《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信访管理办法》,明确办理职责、规范办理流程、提升办理质量。

三是提供贴心的服务。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生态环境工作成效的落脚点,不断提高信访服务水平,提高信访办理速度,有效落实信访事项简易办理机制。全力提升信访办理温度,加大群众满意度评价力度,力争应评尽评。

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紧扣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刻理解和把握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化解生态环境信访矛盾的有效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更高要求。

一是多元化解破难题。深入贯彻落实“枫桥经验”精神,探索构建生态环境领域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设立行业性、专业性生态环境纠纷人民调解机构;坚持情理法并用,化解方法多元,实现事结心结同步解。2020年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环境污染纠纷化解率达到95.2%。

二是基层调处抓源头。不断提升上海市生态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加强街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设,将生态环境信访矛盾牢牢吸附在基层、有效化解在一线。在浦东新区试点将生态环境信访调处权限下沉街镇城管执法部门,建立污染源分级、分类、分层监管和信访属地先行调处工作机制。在闵行区试点行业自治、区域自管,与企业签订环境长效管理协议书,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防范信访矛盾。

三是督察联动共推进。主动将重大、疑难信访事项与市级生态环保督察从制度上有机联系起来,建立“信访环保”双督察双联动机制。打通生态环境信访和生态环保督察之间的工作渠道,将“小环保”的疑难矛盾放到“大环保”的督察平台加以化解。

近年来,借势中央和市级生态环保督察,依法严肃查处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环境污染突出的问题。督促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强了诸如宝山区毛家路区域环境整治等问题,以督促改,取得了实效。

四是快速执法暖民心。针对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加强联动,将维护社会稳定和严格环境执法贯穿全过程。严格执法标准,将信访工作融入执法全过程。结合“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等专项行动,有效查处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以信访为线索,以执法为抓手,不断创新执法手段和信访调处理念,增强了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创新驱动,打造生态环境信访品牌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在污染防治攻坚战、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中发现问题、汇集需求、破解难点的积极作用,不断创新信访工作模式,为维护生态环境形势稳定、打造生态环境信访的绿色品牌持续聚力。

一是汇聚民智,擦亮“生态环境金点子”的金字招牌。2018年起,与市信访办合作,在每年六五环境日开展“生态环境金点子”征集和评选活动。组织专家对征集到的500余条“生态环境金点子”评审汇总,每年在主流媒体上对评选出的“十大金点子”广泛宣传。

二是为民解难,坚守“环保局长接热线”的使命担当。自2015年以来,每年与市热线办、新民晚报合作开展“环保局长接热线”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生态环境部门、热线管理部门、新闻媒体单位持续发力,开创热线服务市民、服务政府部门效能提升的新局面。

三是弘扬正气,讲述“生态环境信访人”的无私奉献。积极适应开放多元的时代特征,守正创新、担当作为,讲好信访故事,发好信访声音,组织开展了“我在基层做信访”、“走进基层信访办”和“《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等系列专题宣传活动。最贴近群众的生态环保工作被群众更多地了解和认识,切实担负好生态环境信访领域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奋力开创新时代信访工作新局面。

中国环境报2021-5-7

 

 

青海省改革信访投诉机制 完善环境信访工作体系 文章下载

青海省改革信访投诉机制 完善环境信访工作体系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生态环境信访工作的标准。从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法、畅通信访渠道、规范办理程序、加大查处力度等方面着手,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改革完善信访投诉工作机制 推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指导意见》,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增强了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0年,全省共受理生态环境信访举报事项1129件并已办结,办结率100%,办结事项全部按相关要求反馈、公开,在实现信访举报总量同比下降的同时,群众满意率得到持续提升。

强化组织领导 落实信访责任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积极转变思想观念,把群众信访投诉作为精准发现生态环境问题线索的“金矿”,把信访投诉问题解决作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厅党组不断强化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听取信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难点重点问题,及时配备专(兼)职信访干部,分解压实部门和人员责任,形成厅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环境执法日常抓、相关职能处室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有效的制度机制是信访工作严格规范高效的重要保障。针对制度机制不完善、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着力在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上下功夫。

实施包案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信访突出问题,按照“包调查、包处理、包息诉罢访”的要求,深入调查、找准症结、精准施策,推动问题真正解决。

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机制。通过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带案下访等多种方式处理疑难复杂问题,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成为民心工程。坚持落实回访制度,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随机抽取已办理的信访件开展回访,听取群众意愿,了解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意见建议。

完善信访工作考核机制。把“事情解决、群众满意”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盯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办理规范率、群众满意率等关键指标,优化信访工作评价考核机制,发挥正确引导作用,努力让群众“最多访一次”。

建立横向协作机制。加强与宣传、网信、水利、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沟通。通过多种途径收集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做到早发现、早回应、早处置。

此外,将重信重访等问题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内容。督察组视情开展督察,督促各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主体责任。

强化阵地建设 畅通信访渠道

针对原有信访渠道多而散的实际,进一步抓好“12369”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微信举报管理平台、全国环境信访信息系统、门户网站等线上平台的统筹整合和领导接访等线下渠道的合理规范。理顺现有来信来访接待与投诉受理制度,明确接待受理、专办督办、风险研判、信访投诉事项公开等职责。要求一般信访事项马上办、简易办,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盯着办、办到位,确保信访投诉“问题有人接、案件及时办、效果有监督、办结有回应”。

对涉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职责的有效信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转交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属于本级职责的审批监管、履职申请、意见建议转交相关业务部门。涉及地方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信访,以致函形式转交各区域相关部门,作为日常督察和监管执法的重要线索。

同时,在横向上与省信访局等部门建立推送机制,及时办理转办的交办信访件。在纵向上加强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互通互联,利用网络、电话、微信等建立全天候接报机制,贯通信访投诉办理的纵向和横向责任链条。

根据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将群众举报生态环境问题的办理信息,通过厅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公开,并告知信访人获取办理信息的途径,依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同步利用现有宣传渠道,加强宣传报道。对各地办结的典型案例进行大力宣传,对屡次投诉、久拖不结的典型案例,坚决予以曝光,形成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氛围。

制定《青海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建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采用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办法,鼓励和保护公众参与举报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发动群众维护自身环境权益。

强化集中整治 合力化解攻坚

打好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化解攻坚战。青海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对辖区内的大气、水、噪声、固废、生态、辐射安全等六大领域疑难纠纷、久拖未决问题和重访、缠访、闹访、群访等4类人员开展摸排。建立台账、动态管理,对已经化解的信访问题及时“销号”,对新排查出的信访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措施,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针对摸排出的需要多部门联合解决的事项,积极会同市场监管、公安、城管、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草等有关部门集体会商,提出解决措施。开展联合执法,有效解决群众关心的餐饮油烟、噪声、垃圾、污水等环境问题。

加强信访案件的督察督办。围绕群众经常举报的热点地区和热点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督查,对严重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典型问题,坚持优先直批快转,查实后回复举报人,减少越级访和重复访的发生。

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改变将群众信访投诉视为“找麻烦、添乱子”的错误思想,而是将其作为查短板、强弱项、补漏洞的契机。认真分析研判,找准工作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尾矿库、饮用水水源地、工业园区、固体废物、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等专项执法检查。

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共检查企业9681家,发现环境违法企业229家,对其中220家生态环境违法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2695.75万元,责令停产整治的案件达12起。其中按日计罚1起,查封扣押7起,限产停产5起,移送公安行政拘留7起。通过严格的执法监管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减少了信访投诉存量,遏制了增量。

中国环境报社2021-3-30

 

 

啃“骨头案” 破解“案结事未了” ——深圳推动重点信访案件审核制度改革 文章下载

啃“骨头案” 破解“案结事未了” ——深圳推动重点信访案件审核制度改革

近日,在深圳市信访局的会议室里,进行了一场特别的会议,与会人员正在审核一桩由于查封网吧引起的纠纷:信访当事人吴女士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但执法部门认为是照章办事,双方多年无法达成一致。

在经过了详细的案件审核和充分的讨论之后,该案办理工作被认为没有达到结案标准,要求相关部门补充调查吴女士的诉求,详细了解此前的执法工作是否存在瑕疵。

这样的会议,是深圳探索信访案件审核制度改革的一个缩影——信访案件是否达到了结案标准,必须经过专门的审核委员会讨论决定。过去,“程序上解决”“案结事未了”等难题长期困扰地方信访工作;如今,深圳推动的信访案件审核制度改革正是直击这样的“老大难”问题。

深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信息显示,深圳在市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框架下成立了重点信访案件审核委员会,由信访部门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聘请法律、规划、国土、人力资源、社保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担任顾问列席会议,针对长期未能解决的“骨头案”,与会人员审核信访案件的处理情况是否符合“三到位一处理”标准,相关职能部门必须根据审核结果开展下一步工作。

“这样的改革拓展了信访工作的理念和职责定位,信访部门不仅仅是‘二传手’,而是向职能型部门转变,整体纳入了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谋划和设计中。”深圳市信访局局长何奕飞说。

为了突出案件审核制度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深圳还赋予了信访部门调查核实权。根据最新的规定,深圳信访部门可以对信访案件的基本事实、责任单位履职情况、责任落实情况开展调查核实,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应支持配合。

在制定结案审核标准、赋予调查核实权、夯实信访监督职责等一系列制度创新的助力下,深圳信访案件审核制度改革取得积极成效。来自深圳市信访局的数据显示,近一年来深圳通过案件审核认定符合结案标准的重点信访案件88宗。

深圳信访案件审核制度改革还将继续推进,下一步将探索把更多领域的代表纳入审核委员会,让更广泛的意见在信访案件审核过程中碰撞,最终形成更具公信力的审核结果。

“更重要的是,我们还要在基层治理方面创新工作方式,争取从源头上化解群众矛盾。”何奕飞说。

四川省信访局2021-7-25

 

 

南平市积极探索人民监督员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文章下载

南平市积极探索人民监督员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编者按: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南平市作为福建省试点地市之一,积极探索,努力实践,为全省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创造有益经验。近日,司法部法制司(司改办)会同海南省司法厅、福建省司法厅领导到南平市观摩人民监督员案件监督评议并开展专题调研。随后,最高检与司法部在青岛召开全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试点深化推进会,南平市人民监督员案件评议流程和创新做法向全国推广。

积极探索 规范创新

——南平市积极探索人民监督员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南平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试点工作自开展以来,经历摸底调研、出台方案、调整补选、上岗培训、规范评议等环节,扎实推进,取得成效,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目前,全市52名市级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监督评议19件,占全省27%,居全省第一,其中拟不起诉案件13件,拟撤销案件6件,同意检察机关拟处理意见的18件,不同意并启动复议程序的1件,充分发挥了人民监督员监督作用,有效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一、抓三个保障,明确职责,夯实基础。一是抓组织保障。成立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改革试点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定由市、县司法局基层科(股)承担日常具体工作。市司法局加强与市检察院沟通联系,充分酝酿,出台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具体工作。二是抓经费保障。积极与当地财政部门沟通协调,落实工作经费保障,提高履职补贴标准。市财政局明确从2016年起人民监督员专项工作经费每年暂按5万元列入财政预算,并同意案件监督评议补贴标准参照省级标准执行,不予降低。三是抓平台保障。建立全市人民监督员工作交流群平台,适时公布工作动态、交流工作心得,及时收集存在问题,畅通人民监督员反映情况的渠道。运用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系统、司法局网站、司法行政微信平台,发布最新工作信息,提升监督员履职能力。

二、抓三个衔接,严格选任,优化结构。一是抓部门衔接。从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市司法局与市检察院多次磋商,就工作交接、司检分工、试点启动等达成共识。2015年3月,市司法局与市检察院就人民监督员选任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交接,并对市级监督员的名额和分布安排,与市检察院交换了意见,有序推进人民监督员的报名、推荐、审核、确认、公示、聘任等前期工作。二是抓队伍衔接。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通过逐一走访了解、听取群众代表意见和基层组织意见、组织进行面谈等多种形式,对52名人民监督员的任职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其中40名继续聘任,12名予以劝退补选。坚持结构合理的原则,降低党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人数比例,从65%降到49%;坚持人民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的原则,提高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数比例,从51%提到63%,确保监督员队伍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三是抓培训衔接。加强人民监督员及其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等方面的培训力度,及时组织市级人民监督员和各县(市、区)司法局基层股负责人在延平举办初任培训班;定期组织人民监督员到所在地人民法院参与案件庭审观摩,并对检察官执法工作进行评议。主动为人民监督员赠订《人民监督》、《方圆》杂志及法律书籍等学习资料。

三、抓三个环节,规范履职,凸显实效。一是抓评议程序,规范监督流程。规范检察机关启动时效,在全省率先规定,检察机关须提前3个工作日以上提请司法行政机关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规范监督评议步骤,将评议程序、内容、注意事项等印成告知单,在监督评议前一次性告知参与履职的监督员。保证监督评议人数,在全省率先建立人民监督员替补制度,在评议所在地预先确定3名替补人员,当备选监督员无法按时到场,由市司法局商请市检察院从替补人员中指定。二是抓实体保证,规范文书形式。将评议地点从办理案件的县(市、区)检察院变更至市本级检察院,保证申请主体的适当性。市检察院提请人民监督评议时,须同步提交相关案件卷宗材料,保证人民监督员评议前的阅卷权和知情权。检察机关作出处理决定时,由口头形式告知人民监督员,统一改为书面送达,并报司法行政机关备案。三是抓考核环节,规范管理考评。健全监督评议制度,及时跟踪回访,第一时间将评议结果及时反馈给监督员,征求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严肃保密纪律,在全省率先建立签署《人民监督履职保密承诺书》制度,对监督员擅自泄露、披露案件信息材料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加强考核管理,建立人民监督员履职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向人民监督员本人及其所在单位、推荐单位通报监督员履职表现,要求所在工作单位为人民监督员履职提供必要条件,依法保障人民监督员有效行使监督权。

南平市司法局2021-4-18

 

 

固堤街道:以改革创新提升基层吸附力,助力信访工作提档升级 文章下载

固堤街道:以改革创新提升基层吸附力,助力信访工作提档升级

固堤街道把做好群众信访工作作为察民情、听民声、访民意、解民忧的“一扇窗口”,把信访工作做到基层一线,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注重源头预防,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法治建设,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创新工作方式,真正把信访问题吸附在当地,化解在萌芽,解决在街村。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持续提升,为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抓住一面旗帜,让矛盾吸附有核心。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党组织是党执政的组织基础,担负着直接接触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职责。固堤街道坚持牵住村级党组织建设这个“牛鼻子”,不断探索、创新,形成了“1+3+X”的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1”表示党组织引领,“3”表示由党员、村民代表、法律顾问组成的人民调解组,“X”表示“阳光议事日”、矛盾调解会、问题协商会、政策宣讲会等灵活多变的村民议事平台。通过资源整合、早期介入、公开调解,最大程度缩短群众诉求解决时间。通过村级党组织牵头,凡涉及村民利益的疑难问题、重大决策,全部提交村内议事平台协商,实现村民的事由村民议、村民的事由村民管。在容易引发群众猜忌和信访矛盾的领域,主动邀请群众代表参与其中,第一时间发现信访矛盾苗头,第一时间与信访人见面调处,第一时间现场解决问题,使群众的问题在村级实现“矛盾有人管、矛盾及时管”,真正把信访问题吸附在村级,解决在一线。

二是整合服务网络,让问题吸附在中心。固堤街道通过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处理好问题解决和主动服务之间的关系,不断提高部门配合调解模式在处置基层信访矛盾中所占比重。按照“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接待、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的理念,打造了“实战导向、实体运行、实效为先”的街道级信访接待中心,组织涉及信访问题较多的农业、民政、卫健等10余个服务部门集中入驻,方便群众“只进一扇门,解决所有事”。同时,设置领导集中接访日,每周固定时间安排各领域分管负责人调解、答复群众诉求,现场签订案件包靠承诺书,明确专人联系、限定处理时间、主动上门答复,让群众反映问题有处去,解决问题主动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群众上行风险,真正实现了信访问题吸附住、解决好的目标。

三是坚持靶向发力,让制度吸附到人心。固堤街道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信访问题,推动信访工作依法运行、群众诉求理性表达、合法权益依法保护。高效整合6大社区、74个行政村的网格化服务资源,划分基层网格79个,组建起“全域网格+党员微格”的双格联动工作机制,在征地拆迁、项目建设、村民自治等信访问题多发领域,充分发挥网格员在政策解释、法治信访中的宣传优势,有效形成“人在格里、事在网中、全网服务”的工作格局。同时,坚持将法治宣传、依法处理贯穿于信访调处全过程,设立法治宣传教育室,前置化法治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讲,运用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在法律框架内明确权利、界定义务,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法治理念凝聚人心、打造公信,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寒亭区人民政府2021-1-27

 

 

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新发展 文章下载

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新发展

有关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内容,是曹建明检察长向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所作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的一大亮点。在该报告中,曹建明检察长专门谈到如何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多方面举措,从积极回应“检察机关自己选人监督自己”的质疑等问题出发,提出由市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选任和管理人民监督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将会同司法部在10个省市开展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健全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同时,进一步拓宽监督范围等等一系列内容,为保障人民群众充分参与到检察机关从事的司法活动中来,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持。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摸索外部监督机制、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渠道的一项重要举措。自2003年试点到2010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开来,其已成为我国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强化法律多维监督、维护司法正义等方面发挥深远影响。特别是,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均将该项制度作为全面深化司法改革进程中的重要部分,为我国构建科学、顺畅的群众参与司法机制提供了难逢的契机,具有深远的法治意义:一方面,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改革将会进一步满足我国人民群众切实行使权利、参与司法过程的迫切意愿,有利于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加强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从事司法活动的监督,让人民群众在参与司法案件中也能够感受到公平与正义;另一方面,该项制度的改革作为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一环,有利于确保我国司法活动真正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合法权益,进而为我国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增添动力。

我们注意到,曹建明检察长在报告中提及将在以往经验的基础上联合司法部推进行政机关选任、管理人民监督员的试点工作,改革相应选任机制,具有增强该项制度适用民主性、调动人民监督员参与相应监督活动积极性、充分体现其司法公开性等方面的积极意义。同时,曹建明检察长指出,未来的改革将会进一步扩大人民监督员制度的适用范围,在既有规定基础上增加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违法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阻碍律师或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等多种情形,有利于提高检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法治意识,为其在更广层面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创造条件,从而为全面规范对检察机关从事司法活动尤其是职务犯罪侦查活动的社会监督打下基础。而这些举措及其实施方案均在2015年3月11日出台的《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中得以充分阐述。

总之,在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大背景下,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改革得到中共中央的充分重视。随着一系列改革纲领性文件的颁布适用,为该项制度在新一轮司法改革进程中的健全发展谋篇布局,逐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法制化、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从而保障该制度得以顺应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理解司法、尊重司法之意愿,为提高司法公信力、尊重和保障人权进而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提供群众之源。

正义网2021-7-12

 

 

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文章下载

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前言: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在法定程序内对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活动进行监督,起到了沟通权利型监督与权力型监督的桥梁作用,使这两种监督形式的优势嫁接起来,填补了监督类型化中的空白,对我国既有监督制度的构建及完善有着深刻的启发价值。但是由于该制度自身的局限及客观条件的制约,使得该项制度在推出之日便存在“致命的缺陷”,恰恰正是这些“缺陷”又成了进一步推行改革的障碍。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逐步推展,人民监督员制度也必须适应新的发展,实现重组创新与规范发展.

一、人民监督员制度实践中的弊端

(一)制度合法性不够.

人民监督员制度要想获得社会的认同,必须明确该制度的合法性。该制度运行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通过的《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文件的法律效力不高。没有相关的法律尤其是刑诉法的条文来支撑,法院、公安机关很可能以“法无明文规定”为由拒绝人民监督员制度向一般刑事案件延伸。当前,人民监督员制度仅是检察院系统内部的工作制度,并未被上升至法律层面。这样的机制限制了人民监督员制度民主程度、监督效能的发挥。

(二)人民监督员选任不科学

《改革方案》明确规定由司法行政部门来承担外部监督执行者----从根本上讲,这一设计的宪法依据并不充分。这一设计将人民监督员制度置于广义法律监督的范畴,紧紧抓住人民监督的外部属性的特点是正确的,是符合“监督监督者”大方向的。然而,实践证明,这种监督绝非一般的外部监督,因为监督对象是独立检察权,而非一般法律活动。监督活动的隐秘性派生出人民监督员的保密义务和独立审案的权利是不可能与司法行政机关的业务对接的。另外,我国宪法并未赋予司法行政部门监督检察权的职能,与检察机关的职责不相交汇,缺乏监督检察业务的通道,加之二者的权力地位不平等,甚或是检察机关的法定监督对象。所以,让司法行政机关担负起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组织工作未免勉为其难,执行结果甚至可能流于形式。

(三)人民监督员的任期过长

现行人民监督员任期为5年,可以长达10 年,导致其在长期与检察机关打交道过程中,难免会有人情和面子问题; 其次,漫长的任期容易滋生职业化思维,形成较为固定的职业身份,催生司法腐败; 再次,长期担任人民监督员职务,出于人性弱点所带来的制度疲惫、制度效益递减等问题,也可能削弱其监督的积极性。

(四)监督效果不理想

1、监督员选任效果不理想

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初衷是保障人民群众更好的参与司法活动。因为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会对具体案件产生实体和程序上的后果,所以保证参与案件的人民监督员具备必要的法律素养就非常必要。虽然在选任时我们可以平衡“专家型”人民监督员和“群众型”人民监督员的关系,但是在具体案件中“随机抽取”人民监督员,该如何保证二者的比例并没有明确。缺少明确的规定,就有可能使办案机关钻制度的空子,按照自己的意愿左右具体案件的监督员选任,以便对监督进行诱导。

2、监督效果不理想

从当前的情况看,人民监督员对案件的监督效果并不理想。监督员的意见不被重视的情况很普遍,因为监督员的不同意见和建议,必须得到检委会的认可才能被采纳。虽然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未采纳多数人民监督员评议表决意见,经反馈说明后,多数人民监督员仍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人民检察院复议一次。但是复议后的决定权仍在办理案件的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建议对检察机关的刚性约束不足,监督效果自然也就打了折扣。如果长期这样不被重视,势必影响监督员的监督积极性,影响这一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使这一制度流于形式,起不到应有的监督作用,既浪费人力,又浪费物力。检察权又是国家的司法权,又不可能做出让渡,从监督效力上看这种监督仍然是一种软性监督,对检察权约束力相当有限。

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重组创新构想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衍生主要是针对检察机关“自侦”职务犯罪的监督,在其不断推进与完善进程中,因检察机关反腐职能转隶以及行政监察机关整合到监察委员会,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遇到了一些新问题。由于我国试点监察委员会是由原行政监察部门、预防腐败局及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和转隶而成,且形成了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模式,对于监察委员会更需要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外部监督”,不能仅仅依靠其内部监督,以便体现监察委员会由人大产生的“人民性”。因此,要想真正使我国的人民监督员制度迸发活力,必须对该制度予以彻底改造,使其适应法治潮流,健康发展。

(一)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相关立法

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制度,在国外法律制度中都规定在法律甚至宪法之中。美国的大陪审团制度规定在《美利坚合众国联邦宪法( 第五修正案) 》,日本的检察审查会制度来源于《检察审查会法》。而我国的人民监督员制度,自从开展试点以来,虽有立法呼声,却一直缺乏赖以生存的法律基础,因此加快人民监督员制度法制化进程尤为必要。只有将人民监督员制度法律化,才可能产生真正意义上具有法律效力的制度,才能使得该项制度与相关法律规定相衔接,也才能使得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启动、监督程序及监督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对查办案件权力制约机制的重大改革,而不是简单地对检察制度和行政监察制度的技术性变革,对此制度的完善应当按照法治精神和原则,发挥立法的引领作用,通过国家层面的立法来保证其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因此,创新与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在立法方面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在制定《国家监察法》时,应当增加有关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监察委员会应当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人民监督员对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实行监督。

2.修订《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时,应当增加有关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即“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检察监督时,应当依法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犯罪嫌疑人对逮捕决定不服或人民检察院在侦查终结后拟作出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处理意见时,人民监督员有权进行监督”等相关规定。

3.在修改《刑事诉讼法》时,可以增加“对于人民检察院检察监督和监察委员会办理的案件,依照本法实行人民监督员监督制度”,为未来的《人民监督员法》的制定提供相关依据,并保持其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国家监察法》之间的相互衔接。

4.在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和实效的基础上,适时制定《人民监督员法》,从法律层面上明确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法律地位、权利、产生的条件、人数确定、任期、法律保障、经费补助、培训、责任追究等,包括人民监督员的权利义务、人民监督员的产生及相关内容、监督程序及任职保障等作出全方位的规定。

(二)完善选任和管理制度

1、创新完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整合人民监督员制度和行政监察的特邀监察员制度,建立新型的人民监督员制度。2013年11月1日,中纪委监察部发布了《〈监察机关特邀监察员工作办法〉指导规范特邀监察员工作》,规定特邀监察员拥有“参与行政监察法律法规的研究制定工作,参加监察机关开展的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等工作,反映、转递人民群众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了解有关行业、领域廉政勤政和作风建设情况,参与宣传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特邀监察员制度作为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途径,附之行政监察之上的特邀监督员制度应当在其被整合到监察委员会中予以同步完善;基于人民监督员制度监督人民检察院“自侦”反腐职权的转隶,附之其上的人民监督员制度也应当一并随之转移。另外,由于检察机关仍然存在需要人民监督员监督的事项,如侦查监督、提起公诉等,其原有的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的监督应当予以保留。基于人民监督员选任制度的完善和特邀监察员发展的需要,特别是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与特邀监察员制度相比相对成熟,将特邀监察员制度整合到人民监督员制度之中,创新完善监督监察委员会和人民检察院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可以为建立新型人民监督员制度奠定基础。

2、将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管理权归属各级人大。严格说,人民监督员制度涉及宪法的人民主权原则和宪法关于检察权独立行使的基本制度,因此,主导这一改革的只能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只有彻底独立于检察机关的组织作为选任主体才是适宜的,才能使人民监督员在真正意义上不掣肘于检察机关。此项制度在法律位阶上的提升必须与宪法关于主权在民的主旨相契合。因此,应将将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管理权归属各级人大,具体由各级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负责,其工作班子设在内务部门为宜。

3、将人民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和管理一并推行。《决定》已将二者并列提出,可见一斑。人民监督员与审判中的人民陪审员一样均为宪法的民主人权精神的体现,尽管以现行程序法规定,二者监督范围和效力有较大差异,但二者的差异必将在深化改革中趋于接近,如此既可避免“司法外司法”和“司法上司法”,又可实现两类监督的程序性功能。同时建议,在选任“两员”时当注意广泛的人民性和监督的实际有效性。具体操作中可在被选人员的社会组成方面实行“三三制”,即按照“两员”人数的百分比计算,由各级人大和政协荐三分之一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由司法行政部门推荐三分之一的律师和法学专家,由民政机关在社会各界推荐三分之一的其他成员。

4、规定人民监督员与同级人大回应机制,使人民监督功能最大化实现。对于长期不履行监督职责或者不适宜再担任监督员的人员要及时调整。采取“一问卷、两见面、三回访”的办法,做好人员考察工作。重点考核人民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参加培训以及在履职过程中遵纪守法和坚持道德操守等情况,依据年度考核履职情况,对人民监督员作出奖励和惩戒的决定。建立人民监督员的培训机制要引入竞争机制、淘汰机制、考核机制、任期限制机制、任职回避机制和层层选拔机制等、考核机制和淘汰机制。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法律手段约束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行为,以促进人民监督员依法规范履职。

此外,考虑到基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实际,人民监督员任期可以改为3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

(三)促进人民监督制度内化

人民监督员制度实施的社会效果好坏,直接取决于检察机关对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创造性执行和制度转化工作,人民检察院要在实践中积极寻找制度转化的着力点。为了使人民监督员制度走向制度化和法制化,检察机关还要在人民监督员制度全面实施的基础上,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建立和完善配套的相关制度。通过修改《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具体规定人民监督员对“十一类案件或事项”进行监督的办法和程序。同时,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建立和完善《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办理规定》、《人民监督员例会制度》、《人民监督员工作定期通报制度》、《人民监督员参与涉检信访案件听证会制度》等,进一步规范人民监督员工作,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社会监督功能。

(四)强化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效力

从当前的情况看,人民监督员对案件的监督效果并不理想,监督员的意见不被重视的情况很普遍,从监督效力上看,这种监督仍然是一种软性监督,对检察权约束力相当有限。为此,要想强化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权,就必须从程序方面着手,扩大人民督员对案件的参与程度,设计符合中国国情的程序措施,来保证监督效力。一是要完善在具体案件中人民监督员的抽选,合理设置专家型和群众型的比例,切实提高监督案件质量,避免办案机关对监督进行诱导;二是可设立检察人员主持、人民监督员出席和当事人参加的监督听证程序。三是适当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的适用范围。将这一制度推广到普通刑事犯罪案件当中以及检察权行使的整个过程中。人民监督员监督制度不应当有范围限制,只要是检察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无论是否有其他监督手段,都不能剥夺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权利。比如,将拟不起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也可以纳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范围,这样可以提高检察干警工作责任心,促进办案部门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行使。又比如,民行监督问题,工作中缺少操作性法规指导,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人民支持和人民监督。

(五)不断提高人民监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监督能力

首先,监督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一种制约制衡机制,是一种纠错机制。人民监督员要发现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必须自己懂得法律,熟悉法律,是这方面工作的“内行”,这样才能做到及时监督、准确监督和依法监督。

其次,这是由人民监督员对案件监督评议的内容所决定的。人民监督员对案件评议的内容包括:案件事实是否清楚,主要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应法律是否正确;办案程序是否合法;检察机关拟作决定是否正确;办案人员是否严格执法,有无违法违纪等。这些内容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作了明确的规定,有统一的标准和尺度。人民监督员在监督过程中,必须把握和熟悉法定的标准和尺度,并以此来衡量和评判检察院的办案活动。

再次,这是由监督制度的性质所决定的。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活动,虽然是社会监督的一种特殊类型,但就其监督的内容来看是对检察院查办案件的侦查、起诉等活动所进行的监督,实际上是一定范围内的法律监督,它本身也需要接受社会监督。更重要的是,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是一种制度化的监督,同时也是一种程序中的监督,尤其是这种监督能够产生实体效力和程序效力。这就要求这种监督要有更高的合理性、公正性和公平性。

因此,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人民监督员履行职责,依法进行监督的基础。人民监督员管理机关要修订和编印人民监督员工作手册,汇集人民监督员工作的相关制度、人民监督员相关的法律和司法解释、人民监督员实施监督的案例选编等,供人民监督员在工作中学习和参考;人民监督员制度方面的规定,监督程序方面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出现修改或有新法规出台,要及时组织人民监督员学习培训,提高监督能力,保证监督依法进行。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业务培训是提升人民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能力的有效途径。人民监督员管理机关可以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采取专家授课、座谈讨论、人民监督员上讲台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检察机关可以在师资力量配备、培训内容、考察地点等方面给予支持。

此外,要全面保障人民监督员参与各项活动的费用和补助,安排好人民监督员的后勤服务,积极与人民监督员所在单位联系沟通,保证各种监督活动的顺利进行。

一项制度能否充分发挥其功能,取决于执行主体的理性认知和对制度机制的完善,取决于执行主体对制度进行吸收内化和更高层面的系统整合。如何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发展与完善?我们认为,要在认识上重视制度价值,在工作中内化制度程序,在实践中完善制度体制机制,在改革中求创新。特别是当下《国家监察法》修改与监察委员会架构之际,更需要在原有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创新与完善发展,以保证我国人民监督员制度在现有的监察委员会调查腐败案件以及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与公诉程序中体现出监督制度的优势。

正义网2021-2-15

 

 

聊城市加强改革督察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 文章下载

聊城市加强改革督察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

日前,山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加强改革督察和审计监督联动协作试行办法,要求强化改革督察与审计监督全过程协作,共同推动重点改革事项落实。

该办法强调,要聚焦督促重大改革政策落地落实,加强工作计划协商。省委审计办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要把重点改革事项纳入审计监督范围;省委改革办制定年度改革督察计划时,要确定1至2项重点督察任务,作为重点改革审计监督项目,由省委审计办(省审计厅)组织实施,省委改革办全程跟踪参与。办法要求,要深化关键领域协作。省委改革办开展改革督察,可吸收审计人员参加,对审计发现的涉及改革问题和整改情况予以重点关注。省委审计办(省审计厅)组织实施重点改革审计监督项目时,要将改革部署推进、改革措施落实、改革目标实现、改革风险预防化解等情况作为审计监督重点;在组织实施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时,要将被审计单位完成改革任务、解决改革难题、因地制宜探索创新情况作为审计重点。省委改革办对审计实施中的问题定性提供咨询意见。

办法提出,要加强成果共享,双方定期通报审计和督察结果。对重点改革审计监督项目反映的问题,双方要联合督察,开展共同约谈,适时联合开展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对审计发现的涉及改革的深层次制度机制问题,要共同研究提出促进源头治理的有效措施,通过深化改革推动问题解决,防止屡审屡犯,形成督促整改合力。对重点改革审计监督项目以及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等项目,双方要深化政策研究协作,联合制订审计工作方案,对重点事项联合开展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成果。双方要建立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加强日常沟通,协同推进工作。

聊城市委审计办与市委改革办在充分沟通调研的基础上,联合印发了《加强改革督察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暂行办法(试行)》。聚焦政策落地、任务落实,找准改革突破点,增强协作配合,更好地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

办法明确,从工作安排、深化监督、成果共享、整改落实、调研合作等方面,增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助力审计监督改革落实落地。一是统筹工作安排。市委改革办制定年度改革攻坚事项督察计划时,书面征求审计办意见建议。市委审计办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书面征求改革办意见建议,适时将改革事项审计监督项目纳入审计计划,改革办可全程跟踪参与。二是深化监督协作。市委改革办开展改革督察,可吸收审计办人员参加,重点关注改革问题和相关整改情况。市委审计办开展项目审计时,重点关注改革部署推进、改革措施落实、改革目标实现、改革风险预防化解等情况。三是做好成果共享。市委审计办和市委改革办定期向对方通报审计和督察结果。四是联合落实整改。对纳入审计项目计划的改革事项审计监督发现的问题,两单位联合督促整改落实。对其他审计项目涉及改革事项的问题,市委审计办可书面提请改革办协助推动整改落实。对审计中发现的涉及改革事项的深层次制度机制问题,两单位共同研究提出有效措施。五是加强调研合作。两单位协商确定共同调研事项,合作开展调研工作,形成联合调研报告,并在不同层级推动调研成果转化。

办法还对加强改革督察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的总体要求和组织保障进行了明确,确定了双方落实分管领导、牵头科室和协作机制、纪律要求,以推动联动协作形成合力、持续发展。

潇湘晨报 2021-8-3

 

 

甘州区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推动信访矛盾化解 文章下载

甘州区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推动信访矛盾化解

甘州区信访局以深化信访制度改革为动力,加强对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特点规律的研究和把握,从建立和健全制度机制抓起、从基层基础强起、从历史积案解起,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创新方式方法做好信访工作的能力水平,切实增强预防化解信访事项的实效,全力担负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职责使命,更加有力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得以新提升。

落实信访矛盾隐患排查化解机制。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坚决杜绝因决策不当、政策措施不合理而引发社会问题;充分发挥区联席会议牵头作用,各乡镇、街道、部门抓实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坚持定期排查与适时排查、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超前部署,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按照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针对排查出的信访问题,逐一落实化解稳控责任,明确解决方案,加强督查通报,实现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完善信访联合接访机制。深化“中心吹哨、部门报道”信访工作“甘州模式”,严格落实“四个一”标准,即“一个规范的接访场所、一支有力的工作队伍、一套有效的工作机制、一批完整的工作台账”, 整合综治、司法、信访等部门单位力量,推行“集中办公、集约管理、集成服务”的运作模式,积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依托综治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诉前调解、专业调解以及信访化解力量集中办公,着力完善联合接访工作制度,推动职能部门联合接访、沟通配合;秉持“最多访一次”理念,按照“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接待、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的思路,打造集信访接待、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心理疏导等为一体的信访便民服务平台。

建立健全网上信访制度。推进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提高网上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打造快捷适用的网上信访平台,创新方法手段,打造集电话、信件等传统方式和掌上信访APP、扫描微信二维码等互联网手段为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多渠道受理群众诉求和并提供信访服务,推动群众信访由“面对面”向“键对键”的转变。研究制定网上信访事项办理规范,定期组织开展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集中自查及专项督查,特别是对网上信访事项办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注重及时总结分析和查找信访基础业务的短板问题,紧盯信访责任主体单位,以规范信访基础业务倒逼信访工作责任的落实,以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促进信访问题的解决,不断提升“四率一占比”,“让数据多流动,让群众少走路”, 实现信访形式、工作过程、工作范围在网上的全覆盖,构建“信息网上录入、流程网上管理、活动网上督查、绩效网上考评”的信访工作新模式。

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坚持把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用法律规范信访工作,健全并落实源头预防机制、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机制、解决问题机制、督查问责机制,实现信访工作职责定位科学、访诉分离、权责一致,推进信访与诉讼、行政复议、仲裁等法定途径受理的科学界定与分离,研究制与之相衔接、操作性强的运行规则,健全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切实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建立健全信访督查督办机制,积极推动信访事项依法终结工作,使之从信访工作程序中有序退出,逐步解决因进口不设限、出口不畅通、而导致信访事项堆积沉淀的问题。

健全信访舆论引导机制。依托新闻媒体和信访新媒体渠道,开展国务院《信访条例》修订实施纪念活动,总结、宣传、推广《信访条例》修订实施以来信访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经验、成果。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摆放展板、发放资料和现场解答群众提问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信访知识,引导群众正确认识信访权利和实现权益的途径,增强群众遵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营造了依法信访的良好氛围。

  甘肃张掖网2021-3-22

 

 

监督“最后一公里”如何打通——黔东南州从江县开展基层民生监督改革试点见闻 文章下载

监督“最后一公里”如何打通——黔东南州从江县开展基层民生监督改革试点见闻

“同志,我要举报村‘两委’私分公款。”今年3月,从江县纪委监委对样洞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组刚到村里没多久,便接到群众举报。

样洞村,位于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从江县东部的贯洞镇,距离县城32公里,群山环抱、景色宜人。原本和和美美的少数民族村寨,却一度因村“两委”履职不到位,导致村集体“三资”管理混乱,群众意见大,影响振兴进程。经专题研判后,县、镇纪委迅速启动调查程序,仅半个月时间,时任样洞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文书套取6760元办公经费作为个人务工补助问题就被查处。

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使用事关基层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从江县纪委监委在日常监督中发现,由于资金管理不规范,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部分村(社区)白条支付、无凭证支付等现象时有发生,甚至造成资产严重消耗流失。

“这些问题易发频发,不仅因为个别村干部文化水平低、能力跟不上,还跟乡镇指导不够、监督不到位有关。”从江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只有通过强有力的监督,才能有效规范权力运行,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

面对过渡期中民生项目多、投入资金大的情况,进一步破解乡镇纪检监察力量不强、力度不够和熟人社会监督难等难题尤为迫切。今年以来,贵州省纪委监委机关在定点帮扶的从江县,选取洛香镇、贯洞镇及所辖的8个中心村为“试验田”,积极探索创新基层民生监督治理机制,指导从江县纪委监委聚焦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等重点内容,对试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开展“提级监督”。为整合监督力量,该县纪委监委建立“一委一室一片区”运行机制,组成由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任组长,相关监督检查室和镇纪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有关纪检监察干部和村级民生监督员为成员的民生监督组,推动力量下沉、监督下沉。

“‘提级监督’工作受县纪委监委领导和管理,根据县纪委监委授权开展工作,对镇村干部来说,是一种无形的威慑力。”从江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工作中,通过省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与黔东南州“室地”联动督导指导,该县创新“提级监督”方式方法,建立微权力清单、干部廉洁档案、政治监督活页以及开展专项巡察、离任审计、提级办理问题线索等机制,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约束。

“村级监督是否有力,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幸福指数。”针对村级监督力量分散、监督重点不聚焦、监督责任交叉虚化等问题,从江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三员合一”监督模式,将原有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村(居)务监督委员和村级民生监督员“三员合一”为村(社区)专职纪检监督员,同时履行党内监督、村(居)务监督和村级民生监督三项职能,强化对村(社区)“两委”班子履职、党务村务公开等情况的监督,进一步做实“面对面”末梢监督。

“监督到位了,歪风邪气变少,村里搞发展就会心齐劲足。”如今走进样洞村,一个个兴农富农的产业项目情况及时公开,村民们对乡村振兴信心十足。从江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该县将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积极开展基层民生监督改革试点,充分发挥“上对下”监督的组织优势和“面对面”监督的贴近优势,以铁纪护航乡村振兴。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2021-9-5

 

 

福建省不断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 文章下载

福建省不断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

福建省不断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全省信访工作总体形势持续平稳、向好基础不断巩固、创新发展势头强劲有力。

省委省政府领导带头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倡导的“四下基层”“四个万家”“马上就办”等优良作风,深入偏远县(市、区)现场接访群众、挂钩联系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带动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坚持落实“每月接访日”制度,通过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包案督办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群众工作,了解社情民情、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同时,通过深入基层调研,设计建立了信访工作初访分析和首办责任、风险评估、积案化解、公开听证、信访终结、违法信访处置、督查问责等“七项机制”,拓展完善信访问题研判预防、信访事项办理化解、信访行为有效引导等制度,构建“有序信访”和“事要解决”机制,推动信访工作更加依法规范、高效运行。

省信访联席办、省信访局组织开展“初信初访提质增效年”活动,大力建设“最多投一次”阳光信访系统平台,以人民网“群众给省委书记留言栏”和“省长信箱”为龙头,整合信、访、网、电和微信、短信、手机App等信访窗口,构建立体化“无障碍”网上投诉平台和网上投诉、办理、督查、评价一体化机制;优化信访信息系统业务智能辅助功能,精细化规范业务标准和操作体系,强化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和“三见面四联系”机制,实施精准受理、精准研判、精准办理、精准答复、精准督办、精准问责,把问题一次性精准化解到位,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全省信访系统以策应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为动力,在总结信访积案“清仓见底”“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成功经验基础上,全力打好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信访矛盾攻坚战,省市乡定期排查、分级管理,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包案督办、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因案施策有效击破,针对重点领域加强风险防范化解、重点群体推进政策完善落实、重点问题着力化解息访和“案结事了”、重点人员做到“事心双解”,有效化解一大批信访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理合法权益。

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信访工作作为社会治理前端的制度优势,以创建“三无”县乡村为抓手,构建市县乡三级信访综合服务平台纵向到底、2万多个调解组织横向到边的多元化解网络,建立访调对接工作体系,推行“信访评理室”和初信初访事项简易听证评议机制,推广“两代表一委员”、律师、志愿者、社会工作者、专业行业协会、法律诊所等10多种社会力量参与化解模式,以及厦门市“1+4+N”小区治理和莆田市“诚信建设+信访”等做法,打造福建版“枫桥经验”,推进信访工作与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在基层一线深度融合。

国家信访局 2021-8-15

 

 

黄冈:推进信访制度改革 着力化解信访难题 文章下载

黄冈:推进信访制度改革 着力化解信访难题

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黄冈市信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依规解决好群众合法诉求,全力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扛紧信访责任抓源头。年初,制定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方案,将信访改革工作纳入全市信访工作要点,贯穿于信访日常工作,责任分解到具体科室。一是完善信访联席机制。做实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和充实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和成员单位,便于协调解决涉众投融资受损群体、涉房涉地等领域突出信访矛盾。做实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机制,主动适应机构改革新变化,对市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委员会进行调整,研究讨论有关工作规则,推进复查复核工作实体性运行。二是压实信访首办责任。受疫情影响,市信访局信访接待场所关闭2个多月。特别是疫情期间,全市信访系统始终畅通网上信访渠道,坚持涉疫情信访事项日收日清,快办快结,并通过制定工作预案、统一涉疫信访事项答复口径、落实办理责任等,推动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三是打造群众满意窗口。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行让群众“最多访一次”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全面推行让群众最多访一次,健全 “双向承诺”机制,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打好三个电话,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就地解决群众诉求。督促各地深入开展信访工作“三无”县市区,深入推进“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活动,加强群众信访接待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黄州区、麻城市、罗田县被国家信访局评为2019年度信访工作“三无”县市区,打破了黄冈创建“三无”县市区零记录。

二、推进小区治理化矛盾。一是专题调研。4月初,市信访局牵头开展专题调研,起草1.5万字的“两个专题报告、一个文件代拟稿”,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作出批示。市委常委会听取专题调研情况汇报,随后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城乡居民小区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的意见》,召开小区治理专题推进会,启动为期三个月的市区小区治理专项行动。二是党建引领。市信访局制订“两个清单(市区小区治理任务清单、部门下沉小区职责任务清单)、一个方案(翡翠小区治理办点方案)”,积极指导联系的翡翠一品小区成立综合党支部、组织了首次业主代表推选,完成了业委会重选、监事会重建,建立健全了党小组、党员中心户、楼栋长等“三方联动、四位一体”小区治理新体系。督促起草了小区车库车位、物业费清缴、业主微信群、业委会管理等四个配套办法。三是办点示范。由市委主要负责同志领衔在翡翠一品小区办点,以点带面,化解小区信访矛盾纠纷。市信访局先后21次协调会商业主反映的飘窗设计、开发商侵占地下车库权属、业委会财务不透明、油烟污染、物业费清缴等问题,点对点交办30多个小区治理及办点问题清单,26家市区责任单位正在加紧化解。

三、抓好三个试点促改革。黄州区、麻城市、罗田县将开展信访矛盾社会共治、领导干部接访包案常态化、群众最多访一次试点,市信访局牵头督促三个县市区做好试点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合理信访诉求。

一是抓实信访矛盾社会共治机制试点。督促黄州区通过整合“三代表一委员”、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心理疏导服务者、网格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及有关职能部门,构建“三查四警五调”(日常排查、定期排查、专项排查,风险评估四预警机制,迅速调、移交调、联合调、疏导调、提级调)信访矛盾社会共治机制,抓好一线排查和多方调处两支队伍建设,建立定期研判、挂牌督办、公开接访、信息报告、多元调处、责任追究等六项制度。

二是抓实领导接访包案常态化试点。督促麻城市制定2020年度市领导信访接待日安排表、市领导下访活动安排表、市领导信访包案一览表,协调市“四大家”领导定期到信访部门坐班约访、随接接访,信访部门定期梳理涉及民生方面的信访事项,及时提交市委市政府领导接访协调或研判化解。今年以来,市领导接访研判信访事项85件,已化解39件,46件正在推动化解中。

三是抓实“群众最多访一次”试点。督促罗田县开展“事经我手不越级、群众最多访一次”试点,畅通信访渠道,严格落实首办责任,规范办理初信初访,推行马上办、简易办、调解办、规范办、提级办、代理办等六个办理机制,定期集中会上疑难信访问题,实行对账销号管理,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最大限度减少重访信访,努力实现群众走访“最多访一次”。

湖北省信访局 2021-8-21

 

 

国家信访局:推进网上信访制度改革,提高移动端信访普及率 文章下载

国家信访局:推进网上信访制度改革,提高移动端信访普及率

近日,国家信访局召开网上信访工作专题会议,总结近年来网上信访工作,分析网上信访形势,部署推进网上信访制度改革的措施办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各部门扎实推进信访制度改革,网上信访工作在改革创新中发展,群众诉求表达新平台不断延伸,快捷高效解决问题新机制逐步完善,公开透明阳光信访新模式持续优化,服务决策保障大局的作用日益凸显,成为群众信访的重要渠道,在推动信访工作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目标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会议指出,要准确把握当前网上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充分认识做好网上信访工作,是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是系统推进信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有效治理重复信访、提高信访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载体,增强做好新时代网上信访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会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网上信访工作,充分利用新技术提升网上信访效能,做到及时快捷、快速回复、加强督办,推动网上信访问题一次性化解,有效减少网上重复信访。

要系统谋划和推进网上信访制度改革,不断提升网上信访工作质量效能和公信力。切实加强网上信访事项办理,突出网上信访及时快捷高效优势,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和受理办理责任,强化信访信息综合分析研判,推动网上信访问题及时高效就地解决。扎实推进减存控增,把解决网上重复信访问题作为网上信访工作的重点,突出源头治理,建立有效解决网上信访问题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把问题解决在初始;突出效果导向,对重复信访加强攻坚,综合施策,把回应诉求、解决问题、疏导情绪的工作做到位;突出督查督办,加强日常督查、实地督查、挂账督办,推动“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落到实处。

抓好基础业务改进提升,积极构建网上信访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准确界定网上信访受理办理事项范围。大力推进信访信息系统覆盖全、联通广、应用好,进一步提高手机APP、微信等移动端信访普及率,积极探索分级受理办理网上信访,打造便捷规范高效的网上信访平台。

会议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突出强化领导责任、属地责任和职能部门责任,坚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对群众网上信访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在当地,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地,形成工作合力。

人民网 2021-8-23

 

 

改革强警 冲破险阻奋楫中流 文章下载

改革强警 冲破险阻奋楫中流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掷地有声,“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前途命运的关键一招,中国大踏步赶上了时代”,我们必须“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科技自立自强”。

使命光荣、重任在肩。新的“赶考”路上,公安机关如何担负起新使命?清晰而宽阔的实现路径就在脚下——改革强警是必由之路。

以初心使命照亮重塑之路

百年激荡,一段气势恢宏的改革开放史,一段大气磅礴的公安改革史,其最初动因、主要过程、最终导向,都体现了共产党人为增进人民福祉的初心使命,都灌注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深刻情怀。

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在7月25日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深化警务机制改革推进会上指出,“把学习教育焕发出来的爱党爱国爱人民热情转化为铸忠诚、守初心、担使命的强大奋进力量,努力做出无愧于党和人民、无愧于历史和时代的新业绩”。

寻路,路在何方?党的领导指明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全国公安机关积极稳妥推进公安现役部队改革、国家移民管理体制改革、公安机构改革、行业公安管理体制调整和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基本实现了警务管理体制的系统性重塑和整体性改革。

使命,如何践行?党的十九大以来的全国公安实践给出“样板”答案:持续抓好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按照“做精机关、做优警种、做强基层、做实基础”的思路,聚焦战斗力标准,立足实战化要求,大力推进警务机制和勤务制度改革创新,加快构建适应新发展阶段要求的现代警务体系。

透视新时代公安改革,正凸显出诸多内涵与特点,其中非常关键的一点就在于要突出系统设计、全局观念,树立大改革观。

这是因为,改革已经迈入深水区,各种矛盾隐患聚合交织,这就急需建立多领域、多层次、多维度的制度设计,完善顶层设计与分层对接,统筹制度改革和制度运行,以达到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的统一。

管中窥豹,可见一斑。去年以来,各地公安机关积极贯彻落实公安部党委部署要求,持续深化“情指勤舆”一体化实战化运行机制改革,切实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强力推动,着力打造形成了风险防控全面精准、决策指挥高效顺畅、警务数据融合共享、警种优势合成作战、网上网下同步应对的新型警务运行模式。

系统变革带来整体效益:在福建福州,一名劫车行凶的嫌疑人不到2个小时就被抓获;在上海,市民被骗10余万元,警方20分钟内完成资金冻结……

河入峡谷、风过隘口,拼的既是意志更是实力。

公安改革再出发。当此紧要之时,全国公安机关更要以改革强警锤炼雄健体魄、顽强精神,才能冲破险阻、闯关夺隘,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势不可挡的磅礴力量。

以深化改革点燃发展引擎

当前,全面深化警务机制改革已经进入“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发展前路,面临无数艰难险阻,还需闯过许多激流险滩,决非轻而易举之事。

强化执法政治责任,严格执法监督责任,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执法规范化建设再启新程;

深入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进一步研究推出更多保障举措,持续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再发新力;

深化推进基层警务运行机制和勤务制度改革,完善基础管控工作、社会面巡防管控机制和派出所勤务运行模式,不断探索完善同基层社会治理相适应的警务运行机制和勤务组织模式——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永远在路上。

……

如何面对艰难挑战、着力培育内生动力,实现公安机关自身的“脱胎换骨”、重塑再造?答案简单却重若千钧:发展。

回望新世纪以来的公安发展史,始终绕不开基层基础这个关键。

从积极构建以“天网工程”为代表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到通过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推动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再到着力构筑“云上警务”为代表的大数据警务……公安机关多点突破、狠抓落实,推动各项顶层设计、改革方案落地生根、稳步推进。

回望新世纪以来的公安发展史,基层民警自身素质能力始终是各级公安机关最为关注的焦点。

这是从思想到行动、由理论到实践的全方位再造:通过大力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赓续红色血脉,不断夯实全警理想信念、筑牢忠诚警魂,200万公安民警迸发出前所未有的活力和战斗力。通过全警实战大练兵,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常态化,锻造“个个都是精兵”的公安铁军。

实践案例就在身边,卓著成效就在眼前。电信网络诈骗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如何全链条有效打击?我国成立集资源整合、情报研判、侦查指挥为一体的国家反诈中心,开展集群战役,实施集中打击整治,使该类案件高发态势得到明显遏制。

天道酬勤,日新月异。发展的引擎一旦点燃,便会不断拓展人们想象力的边界,迸发出无穷无尽的力量。

以科技创新勇立时代潮头

纵观人类发展历史,创新始终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的重要力量,也始终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今天,前沿科技层出不穷、创新突破屡见不鲜,当今的国人更有底气也更有实力去勾勒出属于全民族和全世界更加美好的明天。

今天,高端技术快速迭代、核心科技迅猛发展。在时代大潮中,人民公安永葆蓬勃朝气,当好创新发展、自强自立的排头兵,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加重要。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

党的十九大以来,面对移动互联、万物共享、区块链技术等新兴业态,全国公安机关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大力开展科技兴警,用“互联网+公安政务”、移动新警务、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等大批创新成果有效服务公安实战,实现了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在科技创新这个关键领域,如何才能永远走在时代前列?

首要在于筑牢坚实思想根基、强化党的绝对领导。公安部分别于世纪之交召开4次全国公安科技大会,党的十八大以来又接连召开全国公安科技信息化工作会议,从全国层面、全局高度,统一思想、谋定方向、划清蓝图、描绘路线,给全国公安科技创新人员以极大鼓舞,极大推动了科学技术与公安业务、队伍建设紧密融合。

其次在于不断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从上世纪80年代起,公安创新科研成果就连年荣获国家科学技术奖。仅2012年至2018年,全国公安系统就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16项、公安部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335项。

此外还要进一步强化战略科技力量,提升公安系统整体创新效能;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形成全面支撑创新研发的若干基础制度;积极构建开放有序活力的创新生态,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搭建公安系统内部人才高地……

这是一段从“跟跑者”到“并行者”,再到“领跑者”的前进征程。

案例随处可见:通过整个区域信息化资源,全力建设云计算平台、大数据中心和基层警务门户,数据警务、移动警务在从理想变为现实;依托高端技术检验鉴定、生物信息采集与非生物信息比对检验,陈案积案得以侦破,在逃多年的违法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离散已久的家庭得以团圆;各地公安机关加紧推进执法办案中心建设,以科技确保执法规范、执法安全和执法高效……

敢蹚别人没走过的路,才能收获别样风景;敢拓前人没垦过的荒,才能开辟新的空间。

艰难方显勇毅,磨砺始得玉成。在科技创新的新征程上,全国公安机关必将持续保持“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拼劲,必将焕发出更加刚健旺盛的生命力、无坚不摧的战斗力,必将迎来更加辉煌灿烂的明天。

中国警察网2021-12-15

 

 

北京:创新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取得实效 文章下载

北京:创新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取得实效

“犯罪嫌疑人曾经承认过一次受贿,你们为什么最终没有认定?”

近日,在北京市检察院的一间案件评议室里,3位人民监督员围绕一起拟作存疑不起诉处理的受贿案,一连提了多个问题。面对一连串提问,承办检察官逐一作出解答,并向人民监督员出示相关证据材料和视听资料。

数轮“交锋”之后,检察官退出案件评议室,3位人民监督员依法独立开展评议。经过40多分钟的讨论,3位人民监督员最终一致同意了检察官对该案作存疑不起诉的意见。这是北京市检察机关创新机制推进人民监督工作的一个场景。

公民自荐,人员构成更广泛

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启动以来,为确保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获得最大的广泛代表性,北京市检察院配合该市司法局制定了《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及工作细则,结合北京实际和检察工作情况,共选任了120名人民监督员。其中,首次入选的人民监督员超过总人数的一半。在这120名人民监督员中,公民自荐比例达21.7%;具有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监督员比例降为40.8%,使更多的社会公众有机会参与人民监督工作;此外,还有11名律师进入人民监督员队伍。

朱崇君是一家民营科技企业的总工程师,怀着对法治的信仰与追求,报名自荐成为了一名人民监督员。

“我相信法治,向往社会的公平正义。”朱崇君说,“当上人民监督员半年多来,我不但参加了很多次检察机关组织的检务公开活动,还被随机抽选参加案件评议。”

专业化保障,履职更到位

随着监督范围的扩大,监督程序的细化,工作要求的提高,北京市检察机关积极转变思路,以司法改革为契机,成立更加专业化的检察联络部暨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配备相应的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专职负责人民监督工作。

同时,北京市检察院与司法局联合建立人民监督员集中培训与日常培训相结合的常态化培训机制。在开展集中培训之外,邀请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观摩案件评议,熟悉评议程序;采取资深监督员与新任监督员分别抽选的约请模式,保证每个案件都有一定数量的资深监督员参与评议,发挥传帮带作用,帮助新任监督员尽快进入角色。

北京市检察院检察联络部负责人介绍说:“我们还尝试在一些案件中聘请特约检察员受检察长指派主持监督评议会,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增进代表委员及特约检察员等对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和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体系的了解,以公开促公正。”

今年以来,北京市检察机关还进一步探索人民监督员跟踪监督个案办理制度,特别是在办理案情复杂、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时,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现场见证侦查实验、技术鉴定等工作,提升了办案透明度和检察公信力。

完善流程,监督形式更规范

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期间,无论对人民监督员还是检察人员来说,都面临新旧工作模式的转换,迫切需要建立新的工作机制,完善工作程序。为此,北京市检察机关及时出台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和监督程序改革实施办法,详细规定人民监督员抽选、回避、复议等工作流程,让人民监督员履职和检察人员接受监督都有章可循。

为了保障人民监督员更好地履职,北京市检察院创新了多项人民监督员履职服务制度。比如:承办部门会将全部案件情况、证据材料、录音录像等制成PPT,在汇报时同步播放,帮助监督员更加直观地了解案件信息,保证监督评议质量;同时,为人民监督员提供相关法律条文、司法解释,保证人民监督员全面了解法律适用。

工作中,北京市检察机关始终将规范监督程序作为保障监督实效的关键环节,不断细化相关工作规范。目前,该市的人民监督案件评议都统一在市检察院开展,目前该院正在设计建设专门的“人民监督员评议厅”,以期为人民监督员履职提供更加良好的条件。

据介绍,该院坚持以统一的规范形式、统一的工作流程、统一的服务保障开展人民监督案件评议工作,既有利于增强人民监督员履职时的仪式感和责任感,也有利于通过过程控制确保监督效果。

检察日报202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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