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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检验检疫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海关

题目:海关推出便利化检验举措的经验借鉴

资料提供时间:202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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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关明确2021年工作重点 坚决守住检疫防线 积极促进“双循环” 文章下载

天津海关明确2021年工作重点 坚决守住检疫防线 积极促进“双循环”

从天津海关获悉,为落实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海关的任务,促进天津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建设,该关主动对标达标,以国际先进、国内一流的高质量“一流海关”为目标,确立2021年守护国门安全、服务经济发展的工作重点。

  据了解,2021年,天津海关,将全力支持“智慧港口、绿色港口”建设,推广应用“集疏港智慧平台”,推动“船边直提”“抵港直装”上规模、上水平,服务京津冀地区企业发展。深入开展“国门利剑2021”专项行动,保持打击“洋垃圾”高压态势,处置好滞留“洋垃圾”。严厉打击象牙等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走私。严打侵权商品,加强海关知识产权保护。

  在坚守检疫防线方面,一是不断加强口岸卫生检疫,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和操作标准,完善常态化防控机制,加强疫情信息监测和重点布控,坚持做好“三查三排一转运”,严格做好出入境人员和交通工具检疫。二是不断完善口岸检疫设施,持续推进口岸核心能力建设,坚决守住口岸卫生检疫防线。三是严格防止疫情叠加输入,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传染病风险预警,严防埃博拉、拉沙热、鼠疫等重大传染病传入。四是完善动植物疫情疫病监测和早期预警机制,扎实做好国门生物安全监测和安全风险监控,持续严防疫情疫病传入传出和外来物种入侵。

  在切实提升监管效能方面,一是加强口岸安全监管。严格落实进出口贸易禁限管控,加强口岸环节反恐维稳。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品、核辐射超标等重点货物监管。推进机检设备智能审图,优化智能审像模式。继续推进行李物品、邮递物品监管智能化、规范化建设,完善旅检“无感通关”模式。二是严格进出口检验。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强进口食品化妆品风险监测,持续开展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高质量做好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落实商检模式改革任务,持续推进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发挥天津海关的国家级风险评估中心,一级、二级风险监测点作用。三是始终保持打击走私高压态势。积极构建防控、监管、打击“三位一体”体系。严厉打击涉枪涉毒、重点涉税商品、农产品、冻品等走私行为。不断完善“全员打私”机制,打造“智慧缉私”升级版,创新打击模式,提高执法质效。

在积极促进国际国内“双循环”方面,一是全力服务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做好“补链”,支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的先进装备、关键零部件进口;加强天津口岸和天津市外贸形势分析,聚焦重点产业、产业链供应链重点环节做好监测预警。推进“延链”,将保税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扩展到公共保税库;全面推广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促进保税维修等业务发展,探索实施高端制造业全产业链保税模式;引导企业更好利用跨境电商B2B市场“穿透”效应,打造跨境电商进出口集散中心。助力“强链”,探索打造“新型保税工厂”监管模式;实施“一企一策”服务加工贸易企业发展;以国家和地方产业链供应链龙头企业为重点,加大信用培育和企业认证力度,进一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二是积极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落实京津冀三关合作备忘录,支持雄安新区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深化“港场直通”改革,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用足综保区政策,鼓励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入区发展;用好税收政策,支持大中院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享受税收减免、开展科技攻关。促进天津地区优质农产品扩大出口,服务乡村振兴。三是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进一步细化落实稳外贸稳外资服务措施,大力支持融资租赁、服务贸易、汽车贸易等新业态发展;拓展“多证合一”“双随机、一公开”,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流程;落实关税调整、减税降费等国家税收政策;做好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实施前准备工作,提升关区自贸协定原产地关税优惠政策利用水平。跟进支持天津港(600717)保税区和天津港综保区整合升级,以及临港综保区申建工作,促进综保区高质量发展。加强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制度集成创新和复制推广。加强智慧海关建设,持续深化区块链技术在自贸试验区、通关担保创新、企业稽核查等业务的应用。开展新一轮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两步申报”“提前申报”应用率,不断巩固口岸整体通关时效,及时落实国家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政策,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加强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协同创新,从企业最急、群众最盼、地方发展最需的地方改起,提升海关改革创新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助力优化天津口岸营商环境。

中国日报2021-02-09

 

 

严格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严打濒危动植物走私 今年前八月海关截获检疫性有害生物41644种次 文章下载

严格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严打濒危动植物走私 今年前八月海关截获检疫性有害生物41644种次

  近日,北京海关所属邮局海关在对重点国家和地区的邮件进行监管时,发现一个邮件内装有78株疑似仙人掌,经鉴定,该批植物均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内的濒危植物。

  近年来,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取得了世界瞩目的成绩,海关是国门生物安全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第一道防线,各地海关在海关总署的领导部署下,严格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强化外来入侵物种口岸防控,严打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走私,全力筑牢国门一线生物安全“防火墙”。2021年1月至8月,全国海关共截获检疫性有害生物288种、41644种次;在邮件、快件、旅客携带物品等非贸渠道截获外来物种、种子苗木等禁止进境活体动植物5868批次,其中在进境邮包中多次截获活体甲虫、蚂蚁、蛙类等外来物种。

防控关口“前移”

  10月12日,深圳海关所属深圳邮局海关现场关员对一票过境快件进行图像检查时发现异常,经依法开包查验,在包裹中的试管及塑料盒内截获蚂蚁300只。经鉴定,为墨西哥蜜罐蚁、突厥弓背蚁、野蛮收获蚁、八刺顶切叶蚁,均为一般性有害生物。目前已依法移送后续处置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一些追求新潮和猎奇的宠物爱好者掀起饲养另类宠物的热潮,不少投机分子违法违规从国外进口“异宠”满足国内旺盛需求。

  为构筑国门生物安全防护网,深圳海关立足职能,将防控关口“前移”,建立动植物疫情和外来入侵物种信息收集小组,收集国内外外来物种风险信息,动态研判可能伪瞒报的动植物产品,精准布控拦截。在口岸防控环节,建立“动植物检疫处+风控分局+隶属海关+动植物技术中心”联合工作站模式,“职能+情报+现场+中心”全链条联动防控,并将典型案例汇编成册,精准指导一线关员提高查发效能。同时,与地方政府加强联防联控,针对红火蚁等动植物疫情疫病,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形成“关地”联防合力。

  今年8月,深圳邮局海关关员在1票进境快件包裹中发现3只布偶公仔,其腹部均藏有亚麻种子,约2.2千克。

  据介绍,境外未经检疫的种子非法入境,可能存在生物入侵的风险,有的种子携带有害生物,对我国生态环境和种质资源安全均构成潜在威胁。

  对此,深圳海关通过科技手段,应用大数据筛查,分析梳理案件线索,对重点国家(地区)、重点商品进行重点布控,对查获外来入侵物种进行图像数据采集、算法优化和模型构建,依托CT机智能审图快速锁定活体动物、种子苗木等高风险包裹,确保将外来入侵物种拦在国门之外。今年以来,深圳海关累计截获外来入侵物种188批次347种,截获非法引进种子、苗木等744批。

强化风险预警

  近日,南京海关所属南通海关关员对一批进口棉花查验时,在集装箱中截获多只活体蜘蛛,发现其中两只腹部有红色沙漏状斑块。经鉴定,被截获的蜘蛛为“褐寡妇”几何寇蛛。

  “褐寡妇”身含剧毒,被其咬伤后会出现四肢疼痛、恶心呕吐、肌肉痉挛等中毒症状。目前,南通海关依据相关规定,已对该批进口棉花实施了熏蒸除害处理,有效抵御了外来有害生物入侵风险。

  近期,南京海关所属金陵海关邮办监管科开展了今年第九次风险防控态势分析工作。南京海关高度重视重大动植物疫情等风险因素的发现预警及应对,建立健全重大动植物疫情突发处置应急预案,完善快速应急响应机制。通过优化口岸作业规则,强化风险预警,切实提高口岸把关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依托动植物检疫能力提升工程,完善口岸查验、检测鉴定等设施设备,加快口岸初筛鉴定室的建设,确保检得出、检得准、检得快。发挥技术人才优势,通过组织开展岗位技能练兵、岗位资质和能力提升培训,开展生物物种快速鉴定技术、检疫处理技术以及查验设施的研发和应用,建立起关区外来入侵物种检测鉴定数据库。

  此外,南京海关还强化与中科院植物研究所、上海植物园、森林警察学院等专业鉴定平台协作,对外来有害生物和外来物种的鉴定能力明显提高。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与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间的分工协作,强化执法互助和信息共享,协同防控动植物疫情疫病和外来入侵物种。

  今年以来,南京海关在口岸截获检疫性有害生物124种12555种次;从美国、德国等进境邮件中截获活体入侵铺道蚁、沙漠玫瑰种子、大麻种子等外来物种788种次。

加大打击力度

  近日,广州海关所属广州邮局海关关员在对1件进境邮件监管时发现图像异常,经开箱查验,发现内件为3幅书画卷轴,画轴两端轴头纹理与象牙纹路特征十分近似。现场关员立即使用光谱分析仪器进行甄别,初步判断6件画轴轴头为疑似象牙制品。此后,又在1件进境邮件中查获8件疑似象牙制品的画轴轴头。经鉴定,上述14件画轴轴头均为现代象象牙制品。现代象属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列明保护物种。

  今年以来,广州海关持续加大打击象牙及其制品走私力度。“在空港口岸查获的违规携带进境象牙制品大多来自非洲,以手镯、手链、吊坠等小件工艺品居多。”广州白云机场海关旅检二处旅检一科副科长杜泽强介绍说,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手段藏匿走私象牙进境,企图逃避海关监管,有的将象牙制品藏在鞋子、衣服里,有的藏在奶粉罐、吸尘器、音响设备和行李箱拉杆里,有的甚至将象牙制品染色伪装成木制品企图偷运入境。

  为严厉打击象牙等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走私,广州海关不断强化大数据风险分析,精准锁定高风险入境航班及人群,通过X光机先期机检,提前锁定异常行李,运用智能识别技术及视频结构化技术,进行精准拦截。使用CT机、智能审图等科技查验手段,对走私象牙等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行为予以有力打击。

  近日,昆明海关所属畹町海关对一批申报品名为“洋葱”的入境货物查验时,发现夹藏4个品种的海马干4381尾。经鉴定,均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所列濒危物种。

记者了解到,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全国海关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执法工作,采取正面监管与打击违法违规相结合,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和物品实施严密有效监管,把打击象牙等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走私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履行职责,严打严管,取得了重要战果和良好成效。2019年1月至2021年9月,全国海关共侦办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走私犯罪案件923起,查获各类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1552.7吨。

深圳海关2021-11-01

 

 

海关严守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管关 文章下载

海关严守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管关

近年来,在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下,全国海关聚焦“安全卫生健康环保”要求,加强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管。海关总署最新提供的进出口法定检验工业品布控数据显示,2019年、2020年以及2021年1至2月,检出批次不合格率分别为4.0%、4.9%和4.7%。

  可能在大部分人眼里,进口商品是高质量的代名词。但实际上,进口商品质量问题时有发生。近期,天津海关连续检获多批进口刹车片,共计1543件/套。经取样送检显示,刹车片的摩擦性能和剪切强度不符合国家标准,有可能导致机动车制动距离变长甚至刹车失灵,引发交通事故。根据规定,天津海关对上述不合格刹车片实施了退运或销毁处理,并发布风险预警。

  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事关国门安全,事关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近年来,在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下,全国海关聚焦“安全卫生健康环保”要求,加强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管。海关总署最新提供的进出口法检工业品布控数据显示,2019年、2020年以及2021年1月至2月,检出批次不合格率分别为4.0%、4.9%和4.7%。

  精准检验监管防疫物资

  “海关商品检验工作连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商检的政策制度、监管措施,在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国门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服务国家外交外贸大局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海关总署商品检验司司长林建田说。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突发,防疫物资假冒伪劣情况也随之增加。特别是在国家狠抓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将部分出口防疫物资重新纳入法定检验以后,不法分子为逃避监管和检验,在医用和非医用物资之间相互伪报瞒报,或者包装和实物不匹配的情况时有发生。

  2020年4月,上海海关在对广州福泽龙卫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申报出口的58万余个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实施查验中,发现该批货物的外包装上未见生产厂商,相关货物内包装实际品牌为“BENEFIS”,且为普通口罩,并非其申报的医用外科口罩。经调查,该企业申报出口无品牌无型号的医用外科口罩,而实际出口商品为有品牌无生产厂商的普通口罩,系以无生产厂商的普通口罩冒充医用外科口罩的行为。根据海关法及商品检验法的相关规定,上海海关对该企业作出罚款3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南京海关陆续查获多批次不合格进口的机用根管锉、吻合器等医疗器械,依法对不合格产品予以销毁、退运、监督技术整改处理。海关总署据此问题发布了风险预警。

  记者了解到,疫情防控初期,针对国内防疫物资尤其是口罩奇缺态势,海关总署积极协调药监、民政等部门助力捐赠防疫物资顺利通关,为“零延时”通关提供政策和法律支撑。特事特办,指导一线对进境口罩等防疫物资实施精准检验监管。去年3月疫情好转之后,国内防疫物资大量出口。海关总署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果断决定对出口防疫物资实施质量安全检验。对口罩、呼吸机、防护服等11类重点医用物资实施法定检验,对出口非医用口罩实施布控检验。之后又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和风险评估,及时将部分出口防疫物资调出法检目录。

  2020年,我国尽己所能向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提供和出口防疫物资。去年3月至12月,全国海关共验放出口口罩、防护服、呼吸机等主要防疫物资4385亿元。海关对进境口罩等防疫物资实施精准检验监管,对进口不合格防疫物资销毁退运进行严格把关,及时妥善处置了33.7万只问题口罩、1.1万件问题防护服。

  紧盯重点敏感商品质量

  进口机动车、食品、儿童用品等重点敏感商品质量安全与百姓生命健康密切相关,是海关检验监管工作的重点。

  2020年,海关对进口汽车刹车片实施精准布控,对进口车辆自燃安全隐患实施快速妥善处置。2019年底,因两辆某大牌进口乘用车在集装箱内发生自燃情况,受海关总署委托,上海海关立即开展风险调查和评估。最终确认,车辆自燃原因是启动电机导电支架因制造装配工业问题存在内部短路风险。海关总署就此发布了警示公告,暂停相关型号车辆进口,并要求企业更换新型安全启动电机,消除缺陷风险。

  在上述刹车片事件中,天津海关第一时间采取应对措施,并联系相关某品牌公司确认天津口岸受影响车型数量,严密监督企业对1460辆受影响进口汽车实施了技术整改,确认消除相关风险后,方准予销售、使用,依法保护了我国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近日,南京海关所属常熟海关还对3批共计809片不合格进口汽车刹车片实施监督销毁。

  因涉及儿童健康和安全,进口婴童消费品也是海关监管重点。2020年度,海关对817批进口婴童类消费品实施监督抽查,检出安全不合格252批,不合格率30.8%。上海海关对儿童滑板车、婴童服装、婴童食品接触产品、婴幼儿纸尿裤、文具等五大类进口婴童消费品开展风险监测199批,检出不合格95批,总体不合格率达47.7%。

  为呵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海关坚守进出口食品安全底线,确保进出口食品安全“一点问题都不能出”。2020年,广州海关就查获不合格进口食品116批,包括肉类、燕窝、水产品、蜂蜜、饮料、婴幼儿谷类辅食等,涉及30个国家(地区)。上述不合格食品均被依法作退运或销毁处理。

  此外,海关总署还组织全国海关对跨境电商进口消费品实施风险监测。2020年,海关组织对1273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开展了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商品类别涵盖童装、童鞋、童车、玩具等儿童用品以及与食品接触产品、家用电器、仿真饰品等,发现存在安全、卫生、环保项目质量安全问题的150批,占11.78%。

  筑牢防范洋垃圾进境防线

  2020年,南京海关在进口铁矿检验监管中连续发现3批来自境外以集装箱运输的进口铁矿(共计117个集装箱、3276吨)品相异常,货物混有片状物、废金属、石子等,存在夹杂固体废物风险。经鉴别,3批货物均为夹杂固体废物的烧结铁矿。据此,南京海关对货物实施退运处理,并由缉私部门进一步立案查办,最终在“蓝天2020”第二轮集中打击行动中成功收网。

  “海关对进口固体废物实施最严格的监管措施,监管链条覆盖国外发货人、国内收货人、装运前检验、口岸到货查验、固废属性鉴别以及后续处置等全过程,坚持从严监管每个环节,筑牢防范洋垃圾进境防线。”林建田说。

同时,海关还严格国外供货商、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管理,提高准入门槛,建立“口岸查验货物,属地监管企业”机制,2020年海关依法撤销115家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严格执行固体废物和旧机电装运前检验制度,对装运前检验机构实施备案管理;加强装运前检验效果跟踪问效,通过约谈装运前检验公司、降低退出门槛等方式进一步压紧压实装运前检验机构责任;提高进口固体废物口岸到货查验比例,规范执行现场开掏箱规定和查验标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控制标准、技术规范和查验指令要求。

上海海关2021-04-02

 

 

筑梦“云端” 一路护航   ——大连海关出口货物检验检疫证书“云签发”上线一周年 文章下载

筑梦“云端” 一路护航   ——大连海关出口货物检验检疫证书“云签发”上线一周年

2021年6月18日,大连海关“出口货物检验检疫证书云签发系统”正式上线一周年。一年来,通过“云签发”系统,大连海关累计签发出口货物兽医卫生证单、植物检疫证单等12大类证单6万余份,输往国家(地区)130余个,涉及出口企业近1000余家,覆盖大连关区全部出口货物近90%以上的签证业务,充分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创新突破,为疫情防控贡献海关智慧

  2020年初,受新冠疫情影响,人员流动不畅,而原出口证书签证模式下审批环节相对较多、也需要企业人员到海关现场进行办理。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大连海关将贸易便利化理念与信息化技术相结合,依托信息化和“互联网+海关”的平台优势,利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研发出“出口货物检验检疫证单云签发系统”,率先在全国推行“企业自主申报,海关后台审核,系统自动出具”的便利化证单申领新模式,企业节省大量交通、人员、时间成本,实现出口货物检验检疫证书签发“零接触、零延时、零障碍、广联通”。

  大连欣洋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以前一份检验检疫证书从开始申请到最后取证,我们公司需要两名业务员往返海关三到四次,有了‘云签发’系统,操作员坐在家中只需动动手指就行了。”

  目前,大连关区使用“云签发”系统月签发证书4500余份,为企业节约交通成本和人力成本约为1500万元。

  智能服务,为提升贸易便利化保驾护航

  “云签发”系统最大的亮点就是智能化。录入智能化,系统自动抓取企业申报历史数据,大幅减少企业工作量,提高证书信息准确率;审核智能化,实现证单底稿各项数据系统智能审核,自动提示异常审核结果并进行重点人工干预,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率;申领智能化,设置“现场领证”、“智能取证柜领证”、“快递领证”等不同申领方式,实现证书可以异地申领、24小时申领,最大程度为企业提供通关便利。目前登记注册使用“智能取证柜”企业230余家,申请“快递取证”企业10家,打造“最后一公里”畅通无阻,让企业真正做到足不出户即可证书到手。 “‘云签发’系统上线后,真的太方便了,我们在家线上申请录入,全程网上办理,只需派一人到海关现场1次领取证书即可,从以前的‘货等证’变成了现在的‘证等货’,货物装运出口变的更加便利。”大连永卓通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常永山介绍道,“如果选择快递证书,更方便快捷,

  完全实现了‘零见面’取证。”该公司主要出口产品为大米,使用“云签发”系统月均申报近300票,据企业估算,可减少证书申领人员一半以上工作量,签证时间可压缩80%。

  提质升级,为构建关企共赢新发展持续发力

  为加快推广这一创新措施,大连海关面向辖区企业组织多场线上线下政策宣讲会,积极介绍推广“云签发”系统。并建立“云签发系统企业服务群”,活跃人员包括海关、技术开发、使用企业共计200余人,有效解决系统应用问题及企业诉求。与此同时,大连海关集中力量,围绕“云签发”系统“智能录入、智能审核、智能缮制、智能申领、智能互认、智能监控”的“六智”总方向不断完善升级。

  “检验检疫证单版式多样、内容复杂,人工审签难以做到准确高效,‘云签发’系统内置的审核要素和证单模板信息的及时动态完善调整,规则布控精确、尺度执行统一,减少了海关关员审核证单时的主观因素影响,大幅提高检验检疫证书审签效率,缩短审核时长,证书的签证质量进一步得到提升,确保为出口企业快速提供最新完整的证单签发服务。”金普海关证单签发岗位工作人员介绍道。目前,“云签发”系统内已维护审核要素21条,维护证书评语模板99条,基本满足大连辖区大部分出口企业智能申报和海关签证人员智能审核需求。

  “云签发”系统聚焦智能便捷高效,是主动帮助企业减负降压的云上助推器,既是一项给企业带来便利的有效措施,也是创新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下一步,大连海关将进一步扩大创新成果,精准施策,积极推广“百人千企”工作机制,深入了解企业诉求,为企业排忧解难,利用“云眼查”、“无感稽查”等科技手段,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持续释放改革红利。

大连海关2021-06-22

 

 

上海服装进口大幅增长 海关推出便利化检验举措 文章下载

上海服装进口大幅增长 海关推出便利化检验举措

上海海关统计显示,今年一季度,上海市服装及衣着附件进口123.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4.9%,远高于同期全市进口16.8%的平均增幅。

  上海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服装进口大幅增长,说明中国消费者对品牌与时尚的追求不断提升,众多国际知名服装品牌对中国市场拓展力度持续加大。

  据介绍,为支持国际知名服装品牌将上海作为中国市场乃至全球市场“首发地”,推动上海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上海海关近期进一步优化进口服装检验工作,根据进口服装商品检验及风险监测情况,结合企业信用等级,动态调整进口服装合格评定程序,大幅缩短了进口服装通关时间,让相关国际服装品牌在上海开展“首发”等推广活动变得更充裕自如。

  统计显示,目前累计已有30余家服装进口企业从上海海关相关便利化举措中受惠。自3月份以来,上海海关共受理开展进口服装安全风险评价71批次,涉及进口服装213款、3.14万件,货值1239万元。

  上海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推出服装进口便利化检验举措,基础条件是相关企业对其进口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充分负责,企业诚信守法至关重要。进口服装经安全风险评价且评价合格,进口企业即可向海关申请取回已采样的样品。

据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统计,上海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已从2015年的1万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1.6万亿元。在总结借鉴去年首届“五五购物节”成功经验基础上,上海围绕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和商业数字化转型,近期将以规模更大、质量更优、模式更新、体验更好为目标,举办第二届“五五购物节”,“全球首发季”和“全城打折季”是第二届“五五购物节”两大主题。

上海海关2021-05-21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14号(关于明确进口乳品检验检疫有关要求的公告) 文章下载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14号(关于明确进口乳品检验检疫有关要求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248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249号令)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进口乳品检验检疫的下列相关要求继续有效,现公告如下:

  一、进口乳品需随附出口国家或者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卫生证书。证书应当有出口国家或者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印章和其授权人签字,目的地应当标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证书样本应当经海关总署确认。

  二、进口生乳、生乳制品、巴氏杀菌乳、巴氏杀菌工艺生产加工的调制乳需要办理进境检疫审批手续。

  三、境外生产企业应当熟悉并保证其向中国出口的乳品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

  (一)首次进口的乳品,应当提供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列明项目的检测报告。首次进口,指境外生产企业、产品名称、配方、境外出口商、境内进口商等信息完全相同的乳品从同一口岸第一次进口。

  (二)非首次进口的乳品,应当提供首次进口检测报告的复印件以及海关总署要求项目的检测报告。非首次进口检测报告项目由海关总署根据乳品风险监测等有关情况确定并在海关总署网站公布(在海关总署食品局网站http://jckspj.customs.gov.cn的“信息服务——检验检疫要求”栏目中查询)。

  (三)检测报告应与进口乳品的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对应。

  (四)对进口乳品检测报告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四、为进口乳品出具检测报告的检测机构,可以是境外官方实验室、第三方检测机构或企业实验室,也可以是境内取得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

  五、本公告所指的乳品包括初乳、生乳和乳制品。初乳是指奶畜产犊后7天内的乳。生乳是指从符合中国有关要求的健康奶畜乳房中挤出的无任何成分改变的常乳。奶畜初乳、应用抗生素期间和休药期间的乳汁、变质乳不得用作生乳。生乳制品是指由生乳加工而成、加工工艺中无热处理杀菌过程的产品。乳制品是指由乳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的食品,如: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干酪及再制干酪、稀奶油、奶油、无水奶油、炼乳、乳粉、乳清粉及乳清蛋白粉、乳基婴幼儿配方食品及其生产原料基粉、酪蛋白及其他乳与乳制品(如乳矿物盐和乳蛋白等)。

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2013年4月15日《关于实施〈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的公告》(原质检总局公告2013年53号)、2015年1月8日《关于调整〈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实施要求的公告》(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15年第3号)同时废止。

海关总署2021-12-23

 

 

上海海关:海关“鹰眼”守国门——记上海浦东机场海关旅检员 周琰和他的“智剑”缉私工作组团队 文章下载

上海海关:海关“鹰眼”守国门——记上海浦东机场海关旅检员 周琰和他的“智剑”缉私工作组团队

上海浦东机场海关旅检处周琰在海关缉私工作中,带领他的“智剑”缉私工作组团队,将“大数据”理念引入旅检风控式监管,创新采用“高风险旅客筛选法”,在实现精准打私、保障出入境安全的同时,为全国空港海关缉毒缉私工作打开了新局面,展现了新时代海关“鹰眼”的忠诚与担当。

  从“人机犬”到“智剑”

  说起海关缉私,人们想到的或许是海关缉私人员锐利的目光、X光机的机检判图,以及缉私犬。这些确实是海关旅检传统的查缉模式。

  但是,随着近年来出入境客流量迅猛增长,走私形势也日趋复杂,走私方式不断翻新,走私手法更加隐蔽,各种出人意料的夹带方式挑战着缉私人员的研判能力,传统查验模式的局限性不断显现,查私查毒的难度日益增加。

  周琰所在的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是全国最大的国际空港口岸,2018年进出境旅客总人数超过3800万,位居全国第一。

  面对新挑战,周琰下定决心,“唯有不断创新才能全面有效打击空港走私行为”。

  创新之路在哪里?周琰陷入深深的思索。他一头扎进“数据海”里,总结自己在旅检一线多年查缉经验,积极尝试将分析研判从前台延伸到后台,对旅客信息进行汇总,将数据进行比对整合,努力将现场查缉经验信息化、智能化。他希望找到“大数据”应用的突破口。

  但要突破很艰难,周琰带着团队参阅了大量文献资料,却都是“纸上谈兵”,没有经验可以借鉴。只能靠自己了。周琰以国内外查获的数千起走私案件为样本,结合“大数据”理念和“数据挖掘”理论进行后台分析。

  12本工作日记,468个高风险名单,3340张重点过机图像……经过无数个日夜打磨,周琰创新地提出“聚”“类”“拟”“合”四步“高风险旅客筛选法”,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科学分析,实现多部门联防联控,以合力提升打击精度和准度。

  “高风险旅客筛选法”是否真能筛选出各类嫌疑人?2013年1月9日,周琰清楚地记得那一天,他带领“智剑”缉私工作组首次利用新方法对涉毒高风险人画像,不知道嫌疑人长相,只知道是首次入境,他们制定了好几套行动方案。

  航班正点抵达,突击队员们与嫌疑人正面遭遇,眼前这个胖胖的和蔼的南美籍大妈特别不起眼,怎么看都不该是系统筛选的嫌疑人。仔细检查后,队员们有些迟疑了,这位旅客的随身包、鞋及行李中没有发现任何嫌疑物品,难道是新方法不精准?

  正在这时,嫌疑人的皮夹中落下一张小纸片,记录着她要联系的下家的信息。海关女关员贴身检查后发现,嫌疑人在特制的文胸、内裤内捆绑了近3公斤可卡因,抓了个现行。

  织就缉毒缉私防护网

  首战告捷,给周琰和他的团队带来巨大的信心。他和同事们再接再厉,细细打磨“高风险旅客筛选法”,完善了通过机动力量与静态监管相配合的立体缉毒模式。新方法在浦东机场海关旅检一线大显神威,周琰团队屡立战功。

  2015年,浦东机场海关查获全国海关行邮渠道最大可卡因系列案件,查获可卡因总重量达80公斤;2016年,查获全国海关行邮渠道最大量液体可卡因伪装红酒案件,查获可卡因20公斤。一系列案件的查获,有力地打击了走私分子的嚣张气焰,得到了海关总署、公安部禁毒局的高度赞扬。

  周琰的“智剑”缉私工作组是上海海关在上级领导的支持下,从浦东机场海关旅检处挑选出来的一群敏锐、钻研、肯干的年轻人组建的,采取“1+4+X”组织架构,30人左右,平均年龄不超过30岁。周琰毫无保留地向队员们传授怎么灵活运用“高风险旅客筛选法”筛选出嫌疑人。在一次次实训考核、一次次合作查缉中,这些年轻人个个练出了一双“火眼金睛”。

  2017年2月,“智剑”缉私工作组根据前期数据分析,锁定某非洲直航航班上一名东南亚籍女性有重大嫌疑,马上布控。工作组成员发现这是一个孕妇,看上去很镇定自若。队员们不被表象所迷惑,果断将正要通关的嫌疑人拦下。经过X光机检查,嫌疑人携带的满满一箱鞋里都有异物,拆开却发现只是些写了编号的纯塑料模具。

  嫌疑人火了,说弄坏了她的模具,必须赔偿。队员们继续对嫌疑人的行李箱体仔细检查,不仅超重,边框结构还存在异常。经切割查验,果然发现可疑灰色粉末状物体,后经鉴定该粉末为可卡因,涉案可卡因达10.19公斤。这是全国破获的首起“注塑一体可卡因案”。

  就在一个月前,“智剑”缉私工作组在一架由埃塞俄比亚入境的航班上成功查获一名涉嫌藏毒的外籍男性。队员们正是运用“高风险旅客筛选法”,发现了该男子异常行径。分析研判后,队员们将其拖鞋破拆,在拖鞋夹层发现疑似毒品的粉末状物,经检测呈可卡因阳性反应,净重609.75克。

  周琰在海关总署的指导下,将“高风险旅客筛选法”向外推广,不断为兄弟海关提供情报和技术支持,帮助多地口岸在缉毒重量和种类上实现新的突破,逐渐在全国织起一张缉毒缉私的严密防护网。

  三个目标走向“世界一流”

  2006年,周琰大学毕业后进入海关工作,被安排做旅检工作。他至今记得当时科长说的话,旅检很平凡,易懂难精,如果你是有心人,业务精通后,就会发现在你面前打开了一扇大门。

  周琰暗下决心,要向上海海关缉私小分队队长郑勇等前辈学习看齐,为平凡岗位争口气,做上海空港旅检的缉私高手。这是他确立的第一个目标。

  周琰开始锻炼察言观色、判图识人。所有与旅检有关的人和事,例如航空公司的宣传册,空姐的制服,旅客拿的免税店袋子,他都要观察,做到能从细节处分辨旅客是从哪个航空公司的航班上下来的,是什么国籍。

  一次,一部分航班行李到晚了,旅客已先行离开。周琰对行李进行X光机例行检查,发现其中两件行李都是整条香烟中有一盒装有濒危象牙制品。在航空公司的配合下,来取行李的嫌疑人带的走私物品被拦截在国门口。

  还有一次,也是在一堆行李中,周琰发现一个行李箱侧边有阴影,当事人开箱后,查实行李箱侧边夹层藏有500克海洛因。这次成功让周琰建立起了成为缉毒高手的自信。

  2008年3月底,浦东机场第二航站楼正式通航启用。6月,周琰查获了开航以来第一起毒品走私案,在发现这条走私航线后,全国各地又查获多起毒品走私案件。

  接二连三的成功,郑勇看到了周琰身上具备的缉毒高手需要的天赋:观察和用心。他把周琰拉进小分队进行磨砺,教他所有缉毒技巧,让他在判图识人之外,掌握风险分析、视频监控等高科技手段,还让他和全国很多空港旅检的缉毒高手进行交流。此时的周琰确立了他的第二个目标,做全国空港旅检的高手。

  那时,进出境旅客量开始大增,以传统的缉私手段察言观色显然已招架不了。在郑勇的引导下,周琰开始另辟蹊径,通过信息化、科技化手段,引入大数据理念,让中国海关也要做到世界一流。这是他确立的第三个目标。

2016年6月国际禁毒日前夕,周琰第一次代表中国参加亚太地区打击毒品走私研讨会,周琰团队的“高风险旅客筛选法”受到世界同行的关注。“我们的目标是要在世界上做到一流。勤奋加智慧,才能利剑出鞘,有效斩断走私链条。”周琰说。

海关总署2021-07-24

 

 

生物材料“随到随检”实现快速通关 海关新政策助深圳生物产业抢占先机 文章下载

生物材料“随到随检”实现快速通关 海关新政策助深圳生物产业抢占先机

深圳海关全面复制推广生物材料改革创新措施,对进口基因检测用动植物及其相关微生物DNA/RNA免于提供出口国家/地区官方检疫证书,整体检疫审批办理时间缩短近一半。记者日前获悉,正是在海关的支持下,深圳生物产业由此抢占市场先机,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明显提升。

  据悉,基因测序、生物信息分析、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药领域领跑全国,高端生物医学工程、细胞治疗等技术跻身世界前沿,深圳生物产业正以年均20%的增速在快速发展。在“双区”引擎驱动下,科研创新和生物产业迎来新一轮大发展机遇,以深圳为基地的境内外科研学术交流日趋频密。

  生物材料是高科技生物领域的基础物料,生物材料的口岸快速流通和生物安保至关重要、要求水涨船高。深圳海关主动深入调研,积极回应行业诉求,以点及面综合施策,全面提升关区生物材料进出口贸易的便利化水平,“跑”赢国内外行业需求,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目前,不少国内外知名企业在深圳布局建设专业实验室,以此提升检测能力来增强核心竞争力。不过,要建设高标准实验室,需要开展各种国际、国内能力验证,企业因此要大量进口科研用生物材料、实验室比对验证材料、检测盲样、实验样品。这些产品往往属于中高风险产品,准入门槛高、监管要求复杂。在调研中得知企业的困难后,深圳海关迅速搭起“专线”,详细了解企业的进口诉求,“按一企一品一策”对拟申报进口的生物材料逐一开展风险评估和风险等级归类,一对一指导企业整理提交检疫审批相关材料、安全报告、附加申明和进口报关资料,由此解决企业“痛点”。

  事实上,在生物材料的国际贸易中,时间成本成为争夺货源最有力的武器。由于生物材料属于资源型产品,国外出口商往往需要凭进口国官方签发的许可证件发货,往往谁先获得进口许可谁就可以抢先提货。深圳海关据此对生物材料实施检疫审批零等待,企业当天申请当天办结,高效便捷,国内进口商因此抢得先机,国际贸易竞争力明显提升。

同时,针对生物材料保存条件高、时效要求高的特点,深圳海关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出口申报前监管,实现了“随到随检”。据悉,在海关帮扶下,深圳部分企业实现了含动物源性成分生物材料出口的零突破。坪山海关辖区内某企业自去年10月顺利出口首批含生物材料货物后,短短3个月时间出口该类货物397万美元。

海关总署2021-01-27

 

 

筑牢口岸检疫防线 守护国门生物安全——莆田海关开展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文章下载

筑牢口岸检疫防线 守护国门生物安全——莆田海关开展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今天是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天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正式施行的日子,标志着国家更加重视非传统安全尤其是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为使社会公众增强对国门生物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莆田海关以“筑牢口岸检疫防线、守护国门生物安全”为主题,开展“海关国门生物安全日”宣传教育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组织生物安全进校园、进网络、进口岸、进社区、进企业等系列宣传活动。

  据了解,莆田海关在办公区周边张贴了宣传海报,并利用电子屏滚动显示宣传标语,重点宣传人间传染病、国境旅行健康知识,疾病监测及动植物疫情疫病的科学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同时,在秀屿办事处大厅展示了部分林木实验室的口岸监测标本及截获的各种生物标本,向社会公众宣传介绍传染病、外来入侵物种的危害等相关知识。

  来自莆田市秀屿区莆头小学的30多名小学生参观了国家级林木检验检疫重点实验室。莆田海关关员结合口岸截获的昆虫、植物种子给莆头小学的学生普及红火蚁相关防范知识并现场教学如何制作昆虫标本,小朋友们也结合日常观察提出各种疑问,双方交流热烈,既实现了教学目的,又把口岸生物安全的意识和责任传递给了下一代。

  在莆头港务公司,莆田海关关员与莆田边检警员联动上门宣传,向企业工作人员发放宣传折页200余册,从传染病防控、红火蚁防治、口岸反恐知识等方面开展国家安全知识宣讲,助力提升口岸人员安全防范意识。

另外,莆田海关志愿者还在周边社区和博物馆醒目位置搭设宣传栏,向小区居民、过往行人发放宣传材料,介绍濒危物种保护,传染病防控等知识。为提升普法宣传效果,莆田海关还在线上线下同步发力,通过大数据短信,上线微信有奖竞答的方式,广泛开展国门生物安全宣传教育。

福州海关2021-04-16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小小海关检疫官”走进平潭隔检中心科普展示馆 文章下载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小小海关检疫官”走进平潭隔检中心科普展示馆

4月15日,正值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10位来自平潭实验小学的同学们,在平潭海关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走进了平潭隔检中心世界珍稀物种科普展示馆,开启了 “小小海关检疫官”初体验之旅。

  据了解,此次开放日活动是平潭海关围绕“维护国门生物安全”主题组织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活动之一,旨在向青少年宣传展示濒危物种保护、外来入侵物种防控以及海关口岸监管成果等科普教育知识,提升公众维护国门生物安全的自觉意识。

  科普馆内“开启自然之旅”“发现自然之美”“领悟自然真谛”“保护自然生态”“感受自然魅力”等五个主题突出的展区,让同学们沉醉其中。无论是“盛夏的雨林”里猕猴与眼镜蛇的“博弈”,还是AR体验区与企鹅的“云接触”,或者是依托沉浸式全景投影技术,360°感受大自然从白天到黑夜的壮丽景观,这些奇幻的景象引发了一阵又一阵惊叹。在“保护自然生态”展台,播放着17种濒危物种的现状以及气候变化、环境污染、自然灾害、过度开发对环境带来的影响,在场的每一位 " 小小海关检疫官 " 对守护国门生物安全也有了更为直观的了解。

  一位同学告诉记者:“感谢海关的叔叔阿姨为我们讲解了许多外来生物入侵、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知识,保护国门生物安全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共同努力!”

据悉,自2019年7月平潭隔检中心世界珍稀物种科普展示馆开馆以来,已开展国门生物安全宣传81批次、约8000人次。作为面向大众、尤其是青少年的国门生物安全科普教育基地,平潭隔检中心珍稀物种科普展示馆正成为国际旅游岛建设的一张亮丽名片。

福州海关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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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商品数量重量检验鉴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进出口商品数量、重量检验鉴定工作,规范海关及社会各类检验机构进出口商品数量、重量检验鉴定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进出口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顺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进出口商品数量、重量检验鉴定活动。

  第三条 海关总署主管全国进出口商品数量、重量检验鉴定管理工作。

  主管海关负责所辖地区的进出口商品数量、重量检验鉴定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海关实施数量、重量检验的范围是:

  (一)列入海关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内的进出口商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海关检验的其它进出口商品;

  (三)进出口危险品和废旧物品;

  (四)实行验证管理、配额管理,并需由海关检验的进出口商品;

  (五)涉嫌有欺诈行为的进出口商品;

  (六)双边、多边协议协定、国际条约规定,或者国际组织委托、指定的进出口商品;

  (七)国际政府间协定规定,或者国内外司法机构、仲裁机构和国际组织委托、指定的进出口商品。

  第五条 海关根据国家规定对上述规定以外的进出口商品的数量、重量实施抽查检验。

第二章 报 检

  第六条 需由海关实施数量、重量检验的进出口商品,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海关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内办理报检手续。

  第七条 进口商品数量、重量检验的报检手续,应当在卸货前向海关办理。

  第八条 散装出口商品数量、重量检验的报检手续,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装货口岸海关办理。

  包(件)装出口商品数量、重量检验的报检手续,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商品生产地海关办理。需要在口岸换证出口的,发货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出口口岸海关申请查验。

  对于批次或者标记不清、包装不良,或者在到达出口口岸前的运输中数量、重量发生变化的商品,收发货人应当在出口口岸重新申报数量、重量检验。

  第九条 以数量交接计价的进出口商品,收发货人应当申报数量检验项目。对数量有明确要求或者需以件数推算全批重量的进出口商品,在申报重量检验项目的同时,收发货人应当申报数量检验项目。

  第十条 以重量交接计价的进出口商品,收发货人应当申报重量检验项目。对按照公量或者干量计价交接或者含水率有明确规定的进出口商品,在申报数量、重量检验时,收发货人应当同时申报水分检测项目。

  进出口商品数量、重量检验中需要使用密度(比重)进行计重的,收发货人应当同时申报密度(比重)检测项目。

  船运进口散装液体商品在申报船舱计重时,收发货人应当同时申报干舱鉴定项目。

  第十一条 收发货人在办理进出口商品数量、重量检验报检手续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国际通行做法向海关申请下列检验项目:

  (一)衡器鉴重;

  (二)水尺计重;

  (三)容器计重:分别有船舱计重、岸罐计重、槽罐计重三种方式;

  (四)流量计重;

  (五)其它相关的检验项目。

  第十二条 进出口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检人应当同时申报船舱计重、水尺计重、封识、监装监卸等项目:

  (一)海运或陆运进口的散装商品需要运离口岸进行岸罐计重或衡器鉴重,并依据其结果出证的;

  (二)海运或陆运出口的散装商品进行岸罐计重或衡器鉴重后需要运离检验地装运出口,并以岸罐计重或衡器鉴重结果出证的。

  第十三条 收发货人或其代理报检企业在报检时所缺少的单证资料,应当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补交。

第三章 检 验

  第十四条 进口商品应当在收货人报检时申报的目的地检验。大宗散装商品、易腐烂变质商品、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以及已发生残损、短缺的进口商品,应当在卸货口岸实施数量、重量检验。

  出口商品应当在商品生产地实施数量、重量检验。散装出口商品应当在装货口岸实施数量、重量检验。

  第十五条 主管海关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实施数量、重量检验。尚未制订技术规范、标准的,主管海关可以参照指定的有关标准检验。

  第十六条 海关在实施数量、重量检验时,发现报检项目的实际状况与检验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不符,影响检验正常进行或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应当及时通知报检人;报检人应当配合海关工作,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报或者增报检验项目。

  第十七条 海关实施数量、重量现场检验的条件应当符合检验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收发货人、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提供符合检验技术规范、标准要求的条件和必要的设备。

  收发货人、有关单位和个人未及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设备,海关应当责成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检验顺利进行;对不具备检验条件,可能影响检验结果准确性的,不得实施检验。

  第十八条 海关实施衡器鉴重的方式包括全部衡重、抽样衡重、监督衡重和抽查复衡。

  第十九条 固体散装物料或者不定重包装且不逐件标明重量的进出口商品可以采用全部衡重的检验方式;对裸装件或者不定重包装且逐件标明重量的包装件应当逐件衡重并核对报检人提交的原发货重量明细单。

  对定重包装件可以全部衡重或按照有关的检验鉴定技术规范、标准,抽取一定数量的包装件衡重后以每件平均净重结合数量检验结果推算全批净重。

  第二十条 以公量、干量交接计价或者对含水率有明确规定的进出口商品,海关在检验数量、重量的同时应当抽取样品检测水分。

  检验中发现有异常水的,海关应当责成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检验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一条 报检人提供用于进出口商品数量、重量检验的各类衡器计重系统、流量计重系统、船舶及其计量货舱、计量油罐槽罐及相关设施、计算机处理系统、相关图表、数据资料必须符合有关的技术规范、标准要求;用于数量、重量检验的各类计量器具,应当依法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使用。

  第二十二条 进出口商品的装卸货单位在装卸货过程中应当落实防漏撒措施和收集地脚;对有残损的,应当合理分卸分放。

  第二十三条 海关实施数量、重量检验时应当记录,可以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在记录上签字确认,如有意见分歧,应当备注或者共同签署备忘录。

  第二十四条 承担进口接用货或者出口备发货的单位的计重器具、设施、管理措施以及接发货过程应当接受海关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对影响检验鉴定工作及其结果准确性的因素进行整改。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海关依法对在境内设立的各类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和在境内从事涉及进出口商品数量、重量检验的机构、人员及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检验机构从事进出口商品数量、重量鉴定活动,应当依法经海关总署许可。未经许可的,任何机构不得在境内从事进出口商品数量、重量鉴定活动。

  第二十七条 已经海关总署许可的境内外各类检验鉴定机构必须在许可的范围内接受对外经济贸易关系人的委托,办理进出口商品的数量、重量鉴定,并接受海关的检查。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擅自破坏进出口商品数量、重量检验现场条件或者进出口商品,影响检验结果的,由海关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海关总署许可,擅自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由主管海关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机构超出其业务范围的,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扰乱检验鉴定秩序的,由主管海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海关可以暂停其6个月以内检验鉴定业务;情节严重的,由海关总署吊销其检验鉴定资格证书。

  第三十条 海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故意刁难当事人的,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或者玩忽职守,延误检验出证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公量,是指商品在衡重和化验水分含量后,折算到规定回潮率(标准回潮率)或者规定含水率时的净重(以公量结算的商品主要有棉花、羊毛、生丝和化纤等,这些商品容易吸潮,价格高)。

  干量,是指商品的干态重量,商品实际计得的湿态重量扣去按照实测含水率计得的水分后得到的即商品的干态重量(以干量结算的商品主要有贵重的矿产品等)。

  岸罐计重,是指以经过国家合法的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合格的罐式容器(船舱除外)为工具,对其盛装的散装液体商品或者液化气体商品进行的数、重量检验鉴定(包括测量、计算)。其中,罐式容器包括了立式罐、卧式罐、槽罐(可拆卸或者不可拆卸的槽罐)。

  抽查复衡,是衡器鉴重合格评定程序中的一个环节。指针对合格评定对象(主要是经常进出口大宗定重包装的商品的收货人或者发货人),由海关从中随机抽取部分有代表性的商品在同一衡器上进行复衡,检查两次衡重的差值是否在允许范围内,以评定其程序是否处于合格状态的检验方法。

  收集地脚,是指在装缷过程中由于撒、漏的或者是在装卸后残留的小部分商品称为地脚货物,地脚货物应当及时收集计重,扣除杂质,合并进整批重量出证,而不能简单作为损耗扣除。

  第三十二条 报检人对主管海关的数量、重量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作出检验结果的主管海关或者其上一级海关以至海关总署申请复验,同时应当保留现场和货物现状。受理复验的海关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复验结论。

  当事人对海关作出的复验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三条 对外经济贸易关系人对所委托的其他检验鉴定机构的数量、重量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当地主管海关以至海关总署投诉,同时应当保留现场和货物现状。

  第三十四条 海关依法实施数量、重量检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1993年12月16日发布的《进出口商品重量鉴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海关总署2021-12-29

 

 

福州海关坚持“一盘棋”打造“1+N”进境大中动物检疫监管工作样本 文章下载

福州海关坚持“一盘棋”打造“1+N”进境大中动物检疫监管工作样本

近日,位于大田县的福建省银顶有限公司种猪场第3501头仔猪诞生,公司负责人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9月份以来我司引进的丹麦大白种猪陆续产仔,每窝产活仔数高达18头,引种非常成功,感谢福州海关一路对我们的指导和帮助!”

  今年以来,福州海关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集全关之智、举全关之力,建机制、强党建、优方案、密协作,构建进境大中动物从口岸入境到出证放行的“1+N”进境大中动物全链条检疫监管体系,实现优质种质资源安全引进与助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双目标,打造出进境大中动物检疫监管工作的“福关样本”。5月,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人民政府给福州海关寄来感谢信,感谢福州海关为大田县完成福建省最大规模种猪引进任务提供指导和帮助;10月,种牛进口商-泰力和国际科贸(北京)有限公司负责人为福州海关安全高效完成智利种牛引进工作点赞,并由衷感慨“此次种牛能够顺利引进,离不开福州海关‘快、准、专’的服务”!

  建机制,加强组织领导

  进境大中动物不仅风险高、敏感性强,而且监管环节多、周期长,涉及人、财、物保障多,统筹协调任务非常重。福州海关成立以分管关领导为组长,关区多部门参与的进境大中动物检疫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科学、规范、准确、高效、有序”工作原则,全力打造进境大中动物检疫监管工作“福关样本”。坚持“全关一盘棋”思想,统筹全关资源,在口岸登临检疫、途中押运、检测样品采集和隔离检疫等重点任务中,切实加强统筹协调,确保人、财、物到位,保障吃、住、行经费。抽调专业兽医承担口岸登临检疫和驻场隔离监管,集中业务骨干承担运输押运和样品采集任务,组织开展全流程演示培训,追加100万元经费用于实验室疫病检测,为安全顺利引进大中动物,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强党建,发挥引领作用

  福州海关注重党建引领助推业务创优,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作为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试金石,成立进境活动物检疫监管专班临时党支部,组建“进境活动物检疫党员突击队”。“突击队”在临时党支部带领下,发扬能吃苦、能战斗、能担当、能奉献的精神,把初心与使命落实在岗位上、体现在实干中,书写了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生动篇章。3月23日至4月1日,“突击队”连续奔波厦门机场与三明大田隔离场两地,克服天黑、寒冷、路滑等困难,彻夜奋战保障3130头进境种猪分批顺利进场;后又连续作战5天完成9654份样品采集任务。9月14日至24日,“突击队”克服35度以上高温闷热天气条件,连续奋战11天,提前32小时顺利完成3829头进境种牛口岸检疫,提前2天完成血样采集与结核病皮试等工作。驻场期间正遇“五一”“国庆”“中秋”等节假日,“突击队”毫无怨言坚守岗位,用实际行动诠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让党旗高高飘扬在检疫监管一线。

  优方案,严格检疫监管

  进境大中动物检疫涉及口岸检疫、沿途押运、隔离检疫、实验室检测等环节,技术要求高。福州海关制定了总体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与工作任务。在工作方案框架下,口岸海关、属地海关和实验室检测部门围绕各自职责,细化操作层面的作业规范和技术要求,构建福州海关从口岸入境到出证放行“1+N”进境大中动物全链条检疫监管体系,固化进境大中动物检疫监管工作模式;牢固树立“引进大中动物无小事”理念,赴实地推演登轮检疫、监卸押运、样品采集、隔离场检疫等工作,查缺补漏,消除工作盲点和薄弱环节,确保监管工作“件件有人做、项项有落实”,有力保障检疫监管科学、规范、有序开展。

  密协作,共筑疫情防线

大中动物安全引进不仅涉及海关职责,还与交通、农业农村等政府部门紧密相关。福州海关积极发挥重大动植物疫情疫病防控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作用,牵头做好统筹、沟通、协调工作,合力共筑动物疫情防线。提前召集边检、海事、港区港务等多部门协调会,积极争取进境动物运输船舶最佳装卸泊位、划定最优检疫监管功能区,保障进境动物快速、安全卸船装卸;实地调查运输路线,及时沟通交通运输部门,设定最通畅的陆路运输路线,做好大中动物交通运输引导,保障进境种牛种猪安全转运至隔离场;密切与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合作,在隔离场选址建设、动物疫情评估、落地检疫等工作中紧密配合,推动地方落实相关防疫责任,筑牢疫情防线。

福州海关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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